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

史晓斌、杨博、刘丹凤、胡建方

目录

  • 1 说课
    • 1.1 课程介绍
    • 1.2 视频:逻辑之趣
    • 1.3 视频:逻辑之美
  • 2 第一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
    • 2.1 典型案例
    • 2.2 第一节 “逻辑”释义及逻辑学简史
    • 2.3 第二节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 2.4 第三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与方法
    • 2.5 第一章课堂练习答案
    • 2.6 第一次课PPT
  • 3 第二章 法律工作与概念
    • 3.1 典型案例
    • 3.2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 3.3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 3.4 第二次课PPT
    • 3.5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 3.6 第四节 限制和概括
    • 3.7 第三次课PPT
    • 3.8 第五节 定义
    • 3.9 第六节 划分
    • 3.10 第四次课PPT
    • 3.11 第二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3.12 第一、二章复习、讲解PPT、视频
  • 4 第三章 法律工作与简单判断
    • 4.1 典型案例
    • 4.2 第一节 判断的概述
    • 4.3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上)
    • 4.4 第五次课PPT
    • 4.5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下)
    • 4.6 第三节 关系判断
    • 4.7 第四节 模态判断
    • 4.8 第六次课PPT
    • 4.9 第三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5 第四章 法律工作与复合判断
    • 5.1 典型案例
    • 5.2 第一节 联言判断
    • 5.3 第二节 选言判断
    • 5.4 第三节 假言判断
    • 5.5 第七次课PPT
    • 5.6 第四节 负判断
    • 5.7 第五节多重复合判断
    • 5.8 第八次课PPT
    • 5.9 第三、四章复习、讲解PPT
    • 5.10 第四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6 第五章 法律工作与演绎推理
    • 6.1 典型案例
    • 6.2 第一节 推理的概述
    • 6.3 第二节 直言直接推理
    • 6.4 第九次课PPT
    • 6.5 第三节 三段论
    • 6.6 第十次课PPT
    • 6.7 第五章简单判断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6.8 第四节 联言推理
    • 6.9 第五节 选言推理
    • 6.10 第六节 假言推理
    • 6.11 第十一次课PPT
    • 6.12 第七节 二难推理
    • 6.13 第五章复习、讲解PPT
    • 6.14 第十二次课PPT
    • 6.15 第五章复合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7 第六章 法律工作与归纳推理
    • 7.1 典型案例
    • 7.2 第一节 完全归纳推理
    • 7.3 第二节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 7.4 第三节 科学归纳推理
    • 7.5 第四节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 7.6 第六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8 第七章 法律工作与类比推理和回溯推理
    • 8.1 典型案例
    • 8.2 第一节 类比推理
    • 8.3 类比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运用
    • 8.4 第三节 回溯推理
    • 8.5 第十三次课PPT
    • 8.6 第七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9 第八章 法律工作与侦查假设
    • 9.1 典型案例
    • 9.2 第一节 假说
    • 9.3 第二节 侦查假设
    • 9.4 第八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0 第九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基本规律
    • 10.1 典型案例
    • 10.2 第一节 同一律
    • 10.3 第二节 矛盾律
    • 10.4 第三节 排中律
    • 10.5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 10.6 第十四次课PPT
    • 10.7 第九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 第十章 法律工作与论证
    • 11.1 典型案例
    • 11.2 第一节 论证的概述
    • 11.3 第二节 证明
    • 11.4 第三节 反驳
    • 11.5 第四节 论证的规则
    • 11.6 第十五次课PPT
    • 11.7 第十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8 第十六次课PPT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 1 一、什么是概念
  • 2 二、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 3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 4 讲课视频
  • 5 课堂练习
  • 6 拓展学习

一、什么是概念

2018年8月27日发生在江苏省昆山市的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为“龙哥”刘某某,另一方则是骑自行车的于某某,案发后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抢救,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案发后路口监控视频流出到网络,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大家对于某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各执一词,通过录像不难看出,事件的起因是宝马车要借道自行车道,碰到自行车后,引发了双方的冲突,冲突过程中,宝马车下来一男一女,将于某某的自行车扔到路边,然后双方在争执的过程中产生了肢体冲突,从交通事故的角度来说,“龙哥”的宝马车负全责无疑,从治安管理角度来讲,“龙哥”这完全是属于寻衅滋事,事故过程也有录像,事实清楚。推搡过程中,车主“龙哥”下车与另外两人一起对于某某进行殴打,之后“龙哥”返回车内取出管制刀具,砍杀于某某,这一行为直接威胁到了于某某的生命安全,案情发展至此,于某某已经被砍伤,而加害方“龙哥”并未停止其加害行为,反而在实行加害行为的过程中将管制刀具丢出,于某某趁势夺刀,砍杀了“龙哥”。

在整个案情经过中,争议点就在“龙哥”手中的刀掉落后,于某某夺刀对“龙哥”进行砍杀是否意味着侵害停止或者威胁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问:本案中的“正当防卫”属于什么思维形式?如何理解?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例如警察”、“监狱”、“抢劫罪”、“被告”、“非正常死亡、“正当防卫等等

所谓事物的属性,就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性质和事物之间的关系。每一个事物都具有许多性质,如广延、体积、形状、色、香、味、声、善恶、美丑、好坏等,说的都是事物的性质。事物除了自身性质外,还要与其它事物发生一定的关系,如前后、左右、上下、战胜、同谋、打死、打伤等关系。例如:“犯罪嫌疑人”就有姓名、年龄、性别、国籍、肤色、高矮、胖瘦、职业等属性。属性和事物是密不可分的,世界上没有脱离属性的事物,也没有脱离事物的纯粹的属性存在。

事物属性千差万别,无限多样,但人们总可以把一事物与另一事物区别开来,这是因为,事物具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两个方面。正是事物的本质属性把这一事物与其它事物区别开来。所谓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该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而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所谓非本质属性,就是对该事物不具有决定意义的属性。例如“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外的所有依法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并且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这是诉讼参与人本质属性,而诉讼参与人的肤色、年龄、性别、高矮、社会地位、等就是这一概念的非本质属性。事物的本质属性,反映到人的思维中,就形成了概念。“诉讼参与人”这个概念,就是舍弃了肤色、年龄、性别等非本质属性,而只反映了其本质属性。第一章“11·16”重大抢劫杀人案当中的“抢劫罪”这个概念,就是舍弃了具体抢劫的动机、工具、所劫财物的多少等表面特征,概括反映了“抢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人类认识是在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感觉、知觉、表象这些形式,对事物获得较多的感性认识,通过头脑的分析、综合、比较等,舍弃了事物个别的、非本质属性,概括抽象出同类事物共同的、本质属性,并用词或词组的语言形式表达出来,就形成了概念,随着客观世界变化发展,概念也在不断由浅入深向前发展。但并不是说每一概念,没有确定的内容,它反映的事物本质属性是稳定的,因此,每一概念在特定条件下有它确定内容。

概念所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其内容是客观的,但概念本身作为一种思维形式,它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在人意识里的反映,属于主观范畴,因此,概念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本案中的“正当防卫”属于“概念”这种思维形式。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正当防卫”这个概念反映了正当防卫这一类行为的本质属性,即“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