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教师:税法
教师团队:共14位
本课程是财经会计学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之一。随着税收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税收法观念,所以国家税收以逐渐成为会计学专业学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现行税收的法律规定及实物操作方法,并具有牢固的以法治税的国家税收理论知识和熟练处理纳税人实际纳税行为的操作技能
王保辉
职称:讲师
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部门:财税金融学院
职位:教研室主任
孙进鹏
职称:副教授
职位:老师
白莉
曾利
王春娜
李淑红
李砾
高千雅
史永进
职称:教师
部门:财经金融
杨向东
王莹莉
耿军锐
王延召
部门:教务处
李强
学习时段
学习内容
第1-2周(2.20-3.3)
第1讲:税法基础知识
第3-4周(3.6-3.17)
第2讲:增值税法
第5-6周(3.20-3.31)
第3讲:消费税法
第7-8周(4.3-4.14)
第4讲: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9-10周(4.17-4.28)
第5讲:企业所得税法
第11-12周(5.1-5.12)
第6讲:个人所得税法
第13-14周(5.15-5.26)
第7讲:印花税法
第15-16周(5.29-6.9)
第8讲:契税及房产税
第17周(6.12-6.16)
复习
第18周(6.19-6.23)
线上测试
为了有效利用税法精品在线共享课程的教学资源,同时保证完成本学期的教学目标,制定了如下教学标准。
1、要求有教师引导上课,不能单纯依靠学生自学
2、在传统授课形式的基础上,辅之以片段化教学,以碎片式课件、闯关式的作业和测验以及分组讨论为主
3、强调交互,包括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互、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互。鼓励学生互助互学,互相评价、互解疑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