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公平的席位分配
背景:
每10年,美国联邦政府进行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各州在联邦众议院的代表名额也据此重新确定.
2000年人口普查后,犹他州向联邦政府提出控诉,说分配给北卡罗莱纳州的名额应该是他们的.
事实上,过去200年来,美国国会在名额分配上打过多起法律官司,曾有过长期争论并使用过4种分配方案.
问题的数学本质是什么?——公平的席位分配问题(apportionment)
问题:一个简单例子
三个系学生共200名(甲100,乙60,丙40),代表会议共20席,按比例分配,三个系分别为10, 6, 4席.
因学生转系, 三系人数为103, 63, 34, 如何分配20席?
若代表会议增加1席,如何分配21席?
比例加惯例:
对丙系公平吗?
模型:
已知: m方人数分别为 p1, p2,…,pm, 记总人数为P =p1+p2+…+pm, 待分配的总席位为N. 记 qi =Npi/P, 称为第i方的份额(i=1,2, …,m)
要求:
已知份额向量q=(q1, …, qm)>0, 找一个非负整数分配向量n=(n1, …, nm), 使n与q最接近.
比例加惯例法:
各方先分配qi的整数部分[qi], 总余额为
记ri=qi-[qi], 则第i方的分配名额ni为
背景:Hamilton(比例加惯例)方法:
A. Hamilton提出的这种办法1792年被美国国会否决,
1850-1900年被美国国会采用(称为Vinton法),
又称为最大剩余法(GR: Greatest Remainders)或最大分数法(LF: Largest Fractions),等等
席位悖论—总席位增加反而可能导致某州席位减少,
1880年Alabama州曾遇到,又称Alabama悖论
该方法的另一个重大缺陷:(后面给例子)
人口悖论—某州人口增加较多反而可能该州席位减少
Hamilton方法的不公平性:
1. p1, p2,…,pm不变, N的增加会使某个ni减少.(上例)
2. N不变, pi 比pj的增长率大, 会使 ni减少nj增加.(下例)
“公平”分配方法:
衡量公平分配的数量指标
当 p1/n1=p2/n2时,分配公平;若 p1/n1>p2/n2,对A不公平;
p1/n1–p2/n2 ~ 对A的绝对不公平度。
p1=150, n1=10, p1/n1=15;p2=100, n2=10, p2/n2=10
p1=1050, n1=10, p1/n1=105;p2=1000, n2=10, p2/n2=100
虽二者的绝对不公平度相同,但后者对A的不公平程度已大大降低!
将绝对度量改为相对度量:
若 p1/n1>p2/n2,定义
~ 对A的相对不公平度。类似地定义 rB(n1,n2)
公平分配方案应使rA , rB尽量小
将一次性的席位分配转化为动态的席位分配, 即
设A, B已分别有n1,n2席, 若增加1席, 问应分给A, 还是B?
不妨设分配开始时p1/n1>p2/n2,即对A不公平.
讨论以下几种情况:设初始p1/n1>p2/n2
1)若p1/(n1+1)>p2/n2,则这席应给 A
2)若p1/(n1+1)<p2/n2,应计算rB(n1+1, n2)
3)若p1/n1>p2/(n2+1),应计算rA(n1,n2+1)
问:p1/n1<p2/(n2+1) 是否会出现?否!
若rB(n1+1,n2) < rA(n1,n2+1), 则这席应给A
若rB(n1+1,n2) >rA(n1,n2+1), 则这席应给B
当rB(n1+1,n2) < rA(n1,n2+1), 该席给A,由rA, rB的定义得
该席给A,否则,该席给B
定义
该席给Q值较大的一方。
推广到m方分配席位:
计算,该席给Q值最大的一方!
——称为Q值法 相等比例法, 即EP法(Huntington, 1921)
三系用Q值法重新分配21个席位:
一席一席地将前19席分配完毕后的结果
甲系:p1=103,n1=10;乙系:p2= 63, n2= 6;丙系:p3= 34, n3= 3
——与Hamilton法结果相同
第20席: ,
Q1最大,第20席给甲系
第21席:同上,Q3最大,第21席给丙系
Q 值法分配结果:甲系11席, 乙系6席, 丙系4席——公平吗?
Q 值方法是20世纪20年代由哈佛大学数学家E.V.Huntington提出和推荐的一系列席位分配方法中的一个。
除数法(Huntington,1921)
EP法每增加1席地计算,不会出现席位悖论和人口悖论.
有没有其他的不公平度衡量指标?
20世纪20年代哈佛大学E.V. Huntington 做了系统研究.
对于非负整数n定义一个非负单调增函数d(n)
当总席位为s时第i方分配的席位记作fi(p, s), fi(p, 0)=0
让s每次1席地递增至N,按照以下准则分配:
记ni=fi(p, s),若
则令fk(p, s+1)= nk+1, fi(p, s+1) = ni (i≠k)
5种除数法:
最大除数法(GD:Greatestdivisors)
主要分数法(MF:Majorfraction)
相等比例法(EP:Equalproportions)
调和平均法(HM:Harmonicmean)
最小除数法(SD:Smallestdivisors)
模型的公理化研究
EP方法比最大剩余法(GR)更公平吗?
已知总席位数s,人口向量p=(p1, p2,…,pm), P=Σpi
份额向量q = (q1, …, qm), qi=spi/P
ni=fi(p,s)表示人数为p、总席位为s时分配给第i方席位
关键性质
1) ~份额性
2) fi (p,s)£ fi (p,s+1) ~ 席位单调性
3) 若pi' /pj' ≥ pi/pj, 则fi(p', s) ≥ fi(p, s), 或fj(p', s) £ fj(p, s) ~人口单调性
GR方法满足性质1,但不满足性质2, 3. 除数方法满足性质2, 3, 但不满足性质1 .
已经证明:对于m≥4,N≥m+3, 不存在满足3条性质(份额性、席位单调性、人口单调性) 的分配方法.
可以找到同时满足份额性和席位单调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