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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绘制内容
建筑总平面图的绘制要遵守《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的基本规定。建筑总平面图表达的内容如下:
(1)新建建筑的平面形状、外包尺寸、层数、主要出入口等。
新建建筑物的定位:总平面图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新建建筑物的位置,通常是利用原有建筑物、道路等来定位的。
新建建筑物的室内外标高:在总平面图中,用绝对标高表示高度数值,单位为m。
(2)新建建筑与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围墙等的距离。
原有建筑用细实线框表示,并在线框内,也用数字表示建筑层数。计划拟建建筑物用虚线表示。拆除建筑物用细实线表示,并在其细实线上打叉。
(3)用地范围、室外场地、道路、绿化、管道等的布置情况。
(4)附近的地形地物,如等高线、道路、水沟、河流、池塘、土坡等。首层室内地面、室外地坪、道路的绝对标高,土方的填挖与地面坡度、雨水排除方向等。
(5)用指北针表示建筑的朝向;风向频率玫瑰图。
(6)标注图名、比例。按照《建筑制图标准》,绘制建筑总平面图时宜在1:500、1:1000、1:2000三种比例中选择。
(7)由于总平面图采用较小比例绘制,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图中所占面积较小,根据总平面图的作用,无需绘制得很详细,可以用相应的图例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