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及课程目标。
能力目标:能够根据学前儿童艺术阶段性发展特点制定合理的教育目标。
素质目标:树立儿童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根据《纲要》与《指南》的精神,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培养未来的专门艺术人才,也不在于教会儿童一些简单的唱唱跳跳或绘画技能,其价值追求是为了让儿童在艺术教育中受到美的熏陶,在艺术活动中满足他们活动与交往的心理需求和情感需要,美化和丰富儿童的心灵,让音乐真正走进儿童的生活,在音乐活动中焕发儿童生命和智慧的活力,最终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健康快乐地成长。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目标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三方面的因素;社会发展对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要求、学前儿童艺术能力发展的特点以及艺术本身的特点。
(一)总目标
第一,感受自然界、生活环境和艺术作品中蕴含的美,体验不同艺术形式所具有的独特表现力,插上想象的翅膀,进人艺术美妙的境界。
第二,喜欢参与和经历多样性的艺术实践活动,喜爱并乐于用多种艺术表现手段表达自己对环境、生活、艺术美的感受与体验,能大胆、自由、富有个性地表现与交流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第三,愿意参与艺术活动,在快乐的游戏中自主探索艺术的奥秘,在喜爱的艺术活动中激发智慧与感,满足活动与交往的需要,提升生活质量。
(二)具体实施目标
依据《纲要》中“教育内容与要求”部分中“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的要求,再结合《指南》中强调的“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的精神,我们主要从审美情感、审美能力和全面发展三个方面来制定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目标。
1.审美情感发展目标
学前儿童对自然界、生活中各种艺术表现感到好奇与兴趣;愿意主动参加各种艺术实践活动,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与表达,并在活动中感到满足与愉悦;能够体验并努力追求在艺术活动中大胆表现、合作交流的快乐。
2.审美能力发展目标
学前儿童能感受自然界、生活环境和艺术作品中蕴含的美,初步感受与认识艺术的基本表现形式与表现手段,体验不同艺术形式所具有的独特表现力;逐步积累各种形式艺术作品的相关感性经验,学习与掌握一些必要的、粗浅的艺术知识与表现技能;能逐步感受与认识环境、生活与艺术中的美,并在艺术活动中逐步发展其审美感知、审美理解、审美记忆、审美想象以及审美创造等方面的能力。
3.全面发展目标
学前儿童能够认真专注地欣赏艺术作品,积极回应教师的问题与要求;收获相关的知识经验与情感陶冶,逐步养成热爱生活、活泼开朗、积极向上、团结合作的良好个性;能有始有终地完成学习任务,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等。全面发展目标是渗透在艺术活动的审美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发展的。
——本文章转载自公众号“哈灵学园”2022年7月18日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