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视频
内容:抽象与具象 主讲:樊林
二、教学课件
三、模块概要
(一)学习目标
1、领会作品的主题及表现方法,理解作品精神与物质层面的相互关系。
2、引导学生面对作品提出自己的感受和看法,通过解析作品培养心灵的创造性和批判性,以求更全面、深入地实现艺术美育的理念。
3、能够独立领会造型艺术不断发展的实践与视觉规律、审美追求并建立必要的联系。
(二)模块导学
情感抽象
德国哲学家沃林格在其著作《抽象与移情》中提出的“抽离感”是抽象绘画的美学基础,这个概念强调在艺术创作中所具有的抽离的趋势,抽象的形式可以解除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到的冲突,不涉及人们所熟悉的物质世界,在新的形式中确立新的价值。
抽象
对实际物体的描绘被视为次要或彻底抛弃描绘真实物体的艺术。抽象艺术的美学内涵通过形状、线条、色彩所构成的结构传达出来。艺术品及装饰品中出现的抽象倾向贯穿整个美术史,作为美学原理的抽象观念始于立体派的发展。
具象
艺术形象与自然对象基本相似或极为相似的艺术。具象艺术广泛地存在于人类艺术活动中。具象艺术作品中的艺术形象都具有可识别性。
(三)重点难点指导
叙事
“叙事性”(narrative)指叙述或描绘一个故事或想法,可被用以形容不减弱作品艺术性的叙事因素。“叙事”方式运用的范围并不囿于狭隘的造型艺术之中,它的根茎伸向了人类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所有文化、所有社会、所有国家和人类历史的所有时期,都存在着不同形态的叙事作品。罗兰·巴特(RolandBarthes,1915—1980)认为:“叙事是与人类历史本身共同产生的;任何地方都不存在、也从来不曾存在过没有叙事的民族;所有阶级、所有人类集团,都有自己的叙事作品,而且这些叙事作品经常为具有不同的、乃至对立的文化素养的人所共同享受。所以,叙事作品不分高尚和低劣文学,它超越国度、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犹如生命那样永存着。”
表现
表现一般指艺术家更突出个人情感体验和审美理想的表达,以象征、寓意、夸张、变形的方法突破审美习惯。宋代以来的中国文人画、西方自19世纪浪漫主义到现代艺术中的许多流派,都具有表现的倾向,将主观情感、个性的强调以及期待观者对应的心理反应作为主要的诉求。表现的年代不如再现、写实久远,但表现的前提是尊重艺术家的个性,将艺术家的内在感受以视觉形式激发出来,在表现的范畴中,情感的浓烈、个人的体验重要过准确的再现。
(四)参考资料目录
u克莱夫·贝尔:《艺术》,薛华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
u詹姆斯·霍尔:《西方艺术事典》,迟轲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
u约翰 •沙柯夫斯基:《摄影家之眼》,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1966年
u克罗齐:《美学原理》,朱光潜译,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商务印书馆,2012年
u苏珊·桑塔格:《论摄影》,艾红华、毛健雄译,湖南美术出版社,1999年;黄灿然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2010年;20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