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案例
1991年11月2日,一个60岁老人在树林中被发现。发现时我们看到头皮外表有损伤,头皮下有出血,开颅后,与头皮外伤相对应的部位有大量的出血,因此,公安机关做出了这样的法医鉴定:死者系他人用棍棒击打头部,导致颅脑重度损伤死亡。
在死者身上发现有女性阴道分泌物,这样就捕捉了一名女教师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经警方确认,这个女性就是罪犯。
后又经复核。复核的目的就是纠错补漏,保证把错误的鉴定消灭在出庭之前。由于人命关天,我们都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技术证据进行审查,在显微镜下(我们看到破裂的血管断端是膨出的,而且血管的平滑肌很薄,破裂的部位实际上是平滑肌的一个畸形血管,我们又叫做脑动脉瘤)看到了脑动脉瘤破裂。
为了验证这一问题,做了一个科学的试验,把头皮外伤和头皮下的出血部位的组织,做成病理切片,放到显微镜下,观察它的组织细胞上的病理变化,检验证实死者的头伤是五天前造成的,这样,又了解死者前五天有没有颅脑刺激症状,结果没有,这就产生一个新的疑问,如果没有脑外伤又是什么呢?
结论是:死者的死亡原因是颅内致命性的出血。这个致命出血不是外伤造成的,又是怎样造成的呢?
联想到死者死亡之前的非婚性性行为,想到他的年龄及当时的天气,尤其是死后抛尸这个情节,我们就想到是――腹上死,法医应用技术上称为性行为兴奋猝死。即在性交过程中突然死亡,这种死亡多数是老年男性,多数是在性高潮后30秒内迅速死亡。
为了验证这个推测,我们把颅脑出血的那一部分脑组织,又做成了切片,放到显微镜下去寻找那个破裂的血管的断端,最终发现了脑动脉瘤。实际上死者体骨早就存在这个定时炸弹,它随时随地都可能因为某种诱因而引起自发性的破裂,导致死亡。这种诱因是:血压增高、心跳加快、特别兴奋。
这样性质就变了,就不是打死的,而是他有潜在的疾病,在情绪激动的诱因下,造成死亡。
思考题
1、什么是猝死?
2、猝死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3、容易引起猝死的疾病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