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术界曾有一种流行说法,以为词至南宋,词乐失传,词与音乐脱离关系,词已走上衰亡的道路。这种观点缺乏分析,也是不全面的。词至南宋,进入了自己的蜕变期。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歌词合乐条件的变化,
词与音乐脱离的趋势已渐形成,多数作家也“渐于字句间凝炼求工”,已将词当作一种韵文体裁看待。这是事实。但是,南宋时期,唱词之风仍然盛行,谱册也并未全部失传,如刘肃《片玉集序》所记,强焕《题周美成词》所记,以及姜夔、张炎词序所记,言之凿凿,可以证明。因此,不可笼统地说,词至南宋已经不再入乐歌唱。而且,在广大民间娱乐场所,唱词形式更加丰富多采,词与音乐结合,仍然具有蓬勃生机。词至南宋之所谓“变”,或逐渐摆脱其对于外在音乐的依赖关系,进一步蜕变为独立的抒情诗体,或继续与音乐相结合,“变”而与民间“小唱”合流,成为元曲之先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南宋合乐歌词不拘一格,以更加多样的姿态出现于诗坛、乐坛。词至南宋,无论是作家,或者是作品,其数量都大大超过北宋,作家们对于词的艺术领域也有新的开拓。以为宋衰词亦衰,宋亡词亦亡,不尽符合历史事实。
我国诗歌与音乐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二者关系的发展变化,经历了由“以乐从诗”到“采诗入乐”,到“倚声填词”三个阶段。“倚声填词”是诗与乐分途之后,各自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二者重新进行的一次结合。这是更高形式的一次结合。词所倚之声,即所合之乐,主要是隋唐以来兴盛的燕乐。无论是“质”或是“形”,合乐歌词都体现了燕乐的情调特征和律调特征。合乐歌词的传统作风是在燕乐的孕育下形成的;歌词的声律,服从于燕乐的律调,歌词的体制及其乐曲形式,是由乐曲的均拍与曲度所确定的。
诗歌与音乐是姊妹艺术,二者在塑造形象、反映现实方面,既有相接近的一面,又各有一定的特殊性。前者为语言的艺术,主要通过语言和用以解释概念的词汇、言语,以塑造形象,抒写感情;后者为声音的艺术,主要依靠乐音的高下、长短、轻重、徐疾以及音色等表现手段,依靠单音在单位时间中运动发展所造成的各种节奏、和声,构成旋律,形成音响结构,进行乐音造型,以表达情性,描写对象。二者通过各自特殊的方式作用于现实世界,各有其不同的审美判断和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