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书流程:将选好的图书带到自助借还机上进行借阅
二、归还流程:将图书带到自助借还机上进行归还
自助借还机初始登录密码为:Hnist******(注:******为读者本人身份证后6位)
注意:请妥善保管爱惜图书,避免损坏或遗失,违者将按书刊赔偿和读者处罚规定处理。文献赔偿规则如下:
1、凡赔偿图书,均须以赔偿相同著作者相同版本的图书。赔书或赔款,均按每册(件)收取条码、书标等加工耗材成本3元。
2、单卷本中文图书:1986年以前出版的按原价8倍赔偿;1986年至1989年出版的按原价5倍赔偿;1990年至1999年出版的按原价3倍赔偿;2000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2倍赔偿。但馆藏复本书少,使用价值大(如珍、善本古籍和贵重中外文图书)的,应以该书的8—10倍赔偿。
3、多卷本、丛书:遗失或损毁其中一卷(册)者,有分册定价的,按该书的2——10倍赔偿;无分册定价的按全套书定价的2—5倍赔偿。赔偿后其余未丢失的图书仍归图书馆所有。
4、遗失或损毁外文原版图书(含港澳台出版的中文图书),凡图书馆通过购买获得的,按原定价当时折合的人民币价的5倍赔偿;图书馆通过其它途径获得的,按每册200元赔偿;国内出版的外文书按原定价的3倍赔偿。
5、凡遗失(或损毁)中文现期期刊,应赔偿同种同期现刊。无法赔偿同种同期现刊,则按全年合订本价格赔偿;凡遗失(或损毁)单张报纸者,应赔偿同种同期报纸,无法赔偿同种同期报纸,则按该报全月合订本价格赔偿。
6、凡遗失(或损毁)合订本期刊(报纸)者,分年代(参考第二条)按2—8倍赔偿。每本(册)另收取耗材成本3元、装订费1元,共4元。
7、遗失和损毁外文原版期刊合订本,按5—10倍原价赔偿。遗失或损毁影印版外文期刊合订本,按原价3—5倍赔偿。耗材成本、装订费标准同上。
8、损坏软磁盘数据盘、多媒体光盘、CD、VCD等非书资料,正版盘,以原价的3倍赔偿。大型数据库(如《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则按原价的5倍赔偿。
9、遗失书、刊赔偿后,在三个月内如找到原书刊,经本馆有关部门检查无损坏,可持赔偿收据办理退款。
三、图书续借
所借图书到期没阅读完可以续借一次,本科生续借期为30天;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主页上“我的图书馆”、学习通中的移动图书馆进行操作。所借图书在应还日期前5天可办理续借,若读者所借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则不可再续借。
以“我的图书馆”进行续借为例:
四、图书预约
查找馆藏目录时,如想借的书都已借出,可以进行“预约申请”,具体操作:打开该书的书目信息,查看馆藏信息,如无可供外借的图书,点击“预约申请”,该图书回馆后,会自动发送提醒短信,通知取书,预约图书保留期限为3天,逾期自动解除。享受预约服务的前提是已经成功注册图书馆手机短信免费提醒服务的读者。读者可通过“我的图书馆”、学习通中的移动图书馆进行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