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文明
如果要对“文明”一词作一个较为精确的界定和分类,不难发现,通常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是不能完胜任的,而如果将“亚文明”这一概念引入,便可能更方便。例如,仅仅凭常识,我们便可能会问:是否存在一个“犹太文明”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麻烦。

因为“犹太文明”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文明。有关这个文明,可以问这么一个问题:它究竟是一个流、寄居于异国他乡的单一民族和相应文化样式,抑或是一个比单一犹太文化和犹太民族深厚得多、宏大得多的文明和相应民族的一部分,或这个文明的一个传承至今的活化石般的版本? 犹太文明并没有固定、庞大的地域,也不像那些更典型的文明如西方文明、中国文明或伊斯兰文明那样涵括多个亚文明甚或亚-亚文明,但“犹太文明”一词仍然在使用。它之所以被使用,是因为它具有文明的大部分内涵,符合文明的大部分特征,只不过自公元纪年开始以来,它失去了通常意义上的文明所应该拥有的核心疆域,其人口也相对较少,同时还是单一民族。然而散居世界各地的犹太人有着极强的民族文化认同,而这种认同在极大程度上又来自可称为“犹太”的文化同一性,亦即使犹太人成其为犹太人的共同伦理、习俗、仪式、节庆、文学、艺术、科学、法律、社会组织,及与这一切相对应的物质表现形式。另具重要意义的是,犹太人所信奉的犹太宗教一般被看作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和伊斯兰教文明的不同宗教信仰的共同“蛹体”(汤因比喜欢使用的一个比喻)。作为西方文明之“蛹体”,其意义非同小可,因为近代以来,西方文化要素藉着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已移植到世界上所有非西文明中。这意味着,犹太文明的基因通过西方文明的全球扩张已复制到全世界了。当然,在此意义上古希腊文明也扮演了相同的角色,甚至古埃及、古西亚地区前后多个文明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样如此。但直到18世纪末,犹太人在“散居”(Diaspora)中种种复杂艰难的条件下成功地保持了宗教、文化乃至种族的独立,甚至在20世纪重建了犹太人的主权国家(当然这给中东地区本来就不稳定的政治局面带来了新的麻烦),恢复了湮没于“散居”中的民族语言。这种现象在人类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没有全世界犹太人极强烈的文化身份意识,便不会有这种结果,而这种文化身份意识又源于使犹太文明成其为犹太文明的种种独特因素。正是这种身份意识使犹太人即便寄居在姐妹文明如西方、东正教和伊斯兰文明中,也没有因其文明与之相似而丧失其“犹太性”。相比之下,古希腊人的文化身份意识要薄弱得多,因此他们虽能将自己的文明基因广为播布,但作为一个种族-历史共同体,他们早已消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