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和规定。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教育目的表述为:
“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
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社会主义方向
教育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实现途径
教育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社会地位和价值
教育要使受教育者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对身心素质的要求
二、落实我国教育目的必须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1.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关系
2.德、智、体、美诸育之间的关系
3.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的关系
4.全面发展与职业定向的关系
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构成
德育 智育 体育 美育
美育:培养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也称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
美育要通过各种艺术以及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来进行。
美育的内容:
艺术美:音乐和舞蹈,绘画,影剧欣赏,文学
自然美:以大自然为审美对象所感受和体验到的美;
社会美:以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人和事为对象而感受和体验到的美;
科学美:以科学的内容和形式为对象所感受到的美。
美育的基本任务
1、培养学生充分感受现实美和艺术美的能力。
要求在培养他们敏锐的感觉能力的同时,发展他们高尚的审美情感;还要求培养学生审美的比较及分析能力,以区别真善美与假丑恶;培养他们审美的想象和联想能力,以掌握艺术形象。
2、使学生具有正确理解和善于欣赏现实美和艺术美的知识与能力;形成他们对于美和艺术的爱好。
为了使学生具有艺术修养,就要使他们掌握各门艺术的基本知识,逐步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点和审美标准;还要让学生分析和评价艺术作品和社会上的美好事物,以培养他们审美的能力;更重要的是激发他们对艺术的兴趣,培养他们爱美的情感,抵制各种精神污染
3、培养和发展学生创造现实美和艺术美的才能和兴趣。
要使学生学会按照美的法则建设生活,把美体现在生活、劳动和其他行动中,养成他们美化环境以及生活的能力和习惯。要注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艺术实践活动,发展他们创造艺术美的才能和兴趣,尤其要注意发展有艺术才能的学生的特长。
正确处理德、智、体、美诸育之间的关系
(1)各育均有相对的独立性;
(2)现实的或真正的教育应是一体的,是相互包容、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
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
语言智力 数理智力
空间智力 音乐智力
运动智力 社交智力
自知智力 自然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