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

史晓斌、杨博、刘丹凤、胡建方

目录

  • 1 说课
    • 1.1 课程介绍
    • 1.2 视频:逻辑之趣
    • 1.3 视频:逻辑之美
  • 2 第一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
    • 2.1 典型案例
    • 2.2 第一节 “逻辑”释义及逻辑学简史
    • 2.3 第二节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 2.4 第三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与方法
    • 2.5 第一章课堂练习答案
    • 2.6 第一次课PPT
  • 3 第二章 法律工作与概念
    • 3.1 典型案例
    • 3.2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 3.3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 3.4 第二次课PPT
    • 3.5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 3.6 第四节 限制和概括
    • 3.7 第三次课PPT
    • 3.8 第五节 定义
    • 3.9 第六节 划分
    • 3.10 第四次课PPT
    • 3.11 第二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3.12 第一、二章复习、讲解PPT、视频
  • 4 第三章 法律工作与简单判断
    • 4.1 典型案例
    • 4.2 第一节 判断的概述
    • 4.3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上)
    • 4.4 第五次课PPT
    • 4.5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下)
    • 4.6 第三节 关系判断
    • 4.7 第四节 模态判断
    • 4.8 第六次课PPT
    • 4.9 第三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5 第四章 法律工作与复合判断
    • 5.1 典型案例
    • 5.2 第一节 联言判断
    • 5.3 第二节 选言判断
    • 5.4 第三节 假言判断
    • 5.5 第七次课PPT
    • 5.6 第四节 负判断
    • 5.7 第五节多重复合判断
    • 5.8 第八次课PPT
    • 5.9 第三、四章复习、讲解PPT
    • 5.10 第四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6 第五章 法律工作与演绎推理
    • 6.1 典型案例
    • 6.2 第一节 推理的概述
    • 6.3 第二节 直言直接推理
    • 6.4 第九次课PPT
    • 6.5 第三节 三段论
    • 6.6 第十次课PPT
    • 6.7 第五章简单判断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6.8 第四节 联言推理
    • 6.9 第五节 选言推理
    • 6.10 第六节 假言推理
    • 6.11 第十一次课PPT
    • 6.12 第七节 二难推理
    • 6.13 第五章复习、讲解PPT
    • 6.14 第十二次课PPT
    • 6.15 第五章复合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7 第六章 法律工作与归纳推理
    • 7.1 典型案例
    • 7.2 第一节 完全归纳推理
    • 7.3 第二节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 7.4 第三节 科学归纳推理
    • 7.5 第四节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 7.6 第六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8 第七章 法律工作与类比推理和回溯推理
    • 8.1 典型案例
    • 8.2 第一节 类比推理
    • 8.3 类比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运用
    • 8.4 第三节 回溯推理
    • 8.5 第十三次课PPT
    • 8.6 第七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9 第八章 法律工作与侦查假设
    • 9.1 典型案例
    • 9.2 第一节 假说
    • 9.3 第二节 侦查假设
    • 9.4 第八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0 第九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基本规律
    • 10.1 典型案例
    • 10.2 第一节 同一律
    • 10.3 第二节 矛盾律
    • 10.4 第三节 排中律
    • 10.5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 10.6 第十四次课PPT
    • 10.7 第九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 第十章 法律工作与论证
    • 11.1 典型案例
    • 11.2 第一节 论证的概述
    • 11.3 第二节 证明
    • 11.4 第三节 反驳
    • 11.5 第四节 论证的规则
    • 11.6 第十五次课PPT
    • 11.7 第十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8 第十六次课PPT
第二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 课堂练习答案
  • 2 案例题答案

第一节一:

1.反映事物本质属性 语词

2、试指出以下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

(1)警察: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

(2)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第一节二:

1、A、 B、 C、 E。 

   2、警官、警察同志、蜀黍、阿sir条子、雷子……

3、C

 

第一节三:

1、内涵 外延

2、(1)内涵: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外延: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2)内涵: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外延: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内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外延: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4)内涵: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二节一:

1、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数量的不同

2、(1)普遍概念(2)单独概念(3)普遍概念(4)单独概念(5)单独概念(6)普遍概念(7)单独概念(8)单独概念

 

第二节二:

1、(1)非集合概念(2)集合概念(3)非集合概念(4)集合概念(5)集合概念(6)非集合概念(7)集合概念(8)集合概念

2、B

 

第二节三:

1、肯定概念(正概念) 否定概念(负概念)

A. D

3、BDF

 

第三节一:

1、属概念 种概念

2、属种 种属 交叉

 

第三节二:

1、反对关系 婚姻状况

2、反对关系 侵犯财产罪或故意犯罪

3、矛盾关系 刑罚

4、反对关系 他杀

5、反对关系 主刑

第三节二:

1、用欧拉图表示下列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1)                          (2)                

                                              


                               

                (3)                                                                      (4)   

                                    

                  

      (5)





                         

2、全异关系

3、ABCD

4、有三种可能的关系,如下欧拉图:







 

 

 

     交叉关系                 全异关系                种属关系   

第四节一:

1、(1)“司法机关” → “审判机关”正确,因为“审判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是属种关系。“审判机关 → “法院”不正确,因为“法院”与“审判机关”之间是全同关系。

(2)“交警” →“警察”不正确,因为“警察”和“交警”之间是属种关系。

(3)“中国警察” → “男警察”不正确,因为“男警察”与“中国警察”之间是交叉关系。

(4)“长沙县公安局” →“泉塘派出所”不正确,因为“泉塘派出所”与“长沙县公安局”之间是全异关系。

2、刑警等 管制等

3、单独概念

 

第四节二:

1、(1)“法院” → “审判机关”不正确,因为“审判机关”和“法院”之间是全同关系。

“审判机关” → “司法机关”正确,因为“司法机关”和“审判机关”之间是属种关系。

(2)“警察” →“交警”不正确,因为“交警”和“警察”之间是种属关系。

(3)“男警察” → “中国警察”不正确,因为“中国警察”与“男警察”之间是交叉关系。

(4)“泉塘派出所” →“长沙县公安局”不正确,因为“长沙县公安局”与“泉塘派出所”之间是全异关系。

2、司法工作人员等 刑罚等

3、哲学范畴

4、种属关系 属种关系

5、(1) 将“湖南警察学院”限制为“湖南警察学院法律系”不正确,因为“湖南警察学院法律系”与“湖南警察学院”之间不是种属关系,而是全异关系;将“湖南警察学院”概括为“湖南省公安厅”不正确,因为“湖南省公安厅”与“湖南警察学院”之间不是属种关系,而是全异关系。

(2) 将“联合国”限制为“美国”不正确,因为“美国”与“联合国”之间不是属种关系,而是全异关系;将“联合国”概括为“家”不正确,因为“国家”与“联合国”之间不是属种关系,而是全异关系。

(3) 将“违法行为”限制为“盗窃行为”,正确,因为“盗窃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是属种关系; 将“违法行为”概括为“犯罪行为”不正确,因为“犯罪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不是属种关系,而是种属关系。

(4) 将“主犯”限制为“犯罪集团”不正确,因为“犯罪集团”与“主犯”之间不是种属关系,而是全异关系; 将“主犯”概括为“某甲”不正确,因为“某甲”与“主犯”之间不是属种关系,而是种属关系。

 

第五节

1、定义项 被定义项 定义联项

2、揭示被定义项所反映的事物本质属性 属加种差定义法

3、性质定义 发生定义 功用定义 关系定义

4、(1)不正确,同语反复

(2)不正确,定义过窄

(3)不正确,定义否定

(4)不正确,同语反复

(5)正确,因为该定义符合所有规则

5、(6)正确,因为该定义符合所有规则。其余都不正确,(1)定义过宽;(2)定义过窄;(3)同语反复;(4)定义否定;(5)比喻定义。

 

第六节

1、外延 划分母项 划分子项 划分标准(依据)

2、据对象有无某种属性将一个属概念分为两个相矛盾的种概念

3、CD

4、(1)不正确,划分过窄

(2)不正确,多标准划分

(3)不正确,子项相容

(4)不正确,多标准划分 子项相容

(5)不正确,这不是划分,而是分解

(6)不正确,多标准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