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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阶层 知识分子
权贵
权势贵族的简称,古时泛指官位高权势大的尊贵人士,近代一般指在传统社会的演变下,所逐渐产生的一种现象、族群,一般简称为权贵。一些在平民中冒起的权贵又称为豪族。权贵代表利用政治裙带关系、或经济上的利益所产生的社会上层族群的世袭阶层,这广泛出现在东亚、南亚、西亚、欧洲、或美洲原住民当中。
农奴制
农奴制是一种在封建制度下、特别是庄园制度下的与农民地位相关的奴役制度。农奴制度主要发展在欧洲10世纪中世纪中期,持续到19世纪中叶,以财务束缚或变异的奴隶制为条件对农民实行奴役。农奴以自己的劳力,在国有或庄园主的土地工作,以换取保护和公正,以及在该土地上额外开垦耕作以保证自己的生计。
农奴制不仅涉及农作,也包括矿业、森业和筑路。农奴制下,庄园形成了社会的基本单位,农奴形成了封建社会最低的社会阶层。农奴受到法律、经济和社会关系上的多重束缚。农奴不同于奴隶,农奴的领主只有不完全的人身占有权。领主不能处死农奴,但能随意处罚(黥面)或连同土地买卖、抵押和转让。农奴有义务为领主无偿劳作,农奴的劳力也被定义为领主的产权。
黑死病
黑死病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瘟疫之一。起源于亚洲西南部,一说起源于黑海城市卡法,约在1340年代散布到整个欧洲,而“黑死病”之名是当时欧洲的称呼。这场瘟疫在全世界造成了大约7500万人死亡,根据估计,瘟疫爆发期间的中世纪欧洲约有占人口总数30%的人死于黑死病。
同样的疾病多次侵袭欧洲,直到1700年代为止,期间造成的死亡情形与严重程度各不相同。较晚的几次大流行包括1629年到1631年的意大利瘟疫、1665年到1666年的伦敦大瘟疫、1679年的维也纳大瘟疫、1720年到1722年的马赛大瘟疫,以及1771年的莫斯科瘟疫。关于这些疾病的异同仍有争议,但是其致命型态似乎于18世纪消失于欧洲。
黑死病对欧洲人口造成了严重影响,改变了欧洲的社会结构,动摇了当时支配欧洲的罗马天主教会的地位,并因此使得一些少数族群受到迫害,例如犹太人、穆斯林、外国人、乞丐以及痳疯病患者。生存与否的不确定性,使得人们产生了“活在当下”的一种情绪,如同薄伽丘在《十日谈》(The Decameron)之中所描绘的一般。
文艺复兴
(意大利语:Rinascimento,由ri-(“重新”)和nascere(“出生”)构成),是一场大致发生在14世纪至17世纪的文化运动,在中世纪晚期发源于意大利中部的佛罗伦萨,后扩展至欧洲各国。“文艺复兴”一词亦可粗略地指代这一历史时期,但由于欧洲各地因其引发的变化并非完全一致,故“文艺复兴”只是对这一时期的通称。这场文化运动囊括了对古典文献的重新学习,在绘画方面直线透视法的发展,以及逐步而广泛开展的教育变革。传统观点认为,这种知识上的转变让文艺复兴发挥了衔接中世纪和近代的作用。尽管文艺复兴在知识、社会和政治各个方面都引发了革命,但令其闻名于世的或许还在于这一时期的艺术成就,以及列奥纳多·达芬奇、米开朗琪罗等博学家做出的贡献。
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城市广场
人文主义
(亦作人本主义)是一种基于理性和仁慈的哲学理论的世界观。作为一种生活哲学,人文主义从仁慈的人性获得启示,并通过理性推理来指导。人文主义以理性推理为思想基础,以仁慈博爱为基本价值观。个人兴趣、尊严、思想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容忍和无暴力相处等,都是人文主义内涵范畴。同时,与人本主义心理学和人道主义关系密切。
除了一般无宗教的人文主义外,也存在有宗教的人文主义,在各个主要宗教中,人文主义一般与该宗教的信仰和传统相结合。有些人文主义运认为,人有需参加仪式和规则,并组织一些团体来满足这种需要。相比唯物主义,人文主义注重人的精神心灵;另一方面,人文主义注重理性。因此,有人文主义者认为,和理性精神相违背的神灵崇拜的宗教精神,并不是人文主义。
领主:在封建制度,“Lord”(即法语的seigneur)是拥有贵族地位的人,他们除了获封一定面积的领地,又拥有农奴,而农奴更要向贵族宣誓效忠。这类贵族多属于世袭性质,并理论上拥戴君主。
分封制
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是为分封制。
金玺诏书
(拉丁语:Bulla aurea),或著称作“金色诏书”、“金皮诏书”或“黄金诏书”,是指中世纪至文艺复兴时期,由拜占庭帝国皇帝或是欧洲君主所颁发的诏书,以系上金质装饰来代表印信,或王玺以金印而非传统的蜡印,称做金玺诏书。(这个专有名词本来专指被铸造的金质印信本身,后来用来泛称整张诏书。这样的诏书就是在西欧所称的金玺诏书,在拜占庭帝国亦称为黄金诏书标识、黄金诏书等。
8世纪左右,君士坦丁堡政府之诏书仅为单方面发出的命令,并没有在会议上形成契约。然而,这样最后被认定是十分不利的,特别是当拜占庭帝国面对不断出现的外患,努力寻求一个抑制外来势力损害帝国的方法时。12世纪时,拜占庭人开始在文章中系上金玺,以增强协商时宣誓立约的威信。 其它欧洲君王模仿拜占庭诏书样式,只是更为谨慎正式。金玺诏书在西欧封建制度下得以修改加强,更较拜占庭的原形隆重正式,或者是宣布更高级于普通的政令。
大宪章
(拉丁语:Magna Carta,英语:The Great Charter)是英国最初于1215年订立的拉丁文政治性授权文件;但在随后的版本中,大部分对英国王室绝对权力的直接挑战条目被删除;1225年首次成为法律;1297年的英文版本至今仍然是英格兰威尔士的有效法律。
大宪章乃封建贵族用来对抗英国国王(主要是针对当时的约翰)权力的封建权利保障协议。订立大宪章的主因是教皇、英王约翰及封建贵族对王室权力出现意见分歧。大宪章要求王室放弃部分权力,尊重司法过程,接受王权受法律的限制。大宪章是英国在建立宪法政治这长远历史过程的开始。
贵族 贵族文化
核心词:显贵 贵族 黑死病 文艺复兴 人文主义 领主 地主 骑士文化 亲兵制度 分封制度 黄金诏书 大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