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价值是人生观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范畴,价值“具体”在人生观领域中表现。在一定意义上,人生的价值是人生的意义,评估人生“价值量”大小,可以理解人生的意义如何,理解人生意义大小。
人生总是社会的人生,
人生受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制约。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不是由个人评估,而是由社会关系衡量的。个人主观上,也许能够按人生意愿去演化自己的人生历程,但客观上,个人的这些人生意愿多大程度能够遂愿,不是个人一厢情愿,受社会关系诸多因素制约。
是否与社会总理想目标相一致,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了多大贡献决定了社会成员个体的人生价值,价值量的大小,社会成员个人人生价值与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目标格格不入。如果态度上对实现社会总价值目标采取消极不合作或背道而驰。势必造成:自己的人生价值被主流社会评价为低价值,无价值、甚至负价值,自己的人生理想,要么丧失实现条件,要么备尝人生的艰辛和苦难,经过艰苦卓越的奋斗之后才能实现。
人是社会的人,总是生存和活动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当中,并受到一定社会关系的制约。在实际生活当中,人们会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自己的人生目的,以独特的思想和行为赋予生活实践以个性特征。不过,任何个体的人生意义只能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条件基础之上,并在社会中得以实现。离开一定的社会基础,个人就不能作为人而存在,当然也无法创造人生价值。
人的社会
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一个人的生活具有什么样的价值,从根本上说是由社会所规定的,而社会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评判,也主要是以他对社会所做的贡献为标准。个体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贡献越大。其人生的社会价值也就越大,反之,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越小。如果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不仅没有贡献,反而起到某种反作用,那么,这种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表现为负价值。
社会关系和社会总价值目标对社会成员个体人生价值的制约,不应理解为个人人生的“宿命”。 人生价值观上的宿命论是神秘的力量主宰与唯物史观 不可同日而语。唯物史观强调社会关系对人生价值制约,强调人生的受动性,十分强调人的 主观能动性在人生价值的创造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没有人的积极拼搏,进取有为精神,就不能获得有价值和有意义的人生。
人生总是社会的人生,人生受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制约。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不是由 个人评估,而是由社会关系衡量的。个人 主观上,也许能够按人生意愿去演化自己的人生历程,但客观上,个人的这些人生意愿多大程度能够遂愿,不是个人一厢情愿,受社会关系诸多因素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