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
    • 1.1 学习材料
      • 1.1.1 重要讲话
        • 1.1.1.1 习近平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
        • 1.1.1.2 联播+丨习近平用十六字 道出学习党史深意
      • 1.1.2 中国共产党历史
      • 1.1.3 新中国史
      • 1.1.4 改革开放史
      • 1.1.5 社会主义发展史
    • 1.2 计划财务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图书目录
    • 1.3 学习视频
      • 1.3.1 《我的1919》电影片段
      • 1.3.2 中国共产党百年述职报告
    • 1.4 中国共产党历史学习百问
      • 1.4.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 1.4.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 1.4.3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 1.4.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 2 财务综合服务平台
    • 2.1 项目授权
    • 2.2 基本信息管理
  • 3 网上报账系统
    • 3.1 “网上报账系统”培训视频
    • 3.2 登录
    • 3.3 项目授权
    • 3.4 日常报销
    • 3.5 借款
    • 3.6 常见问题
  • 4 网上查询系统
    • 4.1 登录
    • 4.2 个人项目
    • 4.3 个人收入
      • 4.3.1 工资信息
      • 4.3.2 其他收入明细
    • 4.4 来款信息
    • 4.5 报销款信息
    • 4.6 常见问题
  • 5 财务信息网上管理平台
    • 5.1 学生缴费查询
    • 5.2 差旅费管理
    • 5.3 项目管理
      • 5.3.1 我的项目
        • 5.3.1.1 科研项目开票
        • 5.3.1.2 科研项目经费计划调整
        • 5.3.1.3 横向课题全过程解析
        • 5.3.1.4 我的项目操作流程
    • 5.4 常见问题——本章节内容正在完善中
  • 6 预算申报系统
    • 6.1 登录——本章节内容正在完善中
    • 6.2 预算经费计划管理
      • 6.2.1 预算经费计划申报
      • 6.2.2 预算经费计划下达
      • 6.2.3 预算经费计划调整
      • 6.2.4 预算经费计划查询
    • 6.3 常见问题-本章节内容正在完善中
  • 7 收入申报管理系统
    • 7.1 登录
    • 7.2 收入申报
    • 7.3 常见问题
  • 8 学生学杂费缴费
    • 8.1 学费
    • 8.2 住宿费
    • 8.3 体检费
    • 8.4 保险费
    • 8.5 军训服、被品
    • 8.6 常见问题
  • 9 学生保险
    • 9.1 城镇居民医保
    • 9.2 学平险
    • 9.3 校方责任险
    • 9.4 常见问题
  • 10 财务网上办事流程
    • 10.1 学生办事流程
      • 10.1.1 学生身份信息变更申请
    • 10.2 事业经费办事流程
      • 10.2.1 网上统一支付平台缴费项目申请
      • 10.2.2 事业经费预借票据申请
      • 10.2.3 事业费项目经费调整申请
      • 10.2.4 事业费项目变更负责人申请
    • 10.3 科研经费办事流程
      • 10.3.1 科研项目开票申请
      • 10.3.2 科研项目经费计划调整申请
      • 10.3.3 科研纵向项目结题预决算审核
      • 10.3.4 科研项目变更负责人或经费审批人申请
      • 10.3.5 科研纵向联合资助项目自筹经费立项申请
      • 10.3.6 科研横向项目立项流程
      • 10.3.7 科研财政纵向项目立项流程
      • 10.3.8 科研非财政项目立项流程
    • 10.4 报销业务办事流程
      • 10.4.1 出差无住宿发票审批
      • 10.4.2 因公出差报备审批
    • 10.5 查询、核验类办事流程
      • 10.5.1 信息查询申请
      • 10.5.2 公积金查询
      • 10.5.3 飞机行程单验真
      • 10.5.4 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门户网站-票据查验
      • 10.5.5 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
      • 10.5.6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 10.5.7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 10.5.8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11 新进教职工入职须知
    • 11.1 工资银行卡办理登记
    • 11.2 住房公积金办理
  • 12 报销要求及流程
    • 12.1 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注意事项
    • 12.2 国外学术期刊版面费报销
  • 1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
    • 13.1 疫情防控小视频
      • 13.1.1 正确佩戴口罩
      • 13.1.2 消毒液的使用
      • 13.1.3 简易测试自己是否感染了肺炎
    • 13.2 上级文件
      • 13.2.1 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13.2.2 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 13.2.3 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13.2.4 关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3月1日前不开学的通知
      • 13.2.5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流验站等10个场所防控指南和防控公共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赣教新冠防控字【2020】4号 )
      • 13.2.6 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加强防控工作
    • 13.3 学校文件
      • 13.3.1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
      • 13.3.2 华东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内疫情防控10条措施
      • 13.3.3 关于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 13.3.4 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延期开学的通知
      • 13.3.5 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9号令》的通知
      • 13.3.6 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9号令》的通知
      • 13.3.7 关于实行网上个人健康信息填报、教职工返(离)校审批、出入校园登记的通知
    • 13.4 计财处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办事指南
    • 13.5 计财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 13.6 计划财务处响应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问”举措
  • 14 廉洁文化作品
    • 14.1 视频类
      • 14.1.1 作品1公务出差
      • 14.1.2 作品2公款使用
      • 14.1.3 作品3科研经费使用
计财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计财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华东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内疫情防控10条措施的公告》要求,强化计划财务处的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力度,计财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制订本指南。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切实做好计财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流行和蔓延,保障计财处工作人员和学校师生们身体健康,维护学校财务工作正常秩序。

二、职责要求

1. 财务管理科负责制定完善本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具体落实到人。

2. 财务管理科负责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3. 指定财务管理科科长邓振华同志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

4.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

5. 财务管理科负责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必需的物资准备工作。

6.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疫情信息报告人应当立即向计财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校医院汇报,全处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上班前防控措施

1. 信息告知:正式上班前向每一位工作人员告知疫情形势,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2. 组织动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由计财处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计财党支部支委组成的计财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财务管理科和各科室负责人负责落实防控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3. 健康排查

1)正式上班前,通过电话等途径开展全体工作人员休假期间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工作人员是否离昌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

2)对14天内有湖北省旅行史、居住史的工作人员,由财务管理科负责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应居家医学观察;无住房但住在学校集体宿舍的,可由财务管理科与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相对独立的临时单间宿舍隔离或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应报告2次体温和其他健康状况。自湖北省返昌未开展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不得返岗工作。

3)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其就医,就医时佩戴好口罩。

4. 物资准备: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物资储备,与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系,了解学校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宿舍设置情况。

(二)上班后防控措施

1. 交通出行。正确佩戴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通勤车、私家车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通勤车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消毒。

2. 健康申报和晨检:建立健康申报和进入单位体温检测制度,由财务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进入计财处办公场所(含财务服务中心)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乘坐通勤车的工作人员,应自觉在出门前测量自己的体温,并在上车前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工作,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通勤车。对出现发热、咳嗽或消化道等症状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计财处办公场所(含财务服务中心),并立即指导其前往学校医院及时就医。

3. 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学校为工作人员配备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工作人员禁止乘坐通勤车或进入计财处办公场所(含财务服务中心)。体温检测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各科室负责人要指导督促工作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

4. 洗手消毒:计财处在办公室设置并配备洗手液、消毒用品及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指导安排本科室工作人员对办公室、桌椅、工作台、地面定期消毒,每日2次。财务管理科负责对服务大厅、会议室、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定期消毒,每日2次。

5. 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6. 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7. 环境卫生清理: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服务大厅、会议室、洗手池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8. 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天早、中、晚各打开门窗一次,每次自然通风30分钟以上。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尽可能不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

9. 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信息交流方式减少集体室内活动,降低感染风险。如必须召开现场会议,必须全体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控制会议时间,会议室定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话筒、茶具等用品消毒。

10. 饮食安全: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前往食堂用餐,必须前往食堂用餐的,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建议自带餐具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鼓励分餐领回办公场地用餐或分时段用餐,尽量避免同时聚集用餐。

11. 外来人员管理:加强对来单位办事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检测等。未正确佩戴口罩的外来人员不允许计财处办公场所(含财务服务中心)。

12. 外出公务。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13. 下班回家。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14. 废弃口罩、手套处理。防疫期间,摘口罩、手套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手套放入指定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三)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

1. 密切接触者管理:计财处要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疫情处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在校医院的指导下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14天,每天报告2次体温和其他健康状况。

2. 加强消毒:计财处要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医院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

3. 停止办公(必要时):计财处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或当地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止办公等措施(停止办公的范围应遵循由小到大的原则)。

 

 

计划财务处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