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
贵族指的是奴隶制、封建制、君主制、教会制、种姓制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特有的群体,通过血缘、姓氏等某种特有的制度来继承知识、权力、财富而形成的传统。通常贵族成员拥有的知识与道德水平高于其他人,权力与责任大于其他人,财富多于其他人。经过现代化的发展,一些国家和地区依然有完整的贵族传 贵族 统。
贵族同其他阶级的最明显区别是拥有爵位,但拥有爵位的人不一定是贵族。贵族爵位的特点是世袭,拥有非世袭爵位的人一般不被认为是贵族而是官僚。反过来说仅拥有贵族血统但无爵位的话,有可能被看成仅是世族或士族。
中国自夏代施行诸侯封建制度,即类同于西方贵族制。《礼记·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为王,下辖诸侯。如春秋楚国,本为子爵,因不满其国大爵小,要求周王升其爵位未竟,于公元前704年称王。汉代实行郡县制之后,为安抚改朝换代之功臣,仍时有分封之举,然已不如商周之系统。 国王
爵士
爵士:在英国,“爵士”是对骑士的正确称呼,地位在贵族之下,爵位非世袭。一般而言,要取得“爵士”头衔,必须为英国公民,而且要获授一项爵级骑士勋章(例如胡应湘爵士,KCMG);下级勋位爵士(Knight Bachelor)也可使用“爵士”头衔,但它并非骑士勋章的一种。
在英文文法,“Sir”须列在受勋人士姓名之前(如:Sir Run Run Shaw和Sir Isaac Newton),或名之前(Sir Run Run和Sir Isaac),但却绝不可列於姓氏之前(即Sir Shaw和Sir Newton)。可是在中文文法上,情况则恰恰相反,一如“李先生”或“李大文先生”般的称谓,“爵士”头衔亦须列在受勋人士姓名以后(如:邵逸夫爵士和艾萨克·牛顿爵士),姓氏以后(邵爵士和牛顿爵士),但偶尔也可以列于名以后(即逸夫爵士和艾萨克爵士)。
骑士或称武士
骑士或称武士: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种社会阶层。在此阶段的纷乱局势中,国王和贵族都需要一些在战争上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兵种,为此他们会悉心培育一些年轻人,使之成为骑士。而骑士的身份,往往不是继承而来 骑士 的,其本质也与贵族不同,除了和贵族一样能够获得封地之外,骑士也必须在领主的军队中服役,并在战争时自备武器与马匹。
绅士
绅士:在中世纪英国,“gentry”(绅士阶级)是一个社会阶层,社会地位仅次于贵族。此阶层的男性成人当时称为“gentleman”(绅士)。也由于中国传统的绅士,与英国传统的绅士在社会及文化上有其类似的重要地位,因此近代此一概念传入时便以此把绅士作为“gentry”的翻译。英国社会传统上的阶级分析把贵族和拥有土地的绅士阶级统称为“上层阶级”(Upper Class),以对应由资产阶级和小资产产阶级组成的“中产阶级”(Middle Class)和无产阶级组成的“下层阶级”(Lower Class)。
英语“gentleman”最初是指来自优越家庭的男士。后发展为对心地善良,举止优雅的男士的称呼。此亦用来指称中文的“绅士”。现今此定义已取而代之为大众文化中对“绅士”一名称的形象。现在同中文的“先生”作为名次而非称呼解时之意(即“女士们、先生们”中的“先生”,而非“王先生、李先生”中的“先生”)。

威廉 塞伽 侯爵
核心词:贵族 高贵者 领主 贵人 骑士 绅士 封建制度 领主附庸制度 庄园制度 农奴制度 领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