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作为万物之灵,自然的宠儿,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又是怎么来的?千百年来,这个问题一直是困扰人类的“斯芬克斯之谜”。于是,中国的神话传说中,就有了女娲土造人之说,西方则有了上帝造人的宗教信条,其共同点在于人是无所不能的神创造的。直到达尔文生物进化论问世,才为解开人类起源问题提供了一把科学的钥匙。1859年达尔文在《物种起源》这部巨著中提出了生物进化的“自然选择学说”。认为生物通过遗传、变异和自然选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不断地进化和发展着。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科学地揭示了适者生存、自然选择的生物进化规律,也涵盖了人类产生的进化规律。
这一理论同细胞学说和能量守恒及转化定律,被恩格斯誉为19世纪“三大自然科学发现”,共同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自然科学前提,由此奠定了其在自然科学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对于人类是如何进化的、推动人类进化背后的决定力量是什么,达尔文并没有给予有力的科学解释。
直到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劳动创造人本身”的著名论断,才科学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但是劳动的作用还远不止于此。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