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掌握:技术引进贸易;第四节进口合同的履行。
2、一般掌握:进口交易磋商与签订合同。
3、一般了解: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 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我国进口贸易在“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指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有计划地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及国内缺少的必要物资支援现代化建设。
(1)进行市场调查。
(2)进行成本核算。
(3)报提进口货单。
(4)申请进口许可证。
(5)委托代理进口。
第二 进口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
一、进口交易的一般程序
(1)询盘和了解出口商资信情况。进口询盘包括进口询盘形式、询盘对象选择、询盘内容。
(2)比价还盘。研究外国客户发盘内容,分析来盘提出的交易条件,比价还盘。
比价还盘的方法:①不同客户报价比较;②同一客户不同价格条件差价比较;③不同国家或地区客户报价比较。从中找到对我方有利的价格条件。
(3)接受。指进口交易磋商已达到我方的目的意图或合理的条件时,应当机立断表示接受。进口交易一经接受,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交易即告成立。
二、进口合同的签订
(1)合同要简明、合理、合法。
(2)合同的法律条款要完备。
(3)合同的商业条款要准确、完整明确。
第三 进口合同的履行
我国进口业务中,多数使用FOB价格条件,少数使用CIF或CFR价格条件。按FOB价格和信用证支付方式,其履行合同一般程序。
一、开立信用证
进口公司备齐有关文件及批准的外汇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必须与合同条款一致。
二、租船订舱催交和催装
凡FOB合同,由我方向外运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
三、办理保险
FOB或CF 价格合同是由我方办理保险手续。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和各进口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
四、审单和付款
中国银行和各进口公司收到全套单据后要认真审查无误后即由中国银行对外付款。如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立即停止付款。
五、报关和接货
进口货物到港后,由进口公司或委托外运公司填“进口货物报关单”,经海关检查无误放行,由外运公司提货。
六、验收和拨交
进口物资凡属法定检验的商品要进行商品检验。检验可在港口进行或用货部门所在地进行。
进口货物的拨交由进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代办。
七、进口索赔
(1)向出口商索赔。
(2)向承运人索赔。
(3)向保险公司索赔。
(4)对外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八、进口商品的国内结算
1、代理进口业务结算
代理进口业务按国家规定的外汇牌价向中国银行结汇。外贸部门按规定向用货部门结算。外贸公司按规定收取手续费。
2、自营进口业务的核算
自营进口盈亏核算的内容包括进口成本、流通费、销售收入的核算。再计算盈亏。
进口成本=进价成本-流通费用=进价外汇支出×外汇牌价-流通费用
对内结算是按国家公布的《进口商品统一作价办法》的规定办理。其计算公式:
进口盈亏率=进口盈亏额/进口成本×100%
进口美元赔赚额=进口亏(盈)额(人民币)/进口支付美元额=人民币金额/美元
第四 技术引进贸易
一、技术贸易
技术引进是国际上技术转让。技术转让分非商业性和商业性两种: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是对政府间援助方式进行的技术转让;商业性的技术转让是指通过买卖方式进行的技术转让,也叫技术贸易。
(1)工业产权许可证贸易。
(2)专有技术贸易。
(3)技术咨询服务。
(4)工程设计安装。
二、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贸易
(1)许可证贸易。
(2)专利使用权的转让。
(3)专有技术的转让。
(4)商标使用权的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