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历史研究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其自身的历史。历史研究就是寻找过去的事实,然后用这些寻找来的信息去描述、分析和解释过去的过程。与其他研究相比,历史研究可能具有更长的历史,在任何研究领域都可找到历史研究的案例。
历史研究通常是对文献资料的研究,研究者通过收集、鉴别、评价文献资料来解释历史事件和过程。历史研究具有分析的性质,研究者常用逻辑推理来加工处理文献资料。由于历史不会重演,过去的已经发生,人们无法再去操纵它们,因此需要研究者在推理过程中作出创造性的解释。这样,历史研究往往不可避免地要反映研究者的价值观和兴趣,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研究是主观定性的。本章论述与历史研究有关的研究方法:历史法、文献法、内容分析法和比较法。
第一节 历史法
一、什么是历史法
在教育研究中,历史法是指通过收集教育现象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资料,加以描述、分析、解释,从而认识历史事实、探索发展规律的研究方法。
历史法常用于教育史的研究,但又不限于教育史,它几乎覆盖教育研究的所有领域。历史法的研究对象主要有:教育活动中的历史事件、现象、过程、经验,教育理论中的思想、观点、流派,以及教育历史人物等。
历史法是建立在信息的基础之上的,信息主要来自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史料,获取必要的史料是历史法得以进行的前提。史料的来源主要是书面文字材料,如书籍、报刊、日记、信件、会议记录等。但书面材料并非是唯一来源,还有实物资料,如遗迹、出土文物,以及具体的物品、图片、录音、录像等。另外,有关的故事、传说、民谣、礼仪、风俗等口头传播的信息也是史料的来源。
历史资料通常分为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第一手资料是对要研究的事件或经历的首次描述,作者以第一见证人(直接目击者)的身份出现。第一手资料也称原始资料。如:学校的规划、工作日志、工作报告、会议记录、学生情况登记表、活动录像;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工作小结;学生的作业、日记、成绩册、试卷、作品,以及研究者的手稿,首次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第二手资料是对要研究的事件或经历至少加工处理一次以上的资料,作者以间接见证人的身份出现,是对第一手资料的加工整理。如:摘录、综述、述评、书评介绍、心得体会等。当然两者的划分并非是完全绝对化的,例如,某校的校务会议的会议记录是第一手资料,某报社记者依据会议记录,对会议作出评论,这是第二手资料。如果报社记者亲自参加校务会议,那么他的报道就是第一手资料。
又如,学校的学生入学登记表、基本情况表是分析学生个人基本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如果我们将这些原始资料加工整理,经分析、概括写出评论性文章发表,这样的文章就学生基本情况这个层面而言是第二手资料,但在对学生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这个层面上,这样的文章属于第一手资料。
历史法特别注重对第一手资料的收集,这是最接近原事实的资料,并且能比较具体地反映事件发生的时代背景和环境条件,因而最具说服力。虽然第一手资料也可能由于原作者的主观意向、认识能力的限制,未能准确地描述或评价原始事实,但与第二手资料相比,其可靠性要大得多。如果说第一手资料对原始事实可能会有所偏差的话,那么第二手资料在对第一手资料加工整理的过程中可能会走得更远。
历史研究的核心是解释过去,探索过去;是去寻找资料,而不是产生资料;是对已结束或已发生的事件的还原加工。历史研究对了解过去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在于为现在或未来服务。历史是一面镜子,现有的任何事物都可在历史中找到其影子,历史是伟大的思想库,后人可从中得到宝贵的精神财富。历史的贡献是双重的,一方面有助于对过去的理解,另一方面能为现行决策提供视角。
在教育研究中,历史研究的意义在于弄清教育历史真相,探索教育发展规律和趋势,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批判地继承中外教育遗产,描述过去、解释现在、预测未来。
二、历史法的研究步骤
在历史研究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因为每项研究的内容、视角、材料、研究者的兴趣、价值观等都不尽相同。从历史法的研究进程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确定研究问题
任何研究的第一步都是如此。历史法中的研究问题可以是研究假设的陈述或是对研究目的的陈述。这里的假设与实证性研究方法中的假设有区别。在实证性研究中,假设是作为整个研究的核心提出的,要求在研究过程中对其进行检验,整个研究就是围绕着验证假设而展开。研究结果是要么接受假设,要么拒绝假设。而历史法中的假设并非十分明确,通常是对研究问题的性质、特征、环境的影响、相互关系、可能的原因等作出推测和描述。
确定研究问题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界定关键术语。在现实的研究中,有些术语总是有些模糊不清,如果术语不加以特别的界定,在研究中可能会造成误解。对术语的界定通常采用抽象性定义。
2.收集和评价原始材料
历史法的基本准则是,只要有可能尽量使用第一手资料。收集资料不仅要收集与研究问题相关的资料,还应注意收集背景性和旁证性的资料。收集资料应充分全面,不仅要收集相同观点的资料,还应注意收集不同观点,甚至相反观点的资料。
收集资料的任务基本完成后,接下来进入对文献资料的考证阶段,即对收集来的文献进行鉴别和评价。鉴别文献的真伪,评价文献质量的高低。历史法中对资料的考证分外部考证和内部考证两类。
①外部考证
外部考证是对文献本身真伪作出鉴别,涉及文献的真实性。如 对版本真伪进行考证,可以从该书的编排体例与同时代的同类出版物比较,看是否相符;也可查看书中内容是否反映成书年代的事实。对作者真伪进行考证,可以看作者其他作品的语言风格是否与此书一致,基本观点、思想是否一贯。外部考证还可以用技术手段测定纸质,手稿上墨水的褪色程度、或用同位素钾一40、碳—14的衰变程度来测定。
②内部考证
内部考证是对文献所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的鉴别,涉及文献的可靠性。常用的考证形式有:文字性文献的相互印证;实物与文字性文献的互证;文献内容与当时历史背景、史实的对照、比较;分析作者的生平、立场、思想,与此文献内容的一致性程度等。一般来说,被具有权威性或大型的工具性文献(如百科全书、大辞典、年鉴等)所引用的资料通常比较可靠。被他人经常引证的资料,我们可以假设别人在引证前曾作过考证。
无论是外部考证还是内部考证,都是通过比较的方式来实现评价的,目的是去伪存真,确立文献资料的可信性和可利用性。通常比较是客观的,公正的,当我们对某件事无从判定时,比较则是一个简单有效的方法,真伪、强弱、优劣、美丑,无需争论,一比便知。没有比较则难以对事物进行鉴别,没有鉴别则难以对事物进行正确的评价,没有正确的评价则容易人云亦云,失去主见。
3.综合分析文献中的信息
收集和考证文献资料是历史法的基础工作。研究者要学会如何去查找、发掘史料,考证、辨别史料,还要了解校勘、辑佚、训诂等方法。校勘,是对同一部书的不同版本或同一版本的不同卷次之间存在的文字误差进行核对校验,正本清源,以恢复史料的本来面目。辑佚,是将散见于其他书籍中的有关内容,加以搜集编排以反映遗失典籍的梗概。训诂,是通过广征博引,详细地解释古籍字词的原意。
历史法不能只将研究停留在收集、整理、考证的阶段,分析、概括史料是研究的直接目的。综合分析文献中的信息就是对自己掌握的文献资料进行理性的思维加工,形成对事实本身的科学认识。对史料的理性加工形式主要是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常用的方法有历史分析法、逻辑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内容分析法等。
当研究者反复研究原始资料,从中综合信息时,也是逐步形成研究假设,或对原来假设重新审视的过程。历史研究中的假设不同于实验或调查研究中的假设。后两种研究是先假设再验证,假设在整个研究中是固定的航标。而历史研究并不一定预先假设,在研究过程中,随时可能形成假设,也随时可能修正假设。不断修正假设的过程,也就是向研究结论逼近的过程。
4.分析解释,形成结论
历史法的最后一个步骤是作出研究结论。结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资料信息的逻辑分析。当然对信息作出客观的、合理的解释是必不可少的,通常解释采用举例说明的方式进行。
三、确证文献的具体方法
历史法中确证文献资料真实性的方法多种多样,最常用的是:
l.简单判定法
这是人们最常用的方法,即根据研究者自己已掌握的知识和经验,进行主观的定性判断。此法简单省时,但判断结果会因人而异,可信度、精确度较低。研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研究者自身的科研素质。
2.二重证据法
此法源于近代学者王国维,他用地下出土的史料与古书上所记载的内容相互印证,得出了不少可贵的见解和结论。他把这种方法叫做“二重证据法”。因为,一份文献即使是第一手资料,也很少能自己证明自己,这就需要从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文献之间加以印证。
3.三角互证法
三角互证法是对同一研究问题,用三个不同来源或不同方式得来的资料或信息进行比较分析,看是否具有一致性,以此来评价资料的真实性。此法的特点是:在研究同一问题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研究策略,然后通过比较不同来源的信息,以确定它们之间是否交叉印证。如果信息是一致的,那么资料的真实性便被确证。如果信息不一致,资料可能不是真实的。三角互证法不仅用于历史研究,也可用于现状研究。不仅是评价资料来源真实性的方法,也是多种资料收集的方法。例如,我们要了解幼儿园儿童负担是否过重问题,可从教师、家长、儿童三个不同来源收集资料,也可以用三种不同的方法收集资料。
四、运用历史法的注意事项
①应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历史事实,要把史料放到当时的政治、经济背景中去考察。不要以今天的观点去美化或苛求历史,不要把现代人的思想意识强加于前人。
②解释是历史研究过程的核心,研究者应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去解释、评价史料,还历史以本来面目。不要赋予过去的术语以现代的含义或任何时候都不曾有过的意义。
⑧结论应在对文献资料的综合分析之后产生,而不是在它之前。不要用现成的结论去裁剪史料,不要断章取义地解释史料。
④应随时间的推移,顺理成章地理清历史发展的脉络,得出结论,一般不要采用倒叙的形式。
⑤应特别重视例外的资料和相反的资料,不要回避或隐匿这些资料。
历史法的运用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遵循尊重历史、古为今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史料与理论概括的关系,处理好批判、继承、创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