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

史晓斌、杨博、刘丹凤、胡建方

目录

  • 1 说课
    • 1.1 课程介绍
    • 1.2 视频:逻辑之趣
    • 1.3 视频:逻辑之美
  • 2 第一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
    • 2.1 典型案例
    • 2.2 第一节 “逻辑”释义及逻辑学简史
    • 2.3 第二节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 2.4 第三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与方法
    • 2.5 第一章课堂练习答案
    • 2.6 第一次课PPT
  • 3 第二章 法律工作与概念
    • 3.1 典型案例
    • 3.2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 3.3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 3.4 第二次课PPT
    • 3.5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 3.6 第四节 限制和概括
    • 3.7 第三次课PPT
    • 3.8 第五节 定义
    • 3.9 第六节 划分
    • 3.10 第四次课PPT
    • 3.11 第二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3.12 第一、二章复习、讲解PPT、视频
  • 4 第三章 法律工作与简单判断
    • 4.1 典型案例
    • 4.2 第一节 判断的概述
    • 4.3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上)
    • 4.4 第五次课PPT
    • 4.5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下)
    • 4.6 第三节 关系判断
    • 4.7 第四节 模态判断
    • 4.8 第六次课PPT
    • 4.9 第三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5 第四章 法律工作与复合判断
    • 5.1 典型案例
    • 5.2 第一节 联言判断
    • 5.3 第二节 选言判断
    • 5.4 第三节 假言判断
    • 5.5 第七次课PPT
    • 5.6 第四节 负判断
    • 5.7 第五节多重复合判断
    • 5.8 第八次课PPT
    • 5.9 第三、四章复习、讲解PPT
    • 5.10 第四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6 第五章 法律工作与演绎推理
    • 6.1 典型案例
    • 6.2 第一节 推理的概述
    • 6.3 第二节 直言直接推理
    • 6.4 第九次课PPT
    • 6.5 第三节 三段论
    • 6.6 第十次课PPT
    • 6.7 第五章简单判断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6.8 第四节 联言推理
    • 6.9 第五节 选言推理
    • 6.10 第六节 假言推理
    • 6.11 第十一次课PPT
    • 6.12 第七节 二难推理
    • 6.13 第五章复习、讲解PPT
    • 6.14 第十二次课PPT
    • 6.15 第五章复合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7 第六章 法律工作与归纳推理
    • 7.1 典型案例
    • 7.2 第一节 完全归纳推理
    • 7.3 第二节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 7.4 第三节 科学归纳推理
    • 7.5 第四节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 7.6 第六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8 第七章 法律工作与类比推理和回溯推理
    • 8.1 典型案例
    • 8.2 第一节 类比推理
    • 8.3 类比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运用
    • 8.4 第三节 回溯推理
    • 8.5 第十三次课PPT
    • 8.6 第七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9 第八章 法律工作与侦查假设
    • 9.1 典型案例
    • 9.2 第一节 假说
    • 9.3 第二节 侦查假设
    • 9.4 第八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0 第九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基本规律
    • 10.1 典型案例
    • 10.2 第一节 同一律
    • 10.3 第二节 矛盾律
    • 10.4 第三节 排中律
    • 10.5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 10.6 第十四次课PPT
    • 10.7 第九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 第十章 法律工作与论证
    • 11.1 典型案例
    • 11.2 第一节 论证的概述
    • 11.3 第二节 证明
    • 11.4 第三节 反驳
    • 11.5 第四节 论证的规则
    • 11.6 第十五次课PPT
    • 11.7 第十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8 第十六次课PPT
第一节 同一律
  • 1 一、同一律的内容...
  • 2 二、违反同一律所...
  • 3 三、同一律在法律...
  • 4 课堂练习
  • 5 案例题

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

2011年5月,杨甲(25岁)和杨乙(17岁)在某区西湖路口卖西瓜。顾客刘某等三人前来买西瓜。刘某拿起一块西瓜发现了,要换一块。杨甲不同意,为此双方发生口角。杨甲先动手打了刘某一拳,杨乙也对刘某进行了殴打,致使刘某“头外伤、右前额皮肤裂伤。”该市公安局区分局以殴打他人为由分别给予杨甲、杨乙行政拘留7天和10天的处罚。二人不服,申诉至该市公安局。该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了原裁决,二人不服,诉至某区人民法院,某区人民法院维持了原裁决。二人仍不服,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杨甲和杨乙殴打顾客,致使刘某“头外伤、右前额皮肤裂伤”事实存在,应给予处罚。但是杨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时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十二条规定,应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维持对杨甲的处罚,撤销了对杨乙的处罚,要求该市公安局某区分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问:该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对杨乙的处罚决定违背了什么逻辑基本规律?


同一律的内容是:A就是A或者“如果A,那么A。”公式中的“A”可以表示任何一个概念或任何一个判断同一律要求我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概念或判断要保持自身的确定与同一。

所谓概念要保持自身的确定与同一是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保持自身的确定与同一例如“殴打他人”这个概念,根据公安部法制局《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与实务指南的规定,其内涵是指行为人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观故意,利肢体或工具直接施加于受害人身体且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其外延就是指“凡具有上述特有属性的一切行为”。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一旦确定,就必须保持同一,即无论在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还是执行阶段,关于“殴打他人”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得变动。

所谓判断要保持自身的确定与同一是指一个判断的组成成分保持确定和同一。例如《治安管理处罚》第十二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该判断就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前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是一个全称判断,后件从轻或者减轻处”是一个省略了规范词“应当”的应为型法律规范。这个判断一旦有以上确定,就必须保持同一,即无论在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还是执行阶段,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的组成成分都不得变动。


以上案例中,该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对杨乙的处罚决定就违背了同一律的要求。本案中,杨甲和未成年人杨乙因故意殴打他人造成了刘某“头外伤、右前额皮肤裂伤”的人身伤害。该市公安局认定了杨甲和杨乙殴打他人的事实。因为杨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杨乙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事由,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该市公安局却没有按照未成年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杨乙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符合同一律的要求。因此法院判决维持对杨甲的处罚,撤销对杨乙的处罚,要求该市公安局某区分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