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

史晓斌、杨博、刘丹凤、胡建方

目录

  • 1 说课
    • 1.1 课程介绍
    • 1.2 视频:逻辑之趣
    • 1.3 视频:逻辑之美
  • 2 第一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
    • 2.1 典型案例
    • 2.2 第一节 “逻辑”释义及逻辑学简史
    • 2.3 第二节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 2.4 第三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与方法
    • 2.5 第一章课堂练习答案
    • 2.6 第一次课PPT
  • 3 第二章 法律工作与概念
    • 3.1 典型案例
    • 3.2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 3.3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 3.4 第二次课PPT
    • 3.5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 3.6 第四节 限制和概括
    • 3.7 第三次课PPT
    • 3.8 第五节 定义
    • 3.9 第六节 划分
    • 3.10 第四次课PPT
    • 3.11 第二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3.12 第一、二章复习、讲解PPT、视频
  • 4 第三章 法律工作与简单判断
    • 4.1 典型案例
    • 4.2 第一节 判断的概述
    • 4.3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上)
    • 4.4 第五次课PPT
    • 4.5 第二节 性质判断(下)
    • 4.6 第三节 关系判断
    • 4.7 第四节 模态判断
    • 4.8 第六次课PPT
    • 4.9 第三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5 第四章 法律工作与复合判断
    • 5.1 典型案例
    • 5.2 第一节 联言判断
    • 5.3 第二节 选言判断
    • 5.4 第三节 假言判断
    • 5.5 第七次课PPT
    • 5.6 第四节 负判断
    • 5.7 第五节多重复合判断
    • 5.8 第八次课PPT
    • 5.9 第三、四章复习、讲解PPT
    • 5.10 第四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6 第五章 法律工作与演绎推理
    • 6.1 典型案例
    • 6.2 第一节 推理的概述
    • 6.3 第二节 直言直接推理
    • 6.4 第九次课PPT
    • 6.5 第三节 三段论
    • 6.6 第十次课PPT
    • 6.7 第五章简单判断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6.8 第四节 联言推理
    • 6.9 第五节 选言推理
    • 6.10 第六节 假言推理
    • 6.11 第十一次课PPT
    • 6.12 第七节 二难推理
    • 6.13 第五章复习、讲解PPT
    • 6.14 第十二次课PPT
    • 6.15 第五章复合推理课堂练习答案
  • 7 第六章 法律工作与归纳推理
    • 7.1 典型案例
    • 7.2 第一节 完全归纳推理
    • 7.3 第二节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 7.4 第三节 科学归纳推理
    • 7.5 第四节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 7.6 第六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8 第七章 法律工作与类比推理和回溯推理
    • 8.1 典型案例
    • 8.2 第一节 类比推理
    • 8.3 类比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运用
    • 8.4 第三节 回溯推理
    • 8.5 第十三次课PPT
    • 8.6 第七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9 第八章 法律工作与侦查假设
    • 9.1 典型案例
    • 9.2 第一节 假说
    • 9.3 第二节 侦查假设
    • 9.4 第八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0 第九章 法律工作与逻辑基本规律
    • 10.1 典型案例
    • 10.2 第一节 同一律
    • 10.3 第二节 矛盾律
    • 10.4 第三节 排中律
    • 10.5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 10.6 第十四次课PPT
    • 10.7 第九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 第十章 法律工作与论证
    • 11.1 典型案例
    • 11.2 第一节 论证的概述
    • 11.3 第二节 证明
    • 11.4 第三节 反驳
    • 11.5 第四节 论证的规则
    • 11.6 第十五次课PPT
    • 11.7 第十章课堂练习、案例题答案
    • 11.8 第十六次课PPT
典型案例

在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思维活动中,假说贯穿于整个过程。专家的课题研究、医生的疾病诊断、警察的侦查办案,都离不开假说。没有假说,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侦查假设是侦查员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访问所掌握的关于案件的事实情况,运用科学知识或侦察工作经验,有依据地对案件的现象所需查明的问题作出的推测性的说明和解释。是侦查员认识刑事案件的极其重要的环节。

典型案例

1963年瑞典曾经发生了一起非常离奇的案件:某商业巨子在自己的豪宅中中毒身亡。在尸体的旁边放着毒药的包装和水杯,现场没有任何打斗和外力侵入的痕迹,也没有任何财物丢失。在死者身上,除了衣服上沾有一小抹淡色细粉外,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警察断定为自杀,但是死者家属提出,死者没有任何自杀的理由,倒是他的合伙人有可能因财务纠纷杀人。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当天曾经驾车搭乘该合伙人,但是又有人作证说死者在当天死亡前是自行驾车回家的。检察官没有找到直接的证据,无奈之下只好先以该合伙人有杀人动机,而且在此前曾经与死者有过牵连为由对他提出谋杀罪控诉。经过检验,检察官发现死者身上的淡色细粉是花粉,而且在死者的家中没有找到产生这种花粉的植物。检察官将该花粉交由专家检验,发现这种花粉属于红三叶草,而在瑞典只有国家博物馆才有这种花粉。检察官带着专家前往检查,果然找到了这种植物,并且在植物旁边的泥土中化验出了死者中毒的药物成分。检察官根据这些证据提出一个侦查假设:嫌疑人是先将被害人毒死,然后再换上被害人的衣服,驾驶被害人的车辆将被害人的尸体运回宅内的。后真相大白:原来被害人是在博物馆里饮用了含有毒药的水。在毒性发作的时候,被害人痛苦挣扎,碰到旁边的植物。嫌疑人为了消灭证据,将杯内的残水倒在土中,再穿上死者的衣服驾驶死者的车,将尸体运回住宅,并将一切伪装成自杀的情形。

逻辑分析】

本案中,检察官根据调查的情况,结合一般的常识,运用一系列逻辑推理,提出了一个侦查假设“嫌疑人是先将被害人毒死,然后再换上被害人的衣服,驾驶被害人的车辆将被害人的尸体运回宅内的”。

1、如果死者是自杀,那么死者一定有自杀的理由;死者没有任何自杀的理由;所以,死者不可能自杀。

2、死者的合伙人有可能因财务纠纷杀人。

3、如果死者身上的淡色花粉是在家中沾上的,那么死者家中一定有产生这种花粉的植物;死者家中没有这种植物;所以,死者身上的淡色花粉不是在家中沾上的。

4、如果死者身上的淡色花粉是在博物馆的植物所带有的,那么死者一定去过博物馆;死者身上的淡色花粉是在博物馆的植物所带有的;所以,死者一定去过博物馆。

5、如果在博物馆的泥土中发现了死者中毒的药物成分,那么死者一定在博物馆就死亡了;在博物馆的泥土中发现了死者中毒的药物成分;所以,死者一定在博物馆就死亡了;

6、只有死者再回家时还活着,死者才有可能在死亡当天是自行驾车回家的;死者在博物馆就死亡了;所以,死者在死亡当天一定不是自行驾车回家的。

7、因为死者在死亡当天一定不是自行驾车回家的,所以一定有其他人驾车将死者的尸体运回家。而有人看见死者当天曾经驾车搭乘合伙人。可以推测出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合伙人。

案件侦破后证实了检察官以上侦查假设的正确。

本案例典型地体现了侦查假设的提出、推演与验证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