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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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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运用回溯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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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运用回溯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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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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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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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考类比推理题
“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纵火案”:1994年3月31日13时,99吨级的豪华型游船“海瑞号”自安徽歙县码头启航游览浙江淳安的千岛湖,船载台湾游客24人、导游2人、船员6人,该游船当晚失踪。次日7点多有关部门于黄泥岭水域发现了正在燃烧的“海瑞号”。当日15点50分,消防员为高度只有1.5米的游船底舱排水时,才发现被害人遗体。尸体烧毁严重,经初步检查,遇难者死亡时间在晚餐后两小时左右,即3月31日晚8点前后。
在现场勘察中,侦查工作遇到了极大困难:由于罪犯纵火焚烧和消防扑救工作,使现场痕迹丧失殆尽;船床上成员都已遇难,没有直接证人可提供第一手材料。侦查工作该从何着手?侦查员们由果溯因:第一,千岛湖虽然水域广阔却是封闭性。罪犯能追赶豪华游船又轻易逃离,可能拥有机动性强的交通工具摩托艇。第二,罪犯劫持游船,完成作案,非一人能力所达,故本案当是结伙作案。第三,罪犯能将船上32人全部赶入高仅1.5米面积不到18平方米的底舱,手中可能持有威胁性武器。
问:以上三个推理属于什么推理?
回溯推理亦称回溯法,是一种从结果出发推测该结果产生的原因或条件的非演绎推理。如江面上出现一具浮尸,尸身完整、无伤痕、无搏斗痕迹,我们便会推断死者可能是不慎失足落水淹死。这就是一个回溯推理的例子。其推理过程为:
江面上这具浮尸尸身完整、无伤痕、无搏斗痕迹;
如果一个人不慎失足落水而淹死,那么,江面上会出现浮尸且尸身完整、无伤痕、无搏斗痕迹;
所以,死者可能是不慎失足落水淹死。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回溯推理的前提有两个,第一个是事件的结果,第二个是通常隐含着的或被省略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回溯推理的逻辑公式为:
q;
如果p,那么q;
所以,p。
回溯推理的根据就在于客观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或条件联系。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其结论是可错的,原因在于因果联系及条件联系的复杂性。如上述例子,我们不但可以推出“死者可能是不慎失足落水淹死”的结论,还可以推出“死者可能是被人趁其不备推落水中淹死”的结论。因为“如果一个人被人趁其不备推落水中淹死”同样会导致“江面上出现浮尸且尸身完整、无伤痕、无搏斗痕迹”这一结果。
在侦办“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纵火案”过程中,侦查员正是运用了三个回溯推理来分析案情的:
(1)罪犯能追赶豪华游船又轻易逃离;
如果拥有机动性强的交通工具摩托艇,那么罪犯就能追赶豪华游船又轻易逃离;
所以,罪犯拥有机动性强的交通工具摩托艇。
(2)罪犯劫持游船,完成作案;
如果罪犯是结伙作案,那么就能劫持游船,完成作案;
所以,罪犯是结伙作案。
(3)罪犯能将船上32人全部赶入高仅1.5米面积不到18平方米的底舱;
如果罪犯手中持有威胁性武器,那么就能将船上32人全部赶入高仅1.5米面积不到18平方米的底舱;
所以,罪犯手中持有威胁性武器。
于是排查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就以查机动船为主,重点调查千岛湖145条摩托艇;同时查医院近期接收的烧伤人员;查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动向……经过大量的工作,疑点逐渐集中到来自淳安县桐子坞乡的摩托艇驾驶员吴某。吴某于1993年10月份贷款6万元购置十二座新艇一艘。贷款今年6月份到期,急需现金;案发前,曾购买炸药和猎枪子弹,向某林场职工借用过猎枪;案发当日下午,曾在毛竹园加油站为摩托艇加了三大桶汽油;案发后吴某又急于将摩托艇抵押给他人,欲改行去做机油生意……4月15日,办案民警果断传唤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及其同伙二人。4月17日三案犯终于先后开口交代了犯罪事实:3月31日下午4点50分,三案犯按预谋驾驶摩托艇伏于湖中的蛇岛,伺机抢劫游船。天晚后吴某等案犯趁夜黑雨大,戴上头套攀上游船,执利斧猎枪威逼船员进入底舱,用铁丝拴住底舱门,焚船灭迹……
罪犯的作案过程与侦查员的推断及一系列有关细节的推理假说完全相符,所以破案工作思路明晰,进展迅速。海峡两岸关注的“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纵火案”终于在干警们17昼夜的奋战下破获了。
回溯推理尽管是一种或然性推理,但却颇具创造性,它是科学发现的重要工具。回溯推理在法律工作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侦查人员总是利用作案人在作案现场遗留下的各种犯罪痕迹和已有的知识,运用回溯推理来分析案情、推测犯罪活动过程,进而确定作案人。在这里,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侦查破案的过程就是回溯推理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