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项目一:  介绍本门课程,安全教育,绪论
    • 1.1 绪论:医院药品管理基本知识
  • 2 项目二:医院门诊西药房处方调配
    • 2.1 医院门诊西药房处方调配理论
    • 2.2 医院门诊西药房处方调配实践
      • 2.2.1 医院门诊西药房设施认识
      • 2.2.2 医院门诊西药房处方调配技能训练
      • 2.2.3 静脉用药调配系统仿真软件练习
  • 3 项目三: 医院门诊中药房处方调配
    • 3.1 医院门诊中药房处方调配理论
    • 3.2 医院门诊中药房处方调配实践
      • 3.2.1 医院门诊中药房设施认识
      • 3.2.2 医院门诊中药房处方调配技能训练
  • 4 项目四:药店药品陈列
    • 4.1 药店初识
    • 4.2 药店药品陈列理论知识
    • 4.3 药店药品陈列实践
      • 4.3.1 参观药店
      • 4.3.2 药店药品摆放技能训练
  • 5 项目五:药店药品销售
    • 5.1 药店药品销售理论
    • 5.2 药店药品销售实践
      • 5.2.1 药店药品销售技能训练
      • 5.2.2 合理用药系统软件练习
药店初识


 开办药店技能

    开办药店的程序为:论证→投资预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址选房→开设临时帐户→招聘培训人员→申办药品经许可证→申办营业执照→开设基本帐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消防安全证→开业→GSP认证→申领卫生许可证14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要求。

论证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们已逐步形成了大病去医院,小病去药店的理念,投资办药店将会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随着药店的不断增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也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所以,开办药店前,投资者首先要对期望目标、经营能力、投资能力、客观环境、行业前景、市场竞争等影响获益的因素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可行性论证。

投资预算

2.1  投资能力预算评估

    投资能力预算是指投资资金的来源和数量的预算。资金来源可以是独资的也可以是合资经营的。若是合资经营,就要对出资者的权力、责任、义务或分红等进行约定,并签订协约。在进行投资预算时,要根据资金状况考虑开办药店的规模。

2.2  投资支出预算

    投资的主要支出包括下列项目:

2.2.1  营业房与库房

营业房与药库店主可以自建也可以租赁,如果自建,要考虑建房的成本。若是租赁,要考虑不同地段所需费用高低。

2.2.2、 店面装修

店面装修的高、中、低档、购买装修材料价位及施工的费用高低的计算。   

2.2.3、配套设施

配置与经营相适应的货架、橱柜、桌子、椅子等费用。

2.2.4、必备设备

安装调温、通风和冷藏等设备。如:空调器、冰箱、排风扇、干湿温度计、灭鼠器等所需的费用。

2.2.5、牌匾、照明灯具与广告

药店的招牌与牌匾及室内用标牌的费用。制作店堂照明灯箱,室内的照明灯具。室内药品广告、宣传资料等的费用。

2.2.6、周转金

首批采购药品、器械及相关商品的费用。

2.2.7、培训、体检等费用

药店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制作表格和卡片等印刷费用。

此外,还有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等费用及管理费,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开业前的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的费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应有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开办企业应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1  领取《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承办人(或委托人)带身份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共4页,见表11-1)。

3.2  填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承办人(或委托人)填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前,要认真阅读《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中全部内容,按要求认真填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重名,不得侵犯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可事先多起几个名称备选。

3.3  报送《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将填写好的《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报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4  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到报送的《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当即进行企业名称审查,如有重名,应重新起名。可现场改名。

3.5  领取核名、核准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审核同意立项后,发给核名、核准通知书。


选址选房

4.1  选择店址

药店所处的地理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日后的经营和效益。俗话说一步金,一步银。

4.1.1  选择店址要考虑的因素:

选择客流量大的地段或居民生活小区,

选择大型医院附近,以争取就医的患者前来购药。

选择周围没有或者药店较少的地点。

选择周围老年人群比例较大,对医疗保健需求较强的地点。

考虑药店周围人们经济收入的高低,便于计划购进药品价位及今后工作开展的目标。

周围环境应该清洁卫生、无污染,交通便捷。

4.1.2  “店中店”地址的选择

这里所说的“店中店”是指在一些大型超市或者大型商场里开设的药店。这类药店的特点是依托城市大型商业网点的客源、信誉与知名度,便于工作的迅速开展。缺点是这些商场里场地租金的价位要高。

4.1.3  大、中型药店地址的选择

    大、中型药店,多选择城市繁华的商业区。位于大型超市、商场附近,在一些远离市区的大型住宅小区也可以开办。此类药店经营中、西药品和中草药等应尽量齐全,还可以兼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等。

    4.1.4  小型药店地址的选择

    在学校、车站、码头、居民区、大、中型企业周围等,可以考虑开办中、小规模的药店,经营常用中、西成药等。

4.1.5  城镇药店地址的选择

这类药店主要指开设于县、镇(乡)一级的药店,这类药店主要以县城或乡镇所在地的居民、一些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为服务对象,多以中、小型药店为主。经营中、西药品为主,也可以经营保健食品、化装品等。

4.1.6  乡村药店地址的选择

这类药店主要指开设于村一级的药店,多以小型为主。其主要服务对象是乡村的农业人口,由于这部分人群远离城市,医疗条件比较差,有的地方甚至缺医少药。这类药店应该以经营中、西药品为主,有条件的可兼营中药饮片。这样就可以为农村的农民群众服务,提供防病治病的药品,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大力提倡和扶持。 

4.2  选房

    4.2.1  营业场所与仓库的面积

根据规模及经营范围确定营业场所的大小,应不小于以下标准:

4.2.1.1  经营中、西成药的小型零售药店,其营业场所的面积40平方米,仓库20平方米;

4.2.1.2  经营中、西成药及医疗器械的中型零售药店,其营业场所的面积大于40平方米,仓库大于20平方米 ;

4.2.1.3  经营中、西成药,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大型零售药店,其营业场所的面积应100平方米,仓库30平方米。

4.2.1.4  零售连锁药店大型企业仓库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500平方米。

4.2.1.5  在仓库设养护室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20平方米。

4.2.1.6  零售连锁经营门店营业场所的面积40平方米(可以不设仓库)。

4.2.1.7  在乡、村设立的零售药店或连锁药店门店其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4.2.2营业场所及店堂环境

    营业场所总的要求应宽敞、整洁、优雅,布局合理、整齐。营业、办公、库房等场所应分开或隔离,并注意相互协调,便于工作联系。

开临时帐户

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核名、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临时帐户,以便注入资金,开始下一步的工作。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开办小药店,也可不开设临时帐户。根据需要而定。

招聘培训人员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物质,其固有属性决定了药品经营有其固有特性,它直接关系人们的身心健康,所以对于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根据药店经营规模的大小,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者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需要的药品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药店从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经营等人员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可根据开办药店轻重缓急的需要,按顺序招聘培训相关人员。

药店从业人员的构成:

6.1  法人代表

全权负责药店一切经营活动。

6.2  企业负责人

全面负责药店经营管理工作,可以是药店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药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或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所经营的药品、及其它商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6.3  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驻店执业药师负责全面药学业务技术指导及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对顾客进行合理用药的咨询、指导、处方的审核。

6.4   质量负责人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具有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或者具有药师(或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小型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也应具有药师(或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专职或兼职,负责药店经营全过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并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经营一类非处方药的,以及农村乡、村以下地区设立的药品零售企业除外。

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接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6.5  采购员

    负责医药商品的采购,保证所经营的品种不断档、不积压,按需采购,采购计划应报药店经理审查批准、签字后执行采购。

6.6  验收员

    从事药品验收工作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若为初中文化,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6.7  保管员(规模较小的药店可以不设)

     负责在库药品、医疗器械等的保管。作好入库和领发登记等工作,保证做到帐物相符。

6.8  物价员(规模较小的药店可以兼职)

熟悉国家的物价政策,根据物价部门的药品价格调整通知单,及时进行药品价格调整。做到所经营的药品等明码标价。

6.9  营业员

应为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上岗;高中毕业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负责柜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销售工作。

处方审查人员应为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药师(或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

6.10  财务会计

负责药品销售成本的会计核算等会计事务。按月做财务报表。

6.11  计划员(规模较小的药店可以不设)

根据时节变化或药店销售情况编制药品采购计划。

以上人员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持执业资格证书上岗。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接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以上工作完成后,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7.1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需准备的资料

7.1.1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核名、核准通知书”。

7.1.2  申办药店的书面申请书。

7.1.3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及经营范围,制定本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7.1.3.1  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

    7.1.3.2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陈列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7.1.3.3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的规定;

    7.1.3.4  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

    7.1.3.5  拆零药品管理规定;   

    7.1.3.6 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规定;

    7.1.3.7  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7.1.3.8  质量信息的管理规定;

    7.1.3.9  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7.1.3.10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7.1.3.11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

    7.1.3.12  经营中药饮片的应有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

7.1.4  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7.1.4.1  员工健康检查档案;

    7.1.4.2  员工培训档案;

    7.1.4.3  设施和设备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档案;  

    7.1.4.4  计量器具管理档案;   

    7.1.4.5  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7.1.4.6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7.1.5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申请人、填报日期、受理部门、受理日期等。

7.1.6  《企业基本情况(零售)表》

《企业基本情况(零售)表》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按要求认真填写。(见表11-2)。

 7.1.7  房屋使用权证明

凭拟开办药店所在地的街道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租赁或者自有房屋的房产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名、核准通知书,到房管局开具房屋使用权证明。

7.1.8  财务审计证明

带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名、核准通知书和已注入相应资金的银行临时帐户,到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由会计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证明。

个体工商户开办的小药店,可不办理财务审计。

7.1.9  公司章程

一般大公司需要起草一份公司章程,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人的相互约定等。个体工商户开办的小药店,可不需要此项。

7.2  审核

地、市、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受省级药监局委托,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三个工作日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申办药店初审意见。同意开办的,将派工作人员到拟开办药店的现场进行考察,二个工作日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发证,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7.3  药店换发许可证的程序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实行有效期限管理制度。《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仍经营药品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程序与第一次申请程序相同。

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时须重新填写申请表、审查表,并对照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上报原发证机关。对达不到验收发证标准的单位,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责令其停止营业,并限期整顿,经整顿达标的单位可再次申请换发许可证。对反复检查验收仍达不到标准的,不予换证。

 申办营业执照

8.1  申办营业执照的必备资料

8.1.1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核准通知书

8.1.2  药监局发给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8.1.3  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使用权证明

8.1.4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证明

8.1.5  公司章程

8.2  申办营业执照

将申办营业执照的必备资料报送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工商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有了营业执照,经营企业可以从事药品经营,刻制公章等活动。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

凭营业执照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当地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营业机构申请开立基本账户。以便今后办理转账、结算、存款、取现等。

9.1  开户程序

    9.1.1  选择距离药店较近的银行机构,申请开立账户。

    9.1.2  向银行提出开户申请,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及财务印鉴,法人代表印鉴,经批准应在账户上预先存款按相关规定办理。

    9.1.3  及时向银行申领现金和转账支票。

9.2  开户数量

    按规定个体户只能开设一个银行账户,亦可以多开账户备用,但以第一家开立账户作为“基本账户”。一般规定只有“基本账户”才可以获得贷款。

9.3  注意事项

9.3.1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印鉴。

9.3.2  现金支票的填写。正确填写开户行账号,填写取款时间,填写用款单位名称(全称),填写金额(大小写要规范),正确盖印鉴,须与留存银行的印鉴相符。一定要用蓝、黑墨水书写,不能涂改,因为涂改后支票无效。注意支票开出余额超过账户存款,银行会拒付。

9.3.3  印鉴齐全的支票一旦遗失,应立即向银行挂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10  办理税务登记

10.1  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

    10.1.1  提交税务登记申请,填写《税务登记表》。

    10.1.2  提供有关证件资料,主要包括:提供工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账户证明(没有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小药店不需此证明)、法定代表个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或资料。

    10.1.3  税务机关审核,整个审核过程一般应在30日以内完毕,审核合格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10.2  使用管理账簿、凭证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10.2.1  必须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最少应设总账和日记账,帐簿应该采用订本式。规模小的药店,报经批准可不设账簿,但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销货登记簿。账簿和凭证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

    10.2.2  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0.2.3  购买发票及基本联次。提出购买发票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发票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10.3  开具发票应注意的事项

10.3.1  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有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10.3.2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10.3.3  开具发票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要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10.3.4  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的使用范围。

11 消防安全证

开办药店应符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准备完成后,主动到消防安全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消防安全合格证。消防安全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没有消防安全合格证,不得营业。

12  开业

    以上手续完成后,即可试营业。开业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2.1  店面装修

顾客进入药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店面装饰。宜人清新的装饰,能吸引顾客并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目前,许多药店都把店面的装饰作为体现药店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策略。

同时,药店的装修也能够体现企业的文化和老板素养。在装修前,店主应先将装修的要求,诸如企业形象、店面的整体布局、装修风格绘制出草图。然后请专业设计人员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最好请不同的装修公司绘制出各自的效果图,然后挑选使用。装修设计乃至施工也可通过公开招标进行,更能够选出好的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药店的不同定位,整体效果有的药店可以素、冷为佳,显得沉稳;有的药店也可以装饰得富丽、豪华而张扬,显得时尚。

药店内部布局要合理、和谐、实用,分配好各个功能区域。并配备通风、照明和调温等设施,安排好摆放药品的货架、橱柜、桌子、椅子等。这些设备和设施的摆设要符合要求。药店店面应做到整洁、明亮、优雅,使顾客置身于温馨、宽松、休闲的购药环境之中。    

    12.1.1  店外装饰

药店门窗及墙面要整洁、干净。大门可以采用透明的玻璃门,便于吸引顾客。现在许多药店门头多采用电脑设计的彩色图案、艺术字体,画面宏大,极具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具有强烈的时代感。灯光可以采用霓虹灯,用多种色彩的日光灯,增加景色和感染力,亦可节能省电。

有的药店也可以采用传统型装饰,请名家题字,做铜字招牌,以扩大影响,悬挂绿十字的药店标识。以显示药店沉稳、传统的文化内涵,同样能够吸引顾客。

12.1.2  店内装饰

12.1.2.1 门窗。  门窗应当明亮,透光,临街的玻璃窗可粘贴简洁醒目的装饰品,应适度为宜,以免影响透明度。大门要求透明、整洁为好。

12.1.2.2 地面。  可选择木地板、大理石、水磨石、磁砖、花岗岩等材料,一般地面大都选用经济耐用的磁砖。磁砖色调应淡雅,一般采用60mm*60mm、1000mm*1000mm黄白色的磁砖较为理想。但是磁砖地面潮湿时比较滑,要防止顾客滑倒摔伤。同时还应注意地面与墙面的整体性协调一致。磁砖变形、吸污、松皮等是常见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施工质量差。所以,选购磁砖时,要注意产品质量优劣;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和人员,并要遵守产品使用说明,避免野蛮施工。采用复合木地板装修,更显得环境幽雅、舒适,价格也比较合适,但是维护较困难。水磨石地面经济实惠,易于清洁,也可以选用,尤其适应农村地区使用。

12.1.2.3 墙面。  墙面在装饰应以白色为主。有的可用白色乳胶漆粉刷,可采用水性涂料如白色乳胶漆粉刷。优点是墙面洁白美观,价格低廉,有了污垢也易于清洗。有的药店也可以采用高档墙纸装饰,更显现豪华,悬挂名人字画或者油画。中药配方附近的墙面用中药“十八反”、“十九畏”歌诀制作成书法饰品,装饰与实用浑然一体。承重厅柱、墙壁等处也可做一些玻璃镜片,既有装饰作用,也方便顾客使用。

12.1.2.4 天花板。  多采用木龙骨、塑料板吊顶,周边用木线饰边。这样吊顶简洁实用为,塑料质轻而薄,应当选择色彩浅淡的。使之与地面、墙体相呼应,适合于药店的风格。还可做一些图案生动的木质雕刻艺术品,镶嵌在天花板上,便于观瞻。

12.1.2.5 室内灯光。  首先要注意不能采用的彩色灯光。室内灯光设计要能够满足药店经营对照明的需求。明亮的灯光能够提升装饰的整体效果。营业厅内宜采用较为明亮节能型日光灯。而不要用高耗能的白炽灯,这样不仅节约费用,而且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12.1.2.6 店内广告。  做广告要注意符合有关药品广告的规定,不能做一些虚假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在适当位置可放置制作精致的宣传画广告或灯箱广告或者放置厂家的药品模型等。

12.2  柜台

    柜台是药品陈列和销售人员的工作场所,主要由前面的饰柜柜台、后面的货柜和二者中间构成售药人员的走道三部分组成。根据药店经营的规模及范围,营业场所的柜台可分为西药柜组、中成药柜组、保健食品柜组、医疗器械柜组等。各销售柜组要有醒目的标志,各柜组摆放商品的货架、柜台要与所经营的品种相适应,如西药、中成药、保健品可陈列、摆放在货柜上及玻璃柜台内。非处方药可以开架摆放,让消费者自选。中药饮片应放入药斗橱的药斗内。

     柜台一般为台式铝合金玻璃柜,以高2000px~ 2125px,宽1500px为宜。柜内应分层陈列药品,要让顾客能够方便得看到。货柜一般以高5000px~ 5500px、深1000px左右为宜。中西成药的货柜应根据药品包装的大小、高低不同,可分为若干层。上半段陈列药品,下半段橱内分层存放药品。中药的膏剂、口服液等质地较重,货柜在订购时要注意隔板的承重力。走道的宽度以要适中,便于工作人员活动。

12.3 中药配方器具

中药配方场地首先要配备一名计价员,对中药饮片处方进行划价,有条件的大型药店可以用计算机计价。与收方处尽量邻近,以便于联系。中药调剂台一般采用一张木制台,台面长度可根据药店面积大小而定。柜台内应有调配药品处方的必要设备和用具,还应有营业用计算工具(如计算机、算盘或计算器)调剂工具、衡器(如天平、戥子)、开票用具和包装用品(包装纸袋等)等。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由计量部门定期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常用中药调配工具还有:冲筒(多用铜制,用于某些特殊药材临配方前的捣碎处理,如浙贝母、珍珠母、砂仁、牡蛎、酸枣仁、三七等)、铁碾、乳钵、药筛(多为铜筛,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规定的药筛选用国家标准的R40/3系列,分为一~九号筛,目号分别为10目、24目、50目、65目、80目、100目、120目、150目、200目)、托盘天平、台称等。还有存放中药饮片的药橱、药柜等。

12.4  药品验收、养护的设备。

空调、干湿温度计、货架

12.5 计量器具。

12.6  药店布局

12.6.1  店堂

店堂是药店的核心部位,是药店特色的集中展示,应占营业场所大部份的面积,尽可能宽敞一些,不要给顾客有狭窄的感觉。店堂陈设要简单,不要给人零乱的印象。墙上可悬挂服务项目、新药简介等宣传资料,私人物品严禁放在店堂内。

营业场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类摆放,标志明确。营业、办公、生活、库房等区域应分开或者分隔,并且环境清洁卫生,无污染物。

 12.6.2办公区和员工休息区

    大、中型药店应设有经理、财务、采购员等人员的办公室;小型药店应设一个办公区,供工作人员办公用,并设药店工作人员休息区。

    12.6.3服务区

    服务区应设置服务台,放置顾客意见簿(见表12-1)。驻店执业药师对病人进行咨询服务。有条件者还可以开展代客煎药、代邮药品等服务。

12.6.4  大型药店的布局

   12.6.4.1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销售区在营业大厅采用柜台内销售;而非处方药敞开销售,由消费者自行选取,最后统一在收银台收费结算。

   12.6.4.2  其它产品。  设立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配方、化妆品等专门销售区域。

   12.6.4.3  咨询服务。  设立病人咨询服务区,为患者合理用药提供服务咨询,使患者正确用药,以战胜疾病。大型药店可以考虑在相邻处开设医疗诊所或医院(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方便病人就诊取药。

   12.6.4.5  设立健身区和健康教育区。  提供健身服务和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为病人宣传饮食营养和疾病(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的防治知识。

12.6.4.6  独立的办公场所。  如经理室、财务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员工休息室等。

大型药店布置举例见图11-1、图11-2。

这些做法延伸了药店的经营服务范围,如开展健康教育和健身活动,使大型药店有更大的生存空间,增加了药品经营企业与消费者的互动作用,拉近了药店与患者之间的距离。健康教育和健身活动的开展,能起到无病预防,有病正确用药的目的。更具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值得许多经营者借鉴、学习和参考。使药店工作人员向白求恩同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救死扶伤的精神和人文关怀的素养。

12.6.5  超市型药店 

药店的经营面积一般比较大,除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外,还经营眼镜、百货等商品。营业面积更大,经营范围更广。但所经营的药品应占2/3以上,鞋油、皮衣等易串味的品种不宜经营。

12.7  药品质量管理记录本

药品质量管理记录本的的种类有:

    12.7.1  药品验收记录;

    12.7.2  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

    12.7.3  药品质量查询、投诉、退货、抽查情况记录;

    12.7.4  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12.7.5  温湿度记录;

    12.7.6  计量器具检定记录;

    12.7.7  质量事故报告记录;

    12.7.8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记录;

    12.7.9  进口药品、特殊管理药品验收记录;

    12.7.10  首营企业、首营药品审批记录;

    12.7.11  药品缺货记录;

    12.7.12  顾客意见簿(表11-3)

12.7.13  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记录。

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13  GSP认证

13.1  申报GSP认证上报材料

     13.1.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2份(见表11-4)。

     13.1.2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13.1.3  实施GSP情况自查报告。

     13.1.4  药店员工情况一览表。

     13.1.5  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13.1.6  质量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13.1.7  劳动合同(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签订)。

     13.1.8  经营设施、设备情况一览表。

     13.1.9  质量管理目录。

     13.1.10  企业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13.1.11 

14  卫生许可证

如果药店经营保健品、食品的,要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