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

史晓斌、杨博、刘丹凤、胡建方

目录

  • 1 说课
    • 1.1 课程介绍
    • 1.2 视频:逻辑之趣
    • 1.3 视频:逻辑之美
  • 2 第一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
    • 2.1 典型案例
    • 2.2 第一节 “逻辑”释义及逻辑学简史
    • 2.3 第二节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 2.4 第三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与方法
    • 2.5 第一章课堂练习答案
    • 2.6 第一次课PPT
  • 3 第二章 法律工作与概念
    • 3.1 典型案例
    • 3.2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 3.3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 3.4 第二次课PPT
    • 3.5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 3.6 第四节 限制和概括
    • 3.7 第三次课PPT
    • 3.8 第五节 定义
    • 3.9 第六节 划分
    • 3.10 第四次课PPT
    • 3.11 第二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3.12 第一、二章复习、讲解PPT、视频
  • 4 第三章 法律工作与简单判断
    • 4.1 典型案例
    • 4.2 第一节 判断的概述
    • 4.3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上)
    • 4.4 第五次课PPT
    • 4.5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下)
    • 4.6 第三节 关系判断
    • 4.7 第四节 模态判断
    • 4.8 第六次课PPT
    • 4.9 第三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5 第四章 法律工作与复合判断
    • 5.1 典型案例
    • 5.2 第一节 联言判断
    • 5.3 第二节 选言判断
    • 5.4 第三节 假言判断
    • 5.5 第七次课PPT
    • 5.6 第四节 负判断
    • 5.7 第五节多重复合判断
    • 5.8 第八次课PPT
    • 5.9 第三、四章复习、讲解PPT
    • 5.10 第四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6 第五章 法律工作与演绎推理
    • 6.1 典型案例
    • 6.2 第一节 推理的概述
    • 6.3 第二节 直言直接推理
    • 6.4 第九次课PPT
    • 6.5 第三节 三段论
    • 6.6 第十次课PPT
    • 6.7 第五章简单判断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6.8 第四节 联言推理
    • 6.9 第五节 选言推理
    • 6.10 第六节 假言推理
    • 6.11 第十一次课PPT
    • 6.12 第七节 二难推理
    • 6.13 第五章复习、讲解PPT
    • 6.14 第十二次课PPT
    • 6.15 第五章复合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7 第六章 法律工作与归纳推理
    • 7.1 典型案例
    • 7.2 第一节 完全归纳推理
    • 7.3 第二节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 7.4 第三节 科学归纳推理
    • 7.5 第四节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 7.6 第六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8 第七章 法律工作与类比推理和回溯推理
    • 8.1 典型案例
    • 8.2 第一节 类比推理
    • 8.3 类比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运用
    • 8.4 第三节 回溯推理
    • 8.5 第十三次课PPT
    • 8.6 第七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9 第八章 法律工作与侦查假设
    • 9.1 典型案例
    • 9.2 第一节 假说
    • 9.3 第二节 侦查假设
    • 9.4 第八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0 第九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基本规律
    • 10.1 典型案例
    • 10.2 第一节 同一律
    • 10.3 第二节 矛盾律
    • 10.4 第三节 排中律
    • 10.5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 10.6 第十四次课PPT
    • 10.7 第九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 第十章 法律工作与论证
    • 11.1 典型案例
    • 11.2 第一节 论证的概述
    • 11.3 第二节 证明
    • 11.4 第三节 反驳
    • 11.5 第四节 论证的规则
    • 11.6 第十五次课PPT
    • 11.7 第十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8 第十六次课PPT
典型案例

在人们的思维过程中,除了要用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用判断对事物作出某种断定之外,还要借助已有的知识,反映更为复杂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从而扩大认识领域,获得新的知识。这个思维过程,就是推理。法律工作离不开各种各样的推理。

典型案例

一天下午,某医院急诊室里,躺着一位被救护车送来的女青年,经抢救无效死亡。一个瘦长个子的男青年正站在一旁,痛苦地向医生诉说着:“她是我的女朋友。近来,她常常感到胸闷胸痛,已昏劂过好几次。今天下午,我去看望她,因天气较热,她准备在家洗完澡后,和我一起去医院看病。不料,进入浴室后,久久未见她出来,也听不到什么动静,这才使我着急起来。我赶快设法把门打开,天哪!她竟然昏倒在浴缸里,身子淹没在满缸的水中。这时,她似乎还有极微弱的呼吸,可是等到我将她从水中抱出时,已经什么话也不会说了……”说到这里,他禁不住呜咽起来。

医生提起笔在死亡证明书上写道:“死者袁,女,24岁,来院已死。心肌梗塞,合并溺水死亡?”不久,王某和死者家属便拿着医生签署的死亡证明书,将死者送往火葬场。在路上,死者家属鉴于对死者身体状况的一贯了解,对死者的突然死亡的原因产生了怀疑,便不顾王某“死者入土为安”的劝阻报了案。法医和其他侦察员根据初步的检查情况,发现不少疑点,决定验尸,查清死因。

逻辑分析】

死者在生前发生过的一些情况,在尸体上会有所反映,因而对尸体进行科学的检验和分析,不仅可以确定其死亡原因,还可以分析案情性质和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同时通过推断行凶工具、判断死亡时间认定犯罪证据等,还可从各方面为侦查部门提供有科学根据的可靠线索和证据。

1、确定袁某的死亡时间。法医在尸检时发现女尸手关节已经僵硬,说明已死了八个多小时。通常,人死了两小时以后,在尸体的低下部位,都会出现紫红色斑痕,这是正常的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叫尸斑。人死了三、四小时左右,关节开始僵硬,这在法医学上叫尸僵。尸僵一般首先在上颌关节出现,八小时后手关节就僵硬了。这里法医运用了这样一个推理:手关节僵硬的尸体是死后八小时的尸体袁某的尸体手关节已经僵硬,所以,袁某已经死亡了八个多小时

2、确定袁某的死亡原因。急诊室医生的诊断是“心肌梗塞,合并溺水死亡”,末了是个问号,说明医生也是持怀疑态度的。

1排除心肌梗塞死亡女尸的左心房和心室被切开以后,发现心肌各部分和心脏瓣均无明显的异常和病变,冠状动脉根本没有粥样硬化和栓塞现象,显然,她不是因心肌梗塞而死的。法医发现在死者的子宫里,有一个两个月左右的胎儿。但怀孕与突然死亡没有必然联系,法医根据经验就可以判断出来。这里法医运用了一个这样的推理:假如是心肌梗塞死亡,那么心脏会有病变现在心脏没有发现病变,所以,死者的死因可以排除心肌梗塞

(2)排除浴缸中淹死法医做了硅藻检查硅藻是大量存在于江河湖海中的一种浮游生物。它耐酸,耐100度以上的温度,不易破坏。当人在水中淹死时,这种生物就同水一起被大量吸入肺中,而人死以后,呼吸停止了,水中的硅藻通常就不会进入肺脏。所以检查肺中的硅藻,对于判断是淹死的还是死后被人移入水中的,将是一个有力的证据。检查结果表明:浴缸残存的水中有一定量的硅藻,死者的肺组织中却未发现硅藻,结合尸体上无明显的淹死征象,足以说明袁某是死后被放入浴缸的。法医的推理过程是:一般来说,如果死者是生前入水而死的,那么死者的尸体会有硅藻反映,袁某的尸体没有硅藻反应,所以,袁某应当不是生前入水而死的

(3)排除安眠药中毒死亡法医切开女尸的头皮,皮下有一块长、宽分别为四厘米的出血斑。但是进一步的检查表明,相应部位的头骨没有骨折现象,脑组织也未受损伤。法医认为:这出血斑是头部碰撞在钝面物体,如墙壁、地板等等造成的显然,这轻微碰撞不足以引起死亡这是法医根据经验作出的结论。

胃内容物的化验结果显示,袁某是在饭后两小时左右死的。法医的推理过程为:当尸体胃中的米饭菜已成糜糊状时,说明死者是在饭后两三小时死去的尸检发现,袁某体内的米饭菜已成糜糊状,所以,袁某是在饭后两小时左右死的。人死后,消化也就停止了,因而根据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就可确定死者是在最后一餐进食后多少时间死去的。当胃中的米饭菜已成糜糊状时,表明是在饭后两三小时死去的;如胃内食物已经排空,则已是四小时以上了。

化验报告还肯定死者胃内容物的成分中有较大量的安眠药成分。会不会是安眠药中毒引起死亡呢?法医又排除了这种可能。他推理道:如果死者是安眠药中毒引起死亡的,那么死亡不会在服用安眠药几个小时之后就发生(服用安眠药致死的时间较长),现已经断定袁某是在最后一餐进食后两小时左右后死去的,所以,袁某不是安眠药中毒引起死亡的

(4)造成袁某死亡的真正原因——被人用手扼压致死法医翻袁某的眼睛,发现其眼结膜上面有针尖般大小的出血点,在肿胀而呈现肯紫色的脸上,也发现密布着微小的点状溢血。法医继续推理:只有窒息,才会在眼结膜上出现点状溢血女尸的眼结膜上有点状溢血因此,可以推出袁某是窒息死亡的

袁某是窒息死亡的尸体颈部有因表皮剥脱留下的轻微伤痕和皮下出血斑这一旁证,所以,袁某是被人用手扼压致死的。

3、确定作案人。袁某是被人用手扼压致死的谁的嫌疑最大?警方后来查证了下面两个事实:一是三天前王某在三个药店分别买过剂量为0.03克的三十片苯巴比妥,二是袁某死亡前后一段时间,始终只有王某一人在家。由此,确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审讯时,王某交代犯罪经过:自从袁某告诉我已怀孕的情况后,为了逃避责任,我产生了杀人灭口的动机。经过反复考虑以后,我到书店买了一本医学书,熟记了能引起昏厥和急死的心肌梗塞的详细症状。为了不使她反抗,我以买来坠胎药为借口,诱骗她服下了事先研磨成粉末的一包安眠药。然后……。我完全没想到,这似乎是万无一失的计划,这么快就被揭露了。

此案成功告破,与警察卓越的推理能力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