微观经济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20世纪30年代以后,英国的罗宾逊和美国的张伯伦在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厂商均衡理论。标志着微观经济学体系的最终确立"它的体系主要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经济学,生产力经济学,厂商均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等。
微观经济学的发展,迄今为止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中期,是早期微观经济学阶段,或者说是微观经济学的萌芽阶段。第二阶段: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初叶,是新古典经济学阶段,也是微观经济学的奠定阶段。第三阶段: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是微观经济学的完成阶段。第四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今,是微观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扩充和演变阶段。
通观微观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与全部理论,始终围绕着价格这一核心问题进行分析,所以微观经济学在很多场合又被称为“价格理论及其应用”。
“市场神话”与“国家神话”,各种理想国与乌托邦,来自经济学内部和外部(其他学科)大量形形色色的或极端或模糊难懂的理念、概念等,对西方经济学的主流与支流都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为了重建和发展他们自己的理论以反对和解释来自对方的理论,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或放宽假设,或修改前提,或一反传统逆向假定,以构建和拓宽其研究领域(注:在这方面,张建伟博士做了深入的研究,参见张建伟《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与中国经济学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例如,“经济人”的假定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基础,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核心,也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基石之一,在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充实,在西方经济学中占据了主流位置。可是,在20世纪百年中,“经济人”的假定条件也被不断地修改和拓展,甚至批评和攻击。例如:西蒙认为经济人的计算能力是“有限理性”的,行为者无法在多种可能的选择中做出最终选择。贝克尔拓展了“经济人”的假设,认为个人效用函数中具有利他主义的因素,这才是人类行为的一般性。鲍莫尔主张用“最大销售收益来代替最大利润的目标函数”,因为实证经验表明经理层的薪金与销售收益的关系大于它与利润的相关程度。莱本斯坦1966年至1981年发表的4篇论文中一反“利润极大化、效用极大化、成本极小化”的经济人传统假定,认为上述假定在完全竞争下是适用的,而在垄断型企业里利益最大化原则是个“例外”。人的本性是“惰性”,受到庇护的垄断者和兼并者的经济行为已经丧失了追求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能力,从而导致了“X非效率”。为此,莱本斯坦提出了“微观的微观理论(micro-micro theory)”,即“意味着对标准理论简单地假设的东西进行详细的研究”公共选择学派提出的挑战是,“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并不能得出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结论,“阿罗定理”即可说明个人福利的简单加总不一定与社会福利一致。新制度主义对“经济人”假定的修改则更为宽泛,认为这个假定过于“简单化”,因为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还有追求安全、自尊、情感、地位等社会性的需要。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诞生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对“经济人”个体研究方法的最大“克服”,因为凯恩斯主义的基础和归宿都是围绕总供给与总需求等一系列“总量”关系而展开的。
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
经济学方法论的演进与肯定并非完全建立在对前一种方法或另一种方法的否定之上,而更多的是随着时代主题和研究角度的变化、随着个人兴趣和专业特长的不同而愈加显示出重要性和独特性。20世纪西方经济学的演变中出现的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其研究领域与范围开始逐渐超出了传统经济学的分析范畴,经济分析的对象扩张到几乎所有人类行为,小至生育、婚姻、离婚、家庭、犯罪等,大至国家政治、投票选举、制度分析等。对于经济学研究领域的这种帝国式的“侵略”与扩张,有人称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家庭作为一个“生产”的基本单位被纳入微观经济分析之中。在人力资本理论中,舒尔茨和贝克尔认为,家庭就像一个企业,既生产用于增加未来收益的“产品”——繁衍后代、教育子女等,也生产“消费”——衣食住行、休闲保健等,因此,家庭须根据其货币收入与时间这两种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做出合理决策。在边际收入等于投资的边际成本的均衡点上,所有投资活动的收益率都相等。从上述命题出发,人力资本理论对许多以往被认为诸如年龄与收益关系曲线、男女教育不平等等非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活动进行了经济学分析,甚至提出了孩子需求的价格和收入弹性的概念,对诸如收入分配模型、失业的持续时间等很多经济活动现象给出了崭新的解释。
第二,国家和政府被视为一种“政治市场”纳入经济分析之中。1988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布坎南和塔洛克创建的公共选择理论是抨击国家干预政策最为激烈的一种理论,其研究领域和方法横跨了经济学(经济计量学)、政治学(表决制度的比较研究)、社会学(行为逻辑研究)、哲学(自由概念的逻辑分析),他们的研究对象主要有如下4个方面:
(1)政治制度和最佳经济状态之间的关系。该理论所要研究的是公共产品的生产与分配的决策过程、运转机制,即为什么一部分人通过其政治制度(直接的或代议的)的途径可以选择这种而不是那种预算结构、选择这种而不是那种税率,即对民主社会中决定公益事业的生产与分配的过程进行微观经济分析。
(2)研究官僚主义经济理论。在这里,国家被视为一部公共生产机器作为研究对象,从而探讨公共经济部门这部机器诸如奖罚制度和个人行为等等各种机械结构,分析官僚机器对社会财富分配结构及对社会财富的使用效率。
(3)深入研究代议制政治制度的运转逻辑。即对民主制度下的投票、集体偏好等进一步展开讨论。
(4)对国家与市场的本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义。
通过对上述领域的研究,公共选择理论得出的结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面临着严峻的制度和政治挑战,原因是现行的代议制民主政体即公共选择机制没有新意,阿罗定理显示没有一种投票制度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沟通个人和集体,应设计一种新的政治技术和表现民主的新方式,以阻止行政官僚主义继续发展;国家机器与政府支出不断膨胀、效率低下是官僚主义的恶果,究其原因,一是公共部门缺乏竞争,二是公共部门不关心费用成本,从而导致官吏越多官僚主义越严重。由于存在上述“政府失灵”,因此,市场是解决问题的惟一选择。
第三,法律制度与经济制度被纳入微观经济分析之中。20世纪下半叶;新制度经济学使经济学的自由主义传统又一次得到复兴,从而使一个陈旧的命题被赋予了崭新的生命力,成为西方经济学中逐渐居于一定主导地位的独特的思考方法和研究工具,以致于其主要理论巨匠科斯和诺思先后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制度革命”被西方经济学界看做是20世纪经济学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布劳格对新制度主义的方法论赞赏有加,说“美国制度主义者的作品是解释的模式……它寻求通过区分事件或活动在一个关系模型中的地位来对它们进行解释,而这个关系模型据说是把经济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描述它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