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
上一节
下一节




(一)专业理念(科学儿童观和教育观)与师德
1.儿童权利观和民主平等的师生观
儿童是人。儿童与成人一样,是权利的主体。
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利、人格和尊严。“蹲”下身来和儿童说话。放低“心理姿态”,站在儿童角度。
2. 儿童特质观和适宜教育观
儿童是发展中的人。不能以成人要求衡量儿童;儿童的发展需要一个阶段和过程,成人应给儿童成熟的时间与空间;
适合幼儿发展的年龄特征,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
3. 幼儿主体观和幼儿教育方法观
幼儿有自己的兴趣、需要和主观能动性;
活动是幼儿主动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最重要的方式;游戏 是幼儿最主要的活动形式。坚决反对”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
4.师德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爱国守法:普通法律、教育类法规、如,禁体罚、讽刺、贴消极“标签”。
爱岗敬业:爱岗是敬业的基础,敬业是爱岗的具体表现;8小时外的工作;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把第一份职业当成初恋来对待。
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平等公正的爱每个幼儿。
案例:做孩子生命中的贵人——泰迪的故事
教书育人: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为人师表
终身学习


拓展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