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实务

石丽莉

目录

  • 1 项目一  GMP基本知识
    • 1.1 任务一 认知GMP
    • 1.2 任务二 GMP类型、特点、认证与检查
    • 1.3 任务三 GMP要素
    • 1.4 任务四 GMP的意义与原则
    • 1.5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2 项目二  质量管理
    • 2.1 任务一 认知质量管理及发展历史
    • 2.2 任务二 认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2.3 任务三 质量风险管理
    • 2.4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3 项目三  机构与人员管理
    • 3.1 任务一 机构管理
    • 3.2 任务二 人员管理
    • 3.3 任务三 人员卫生管理
    • 3.4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4 项目四  厂房与设施管理
    • 4.1 任务一 厂区选址与规划
    • 4.2 任务二 厂房管理
    • 4.3 任务三 设施管理
    • 4.4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5 项目五  设备管理
    • 5.1 任务一 认知设备管理基本知识
    • 5.2 任务二 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
    • 5.3 任务三 计量管理
    • 5.4 任务四 制水设备管理
    • 5.5 任务五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 5.6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6 项目六 物料与产品管理
    • 6.1 任务一 认知物料与产品及其标准
    • 6.2 任务二 采购计划
    • 6.3 任务三 仓储管理
    • 6.4 任务四 报废销毁管理
    • 6.5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7 项目七 确认与验证管理
    • 7.1 任务一 认知确认与验证
    • 7.2 任务二 确认与验证组织的管理
    • 7.3 任务三 认知确认与验证的类型
    • 7.4 任务四 确认与验证文件的编制
    • 7.5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8 项目八 文件管理
    • 8.1 任务一 认知文件基本知识
    • 8.2 任务二 认知质量标准
    • 8.3 任务三 认知生产管理文件
    • 8.4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9 项目九 生产管理
    • 9.1 任务一 生产文件管理
    • 9.2 任务二 生产过程管理
    • 9.3 任务三 污染预防措施
    • 9.4 任务四 清场管理
    • 9.5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10 项目十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10.1 任务一 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 10.2 任务二 检验管理
    • 10.3 任务三 留样管理
    • 10.4 任务四 放行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 10.5 任务五 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
    • 10.6 任务六 变更控制
    • 10.7 任务七 偏差处理
    • 10.8 任务八 纠正与预防措施
    • 10.9 任务九 供应商管理
    • 10.10 任务十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 10.11 任务十一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管理
    • 10.12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11 项目十一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 11.1 任务一 认知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 11.2 任务二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的考察及批准
    • 11.3 任务三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的批准
    • 11.4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12 项目十二 产品的发运与召回
    • 12.1 任务一 认知销售规定
    • 12.2 任务二 销售管理
    • 12.3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13 项目十三 自检管理
    • 13.1 任务一 认知自检
    • 13.2 任务二 自检管理
    • 13.3 任务三 自检内容
    • 13.4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 14 项目十四 GMP认证与检查
    • 14.1 任务一 认知GMP认证与检查
    • 14.2 任务二 GMP现场检查及缺陷整改
    • 14.3 法条呈现、项目小结及PPT课件
任务三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的批准

一、委托方的职责

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相关人员进行全过程指导、培训和监督。

委托方应进行完善技术研究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1)实施委托生产后,受托方的生产设施、设备发生变更的,委托方应对变更给生产工艺带来的影响进行研究,委托方应依据验证结果为受托方提供合理的生产工艺及产品工艺关键控制点,以有效指导受托方生产。

(2)委托方应确保受托方使用的物料和提供的所有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保持与委托方相同的质量一致性,由受权人批准放行。

(3)生产工艺或检验仪器发生变更后,应对工艺和检验方法进行确认或验证,确保工艺执行和检验与委托方的一致性。

(4)委托方应定期对受托方生产药品的质量进行分析研究。

(5)如质量标准发生了变化,应进行确认或验证。受托方关键生产步骤的设备、型号、技术参数和产能变更后应经确认或验证,对委托生产前后批量变化情况的对比分析。

(6)委托方定期对受托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质量风险和产品质量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受托方的工作绩效,采取互利双赢政策,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对达不到委托生产要求拒不配合改正的,应及时终止与其合作。

(7)委托生产批件到期后延续委托生产的,应对委托生产产程质量进行回顾分析,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如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委托生产药品的包装、批准证明文件。变更委托方和受托方企业名称的,应向药监原批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托方的职责

受托方应做到下列要求:

(1)按GMP要求完善本企业管理机构。

(2)按GMP要求对委托产品的工艺进行确认和验证。

(3)应建立严格的物料管理标准。

(4)应严格按程序和标准组织生产。

(5)应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

(6)应加强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工作。

(7)应加强生产过程中所有涉及变更管理的相关工作。

(8)应加强企业自检工作。

(9)受托企业的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三、委托生产的档案

企业应对委托生产建立档案,将受托方的资质,基本情况调查表,现场考察报告,历次评价结果及出现的质量问题等进行汇总,由专人负责管理。

新选择确定的和终止委托生产的受托方资料应当及时收集和整理,保证各项文件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