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

史晓斌、杨博、刘丹凤、胡建方

目录

  • 1 说课
    • 1.1 课程介绍
    • 1.2 视频:逻辑之趣
    • 1.3 视频:逻辑之美
  • 2 第一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
    • 2.1 典型案例
    • 2.2 第一节 “逻辑”释义及逻辑学简史
    • 2.3 第二节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 2.4 第三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与方法
    • 2.5 第一章课堂练习答案
    • 2.6 第一次课PPT
  • 3 第二章 法律工作与概念
    • 3.1 典型案例
    • 3.2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 3.3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 3.4 第二次课PPT
    • 3.5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 3.6 第四节 限制和概括
    • 3.7 第三次课PPT
    • 3.8 第五节 定义
    • 3.9 第六节 划分
    • 3.10 第四次课PPT
    • 3.11 第二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3.12 第一、二章复习、讲解PPT、视频
  • 4 第三章 法律工作与简单判断
    • 4.1 典型案例
    • 4.2 第一节 判断的概述
    • 4.3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上)
    • 4.4 第五次课PPT
    • 4.5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下)
    • 4.6 第三节 关系判断
    • 4.7 第四节 模态判断
    • 4.8 第六次课PPT
    • 4.9 第三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5 第四章 法律工作与复合判断
    • 5.1 典型案例
    • 5.2 第一节 联言判断
    • 5.3 第二节 选言判断
    • 5.4 第三节 假言判断
    • 5.5 第七次课PPT
    • 5.6 第四节 负判断
    • 5.7 第五节多重复合判断
    • 5.8 第八次课PPT
    • 5.9 第三、四章复习、讲解PPT
    • 5.10 第四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6 第五章 法律工作与演绎推理
    • 6.1 典型案例
    • 6.2 第一节 推理的概述
    • 6.3 第二节 直言直接推理
    • 6.4 第九次课PPT
    • 6.5 第三节 三段论
    • 6.6 第十次课PPT
    • 6.7 第五章简单判断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6.8 第四节 联言推理
    • 6.9 第五节 选言推理
    • 6.10 第六节 假言推理
    • 6.11 第十一次课PPT
    • 6.12 第七节 二难推理
    • 6.13 第五章复习、讲解PPT
    • 6.14 第十二次课PPT
    • 6.15 第五章复合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7 第六章 法律工作与归纳推理
    • 7.1 典型案例
    • 7.2 第一节 完全归纳推理
    • 7.3 第二节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 7.4 第三节 科学归纳推理
    • 7.5 第四节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 7.6 第六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8 第七章 法律工作与类比推理和回溯推理
    • 8.1 典型案例
    • 8.2 第一节 类比推理
    • 8.3 类比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运用
    • 8.4 第三节 回溯推理
    • 8.5 第十三次课PPT
    • 8.6 第七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9 第八章 法律工作与侦查假设
    • 9.1 典型案例
    • 9.2 第一节 假说
    • 9.3 第二节 侦查假设
    • 9.4 第八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0 第九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基本规律
    • 10.1 典型案例
    • 10.2 第一节 同一律
    • 10.3 第二节 矛盾律
    • 10.4 第三节 排中律
    • 10.5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 10.6 第十四次课PPT
    • 10.7 第九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 第十章 法律工作与论证
    • 11.1 典型案例
    • 11.2 第一节 论证的概述
    • 11.3 第二节 证明
    • 11.4 第三节 反驳
    • 11.5 第四节 论证的规则
    • 11.6 第十五次课PPT
    • 11.7 第十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8 第十六次课PPT
第二节 选言判断
  • 1 一、选言判断及结构
  • 2 二、选言判断的种...
  • 3 三、选言判断在公...
  • 4 视频:天网 ...
  • 5 课堂练习

一、选言判断及结构

选言判断是断定事物几种可能情况的判断。也就是说,选言判断是断定在几种可能的事物情况中至少有一个事物情况存在的判断。

选言判断一方面反映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的几种可能性,另一方面当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还没有十分确定的时候,常对事物作出几种可能的估计。这种断定事物存在几种可能情况判断,为人们进一步推断提供选择的前提,所以叫做选言判断。例如:

⑴ 从口音看,某犯罪嫌疑人可能是信阳人,也可能是开封人。

⑵ 老王或者是公安干警,或者是工程师。

这两个判断都是选言判断。例⑴断定了“某犯罪嫌疑人是信阳人”和“某犯罪嫌疑人是开封人”这两种事物情况中至少有一种存在。例⑵断定两种事物情况对王而言至少有一种情况存在的。

选言判断通常由两部分构成:肢判断和联结词。构成选言判断的肢判断,叫做选言肢。选言判断最少两个选个选言肢,也可以包含两个以上的选言肢。上例中的两选言判断都包含了两个选言肢。选言判断的联结词,常用“或者……或者……”、“要么……要么……”等语词表达。

分析实际思维中的选言判断,我们可以看到:有的选言判断的选言肢之间具有并存关系;有的选言判断的选言肢之间不具有并存关系。区分一个选言判断的选言肢之间具有或不具有并存关系,对选言判断来说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所谓选言肢之间具有并存关系,就是说,一个选言判断的选言肢所断定的可能事物情况是不排斥的,彼此相容的,可以同时存在的。例如:小王是警察或是优秀共产党员。

这个判断中的选言中,选言肢“小王是警察”和“小王是优秀共产党员”之间,具有并存关系。因为,对于“小王”而言,“是警察”与“是优秀共产党员”是不相排斥的,可以同时存在的,即他可以既是警察又是优秀共产党员。

所谓选言肢之间不具有并存关系,就是说,一个选言判断的选言肢所断定的可能事物情况是相互排斥的,彼此不相容的,不可以同时存在。例如:危害行为或者是作为或者是不作为。

其选言肢“危害行为是作为”与“危害行为是不作为”之间,就不具有并存关系,因为,对“危害行为”而言,“作为”、“不作为”这两种情况二者必居其一,它们是不能同是时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