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是用活人来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奴隶主或封建主殉葬;人牲是用活人来祭祀祖先(人鬼)、神灵或自然界万物。主要流行于原始社会末期到奴隶制社会的整个历史时期中。古代埃及、两河流域、印度、日本和中国的史书中都有记载,并一再被考古发现所证实。在西南非洲、大洋洲、中南美洲和太平洋岛屿上的一些民族中,直到近、现代仍残存有这种习俗。殉人基本上是主人的近亲、近臣和近侍;而人牲的身份则主要来源于战争中的俘虏,或由俘虏变成的奴隶。
国外的发现
西亚两河流域和古埃及的人殉习俗,发生在奴隶制社会初期。在西亚巴比伦尼亚和基什,人殉开始于苏美尔早王朝中期 (公元前第3千年)。考古发现的人殉以乌尔王陵的为最重要。王陵共16座,每座殉葬数人至数十人不等。其中国王阿卡拉姆杜格的墓有殉人40人;1237号墓有殉人74人,其中68人是女性。据苏美尔史诗《吉尔伽美什之死》中列举的殉人材料,并结合出土迹象判断,殉人系自愿从死,殉葬于王陵墓室内的是墓主的亲信,室外的是家奴、仆从、侍卫。
在古埃及,人殉的出现大约不晚于第一王朝时期(前3100年左右)。考古发现的重要人殉墓是阿拜多斯王陵和萨卡拉王陵。在苏联第聂伯河到伏尔加河一带的青铜时代的洞室墓文化时期(前第2千年),盛行妻(妾)为丈夫殉葬的习俗。日本从2000多年前的倭日子命时期起,开始实行在王陵周围“立人垣”,即把殉人排成围墙生埋,降及近世,演变为割腹殉葬。印度的寡妇自焚殉夫习俗,历数千年而不衰,至今还偶有发生。
国外的人牲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农业崇拜。约自前第4千年到前第2千年间,人牲在从印度到地中海这一地区内广泛流行。在墨西哥的马雅人、秘鲁的印加国印第安人和非洲的阿沙特人中也曾广为流行。人牲的主要对象是俘虏,部分是被征服部落贡纳的青年男女和儿童。供献人牲的数目多少不等,一般是数人、数十人或更多。例如太平洋岛上的波利尼西亚人举行大祭,有时一次要用100多名俘虏,并将人肉颁赐给本部落的成员吃。墨西哥的阿兹台克人建有许多金字塔形台庙,每年都要举行用活人献祭太阳神的祀典,并吃掉人牲的肉,腓尼基人和迦太基人流行以初生儿子作为祭品,印度的康达人则使用偷来的儿童。南太平洋诸岛上的一些原始民族,直到近、现代仍保存着猎取其他部落的人头来供奉神灵的习俗。
中国的人殉、人牲
在中国,二者约都出现在4000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遗址、永靖秦魏家遗址的齐家文化氏族公共墓地中,都曾发现女子为男了殉葬的合葬墓。考古学界公认这是中国已知最早的杀妻(妾)殉葬墓。河北邯郸涧沟、河南洛阳王湾、陕西沣西客省庄的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有砍伤痕迹的人头骨,还有多具骨架叠压于废坑中,或身首分离,或作挣扎状,或人畜同埋。这些非正常死亡的人中间,有一部分应是用于祭祀的俘虏。
把人殉和人牲作为一种制度并广泛流行,是在商代奴隶制国家出现以后。商代早期的偃师二里头遗址、中期的郑州商代遗址、直到盘庚迁殷以后的安阳殷墟,都有具体的实例。大体说来,人殉和人牲在商代早、中期就很普遍,但用人数量较少,盘庚迁殷以后盛行,用人数量发展到惊人的程度,商代后期又逐渐减少(见商代的人殉和人牲)。
两周继续推行人殉、人牲制度,据《左传》、《史记》等史籍记载,周武王伐纣,邾文公伐,楚灭蔡,鲁季平子伐莒,都把俘虏或对方首领用于祭祀。诸侯王死后,都用人殉,少则数人、数十人,最多的是秦穆公,人殉多至177人。考古发现的西周殉人墓有80多座,共殉200多人。诸侯王和高级贵族墓一般都有殉人,一墓殉1人至数人。在一部分中小型木椁墓中也发现有人殉。这一时期特别是东周,人殉、人牲虽尚普遍,但实际上已逐渐衰落,而且越来越遭到社会舆论的反对。
秦汉及其以后保留了献俘的传统,但已不同于商周时期的当场杀祭,而是以俘虏和馘(左耳朵)献祭太庙、郊社。典礼后,除被俘的敌酋多数被杀外,其余均获释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沿用商代杀战俘祭陵的方式。在民间,以活人祭鬼神的“淫祀”长期流行;杀仇人祭奠的血亲复仇残习也时有发生。
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当他们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制或迟至早期封建制阶段时,人殉和人牲也很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