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垄断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上一节
下一节
垄断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市场经济有失灵的时候,这时候需要政府作为裁判员进场进行调节。垄断是常见的一种市场失灵现象。垄断 (Monopoly) (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是一种市场结构,指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或卖方)交易产品或者服务。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则恰恰相反。
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发达阶段的表现较为明显。垄断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出现又抑制了竞争。列宁曾指出,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自然而然地走向垄断。因为几十个大型企业彼此容易达成协定; 另一方面,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垄断与竞争天生是一对矛盾,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加之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垄断性行业的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经常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行业垄断导致有效投资不足;行政垄断滋生腐败毒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