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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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字的创生,中国古书里常说文字是由黄帝时期造字史官(仓颉)所造。但事实绝非如此,实际上文字是广大劳动人民根据实际生活需要,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创造和发展的。
图画是文字的前身。在文字形成之前人们通过图画来表达思想,所以人们通过象形法创生了最早的文字。
采用象形法,用树木构成了三个全木的文字:
象形字比较容易看出造字的道理, 但不能表达抽象的意思,于是人们创造了另一种造字法,即会意法,它是用某种符号来表达文字的抽象意思。
如:“明”字写成 ,会意日、月光明。
“旦”字写成 ,会意太阳升出地平线,即新的开始。
象形字和会意字都能从字形上看出文字的意义,但不能表示读音。 因此人们又采用形声法来造字,即把表示声音的声旁和表示意义的形旁搭配起来,组成新字。
如: “爸”是表形的“父” 与表音的“巴”相结合;
“访”是表形的“言”和表音“方”搭配而成。
虽然形声法是后来发明一种造字方法,但形声字已是字数最多的一类汉字,约占汉字总数的90%。
指事造字法是一种更为抽象的造字方法。对于那些不能用具体形象来描画的事物,人们用象征性的符号来表示,这样形成的文字就是指事文字。
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序中说到:“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上”,其甲骨文为“”,下方弧线代表地面,上方短线指地面之上,其本义指上方或高处。
“凶”,“ ”部表示地面上的深坑,符号“ ”为坑中交叉而置的利剑,用以指示险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