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信用证支付方式,是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优势在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并能够为双方提供资金融通便利。但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必须严格遵守国际惯例,否则信用证的作用就难以发挥。 本章介绍信用证的有关知识和应用技巧。
应买方要求,

信用证(Commercial Letter of Credit),简称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意代开证申请人(进口人)承购受益人(出口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目前,有的国家和地区还把信用证称为“信用状”。
根据有关信用证应用的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条文: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称“信用证”),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意指一项约定。根据此约定,一家银行(开证行)按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请示,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
或其指定人付款,
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开具的汇票;
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
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北方海港城市T市的一家纺织品出口公司S,经人介绍联系到了美国的一家进口商H。经过双方磋商,S公司向H公司出口一批服装,价值总计6万美元,支付方式为不可议付的(即必须单到付款)、即期付款信用证,贸易术语为CFR某某港口。
国外H公司按照约定开来了信用证,信用证当中除了要求一般的交易单据以外,还要求我出口方出示一张由生产厂家的厂长和生产车间主任签名的品质证明书。这没有什么困难,S公司也没有多加留意,就答应下来。
分析:
接下来S公司积极地联系生产厂家组织生产,按时将货物准备好,装运到港口码头装船出口。随后,S公司就将所有信用证内规定的单据送到当地银行,由于该信用证是不可议付的,因此出口当地银行将全套单据核对无误后寄到进口地的开证行办理义付手续,单据中当然也包括由生产厂家的厂长和生产车间主任签名的品质证明书。
但是出乎S公司意料的是,不久从银行方面传来消息,国外开证行拒绝付款。经过进一步联系打听原因,得知问题就出在那张由生产厂家的厂长和生产车间主任签名的品质证明书上面。国外开证行称单证基本相符,在由生产厂家出具的品质证明书上面虽然有签名,但是在签名的前面没有注明哪一位是厂长,哪一位是车间主任,因此造成不符点。
一般而言,这种小的问题是不应当造成拒付这样严重的后果的。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于是S公司就联系在国外的代理商作进一步调查。结果代理商发现问题的关键在进口商H公司身上。由于市场行情转变,H公司不想再进口这批服装,就想办法取消订单。当开证行看出这个微小不符点的时候,就按照惯例征求进口商H公司的意见,后者坚决要求拒付,因此开证行才对单据拒付。
了解到这一背景之后,我方的寄单行就据理力争,认为在开来的信用证上面并没有明确指出要求在生产厂家的厂长和车间主任签名前面加上职务。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只是由于双方对这种品质证明书签名的理解不同,并不构成单据不符,更不应当成为对方拒付的理由。我方希望开证行以自己的信誉为重,灵活掌握尺度,妥善处理这一纠纷。
经过反复交涉,国外的开证行终于承认我方银行的观点,由生产厂家的厂长和生产车间主任签名的品质证明书上面的这一点不足并不能构成单证不符点,自然也不能因此拒付。见此情景,我方的银行主动表示只要开证行同意付款,自己愿意放弃由于付款耽搁而导致的利息损失。S公司虽然损失了少量的利息收入,但是顺利地收回了货款,应当说在我方银行的积极努力下最后的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
从此案中我们看到,信用证条款的理解和掌握是安全收汇的重要保证,也是进出口交易的核心内容。
某市中国银行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行电开信用证一份, 金额为100万美元,购花岗岩石块,目的港为巴基斯坦卡拉奇,证中有下述条款:
1.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签字人签字,该签字必须由开证行检验;
2.货物只能待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并由开证行给通知行加押电通知后装运,而该加押电必须随同正本单据提交议付。
问:该信用证可不可以接受?
信用证的当事人较多,但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主要涉及以下几种。
1.开证人(Opener)。进口人。
2.开证银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
3.通知行/转递银行(Advising Bank, Notifying Bank/Tromsmitting Bank)。
4.受益人(Beneficiary),出口人。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6.付款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
以上6种是信用证在流转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当事人。除此之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涉及保兑行、偿付行、受让人等其他当事人。
各方的责任与义务?银行的作用?
当前使用的信用证,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对信用证自身的说明。
2.信用证是否需要汇票。
3.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标志(唛头)等。
4. 货物的单价(包括使用的贸易术语)。
5. 对运输的要求。
6.对单据的要求。
7. 其他事项。
1.信开本(To Open by Airmail)。信开本是指开证银行采用印就的信函格式的信用证,开证后以航空邮寄的方式寄送通知行。
2.电开本(To Open by Cable)。电开本是指开证行用电报、电传、传真、SWIFT等各种电讯方法将信用证条款传达给通知行。电开本又分为简电本(Brief cable)和全电本(Full Cable)。
3.SWIFT信用证。SWIFT是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的简称,因而SWIFT信用证也称为“全银电协信用证”。
SWIFT形式开出的信用证具有标准化、固定化和统一化的格式,而且传递速度快,开证成本也较低,所以目前在西北欧、美洲和亚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被广泛应用,现在我国银行使用得也日渐普遍。
(一)开证人申请开立信用证
(二)开证银行开立信用证
(三)通知银行转递信用证
(四)审核和修改信用证
(五)议付和索偿
(六)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和提货
信用证的成本?信用证流程及其风险?

(一)信用证付款是一种银行信用
(二)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一手交钱一手交单
(一)对出口商的好处(优于托收、汇付)
1.保证出口合同的履行和货款的收付。
2.获得资金融通的便利。
3.有利于扩大对外贸易。
(二)对进口商的好处
1.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2.信用证方式下,进口商可以通过信用证条款,控制出口人的交货日期、单据种类和份数以及商品检验机构等,从而保证了订购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等符合进口商的要求。
3.有效地利用银行资金。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此处的单据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即运输单据以及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商检证书、产地证书等。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受益人应提交的单据一般在信用证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 Draft)付款的信用证。银行或者凭光票信用证付款,或者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在采用信用证方式预付货款时,通常采用光票信用证。

1.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一经开出并经通知银行或转递银行通知或转递受益人后,开证银行便承担了按照信用证条款履行付款的义务。
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除非得到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如议付银行、保兑银行等)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条款。
鉴于国际上开立的信用证,绝大部分都是不可撤销的,所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一份信用证如果没有标明是“可撤销的”或“不可撤销的”,则被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收款的安全性较高,因而广受出口人欢迎。
只要出口人严格遵守信用证规定履行义务,就可以按时收到货款。
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对其所开出的、在有效期内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和其他当事人同意,也可在不必事先通知受益人的情况下,有权随时做出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凡使用这种信用证,也应在证上注明“可撤销”(Revocable)的字样,或载有开证行有权随时修改或撤销的文句。因这种信用证对出口人不利,所以出口人一般不接受这种信用证。
需要指出的是,只要可撤销信用证被受益人利用在先,开证行的撤销或修改在后,则该撤销或修改就不能发生效力。
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责任。
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Credit)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的信用证。当开证行银行信誉好而且成交额不大时,一般使用不保兑信用证。
1.即期信用证(Credit Available by Payment at Sight)也称为即期付款信用证,是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支付工具是即期汇票, ⑧即期付款行交单D,进口方交钱P)
2.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即远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等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支付工具是远期汇票, ⑧付款行即期交单,进口方即期承兑,远期交钱)
3.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是指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比较常用。(议付是一种融资行为, ⑤即期出口方交单,议付行垫付交钱)

即期议付信用证与远期议付信用证
相同点:第⑤步
受益人(出口商)取得议付的时间。只要出口商将全套单据提交给议付行,议付行审单无误后,立即向受益人议付。
不同点:
(1)议付行可以从开证行获得偿付的时间是不同的。第⑥⑦步
即期议付信用证:开证行见票(即期汇票)、审单无误后立即向议付行进行偿付;
远期议付信用证:开证行见票(远期汇票)、审单无误后则先向议付行承兑,在汇票到期日才进行偿付。
(2)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条件也是不同的。 第⑧步
即期议付信用证:申请人必须向开证行付款后才能取得单据。
远期议付信用证:通常申请人在承兑后即可取得单据,远期付款。
支付方式:信用证——支付工具:汇票

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是开证行授权被委托付款、承兑的银行,或议付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申请后,可以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方使用的信用证。这里的第三方,被称为第二受益人。可转让信用证中,一般会明确注明类似词句:“本信用证可以转让”(This credit is transferable)。
2.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Credit)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权利转让给第三者的信用证。凡可转让信用证,必须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字样,如未注明,则被视为不可转让信用证。
进口人——出口人——实际生产人ABC
开证人 第一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A
第二受益人B
第二受益人C
循环信用证按运用的方式分为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两种。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是指信用证的金额被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后,仍可以恢复到原金额,并可以再次使用的信用证。它与一般信用证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信用证内的金额使用完毕后,信用证即告失效,而循环信用证可以多次循环使用,直至规定的循环次数、规定的总金额或规定的时间期满为止。
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又称背对背信用证或从属信用证(Subsidiary或Secondary Credit),是适应中间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信用证。它是指出口人(中间商)收到进口人开来的信用证后,要求该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近似的新证给另一受益人(实际供货人)。这另开的新证就是对背信用证。
进口人——中间商——出口人
开证人——受益人*开证人——受益人
当地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是买卖双方各自开立的以对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多用于易货贸易和加工贸易。它的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人,而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人;根据贸易方式的不同,两张信用证的金额可以相等或有一定差别;两张信用证可以同时生效,也可以分别生效。
原材料贸易:进口人——出口人
开证人——受益人
制成品贸易:出口人——进口人
受益人——开证人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 Prepaid Credit)也称为预付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绿条款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Red Clause Credit/Green Clause Credit),
指受益人可以在装船之前先开具汇票向指定付款行(通常为通知行或转递银行)提前支取货款的信用证。它与远期信用证刚好相反,是开证人付款在先,受益人交单在后。

有关信用证的合同条款
一、规定开证时间
二、规定信用证的种类
三、有关开证行的规定
四、对开证金额的规定
五、规定信用证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六、合同中的信用证支付条款举例
总结:贸易结算方式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当今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它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使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能得到保证。但信用证业务涉及的当事人多、手续烦琐、关系复杂,对每个环节、每种单据都有较高的要求,因而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D500)的有关规定,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同时,要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和购销意图灵活运用不同方式的信用证,发挥信用证的作用,提高市场份额和对外贸易效益。
1.信用证支付方式有何特点?在实际业务中对这些特点应如何理解和应用?
2.信用证方式对进出口双方的好处有哪些?
3.信用证有哪些基本内容?
4.简要说明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
5.说明下列同种类信用证的特点和应用注意事项:
不可撤销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预支信用证。
6.在信用证方式下,出口人(信用证上的受益人)、进口人(信用证上的开证人)和银行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加以防范?
根据信用证流程,设计一款互联网或非互联网的金融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