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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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是一门工具,其生命力在于应用。逻辑贯穿于法律工作的全过程,一个案件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无不体现逻辑的魅力、闪耀理性的光辉。法律逻辑即逻辑在法律工作中的适用。
【典型案例】
“肯尼迪家族成员涉嫌强奸案”:史密斯·肯尼迪是肯尼迪家族的一员,一天,他被指控在佛罗里达度假时将一个女孩带到家中并强奸了她。警方从女孩的内裤上提取了精斑,通过DNA检测,确实是史密斯所留。但他坚决声称那不是强奸而是自愿。
由于此案涉及到美国著名的政治家族——肯尼迪家族的声誉,此案一开始就处于媒体的聚光灯下。肯尼迪家族清楚要想打赢官司、洗脱罪名,就必须请康涅狄格州法律人局的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当时人们对李昌钰博士在法庭上出示的那块手帕感到很神奇。但李昌钰在接受采访时说:“这并不神奇,真正用的是逻辑学。假如一个人在草地上被强奸了,尤其是受害人说被强奸了30分钟,那么在内裤上必定留下很多草迹和泥迹;但女孩提供的内裤上根本就没有相应的痕迹;因此,这不是强奸。”
问:李昌钰认定“这不是强奸”运用了什么推理?
【逻辑分析】
李昌钰认定“这不是强奸”运用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形式为“否定后件式”。这是一个有效式。其推理公式为:如果p,那么q;非q;所以,非p。李昌钰没有利用他擅长的刑事鉴识技术,而是依靠一个简单的推理,就为史密斯洗脱了罪名。逻辑对于法律工作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