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变态心理学 总论
    • 1.1 变态心理学概论及其研究方法
    • 1.2 异常心理的理论模型
    • 1.3 临床评估、诊断标准与原则
    • 1.4 精神障碍症状学 必学任务
      • 1.4.1 【视频课】精神障碍症状(上)
      • 1.4.2 【视频课】精神障碍症状(中)
      • 1.4.3 【视频课】精神障碍症状(下)
  • 2 变态心理学 各论
    • 2.1 精神分裂症
    • 2.2 心境障碍
      • 2.2.1 【视频课】抑郁发作 躁狂发作 轻躁狂发作
    • 2.3 焦虑障碍与强迫障碍
      • 2.3.1 【视频课】(病理性)焦虑及相关概念
      • 2.3.2 【视频课】焦虑与抑郁的鉴别
      • 2.3.3 【视频课】广泛性焦虑障碍的表现
      • 2.3.4 【视频课】惊恐障碍的表现
      • 2.3.5 【视频课】强迫症的表现
    • 2.4 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 分离障碍
    • 2.5 进食障碍
    • 2.6 物质滥用及依赖
    • 2.7 人格障碍
    • 2.8 心身疾病
    • 2.9 应激相关障碍
    • 2.10 性心理障碍与性偏好障碍
    • 2.11 儿童相关精神障碍
    • 2.12 其他神经精神疾病
  • 3 变态心理学相关伦理与法律问题
    • 3.1 变态心理学相关伦理与法律
物质滥用及依赖

第六讲 物质使用障碍及依赖

案例:美国“天后”级歌星惠特尼·休斯顿于当地时间2012年2月11日去世,享年48岁。其发言人克莉丝汀·福斯特向外界公布了这一消息。毒品让这位曾经青春美丽的女歌手面目全非。惠特妮·休斯顿形容枯槁,双眼下面是深深的黑眼圈,眼神中只有近乎疯狂的迷茫。据她的亲人称,因为毒品造成的神志恍惚,休斯顿根本不在乎自己的个人卫生,整天邋邋遢遢地过日子。有时候她会在吸毒时小便失禁,于是顺手垫上一块婴儿用的尿不湿。不仅如此,她还拒绝家人帮自己做清洁,也拒绝去戒毒所接受治疗。休斯顿还会隔三岔五的“消失”,跑到外面,与“毒友”鬼混。此外,她在自己事业辉煌期间赚的千万身家,也几乎在毒品上面消耗殆尽。


每个人都会受到诱惑,并且有些人更难抵制诱惑,对于物质和非物质的滥用势必造成严重的社会、职业功能损害。在DSM-5中称为物质使用障碍。

物质(substance)是具有精神活性作用的任何天然或合成产物,能够改变知觉、思维、情绪和行为。其中大部分物质通常称为毒品。精神活性物质传统上也出现在宗教场合,如北美土著人在仪式上会使用毒蘑菇引起幻觉体验。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四种状况对定义个体的物质使用很重要:

1. 物质中毒(substance intoxication)是物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生理作用导致的一系列行为和心理变化。人们在摄入某种物质后很快就会物质中毒,摄入越多,中毒就越深。当物质在体液中含量下降后,中毒状态也会随之减轻,但其状态还会持续数小时或数天。

物质中毒的诊断要求个体的行为和心理变化具有明显的适应不良性质,即严重破坏个体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引起职业问题或财务问题,或者有极大可能对个体产生不利后果,如交通事故、严重的医疗并发症或法律问题。

2. 物质戒断(substance withdrawal)是人们在长期大量使用物质后停用或者大幅减少用量而导致的一系列生理和行为症状。戒断症状一般与中毒症状相反。物质戒断的诊断要求个体承受明显的痛苦或日常生活功能损害。

3. 物质滥用(substance abuse):当人们反复使用某种物质而导致以下四类严重的有害后果时,就可以诊断为物质滥用。

① 无法完成工作、学习或家庭中的重要责任。个体无法上班上学,不能集中注意力因而表现很差,甚至在工作或学校中使用该物质。

② 个体在可能对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情况下仍反复使用该物质。

③ 个体因为使用该物质而不断触犯法律。

④ 即使不断引起社会法律问题,个体仍继续使用该物质。

4. 物质依赖(substance dependence),接近于通常所说的药物成瘾。对某种物质产生依赖或成瘾的人通常会表现出耐受性(tolerance),即在使用相同剂量的该物质产生的效果越来越小,需要越来越大的量才能达到中毒状态。当个体对某种物质具有很高的耐受性时,即使血液中物质含量很高,他们也不会感觉到该物质的作用。对某种物质形成生理依赖的人在停用该物质之后,经常会表现出严重的戒断症状,也会导致对物质的生理及心理依赖。

  • 因为物质滥用和物质依赖难以区分,DSM-5中将其合并为一个诊断,即物质使用障碍

  • 另外一类则是物质所致障碍,包含中毒、戒断以及其他物质/药物所致的精神障碍。具体可参考DSM-5该章节总论部分。


DSM-5物质使用障碍诊断标准(总论)

物质使用障碍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大脑环路的潜在改变,这种改变可能在脱毒 之后持续存在,特别是有重度障碍的个体。这些大脑改变的行为效应可能表现为 反复复发,以及当个体接触到毒品有关的刺激时,对毒品的强烈渴望。这些毒品效 应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才能有效。

总体而言,物质使用障碍的诊断是基于与这些物质使用相关的行为的病理模式。诊断标准A总体上可被认为是一组适用于控制损害、社会损 害、使用风险和药理学标准的症状。

  1. 物质使用的控制损害是第一组诊断标准(诊断 标准1 一 4)。个体可能摄入物质比原先意图的量更大或时间更长(诊断标准1)。 个体可能表达一种持久的减少或有节制地使用物质的欲望,并可能报告减少或中 断使用的多种努力的失败(诊断标准2)。个体可能花费大量时间以获得物质、使 用物质或从其效应中恢复过来(诊断标准3)。在一些重度物质使用障碍的案例 中,个体的几乎所有日常活动都围绕着物质。表现为强烈欲望或迫切要求的对毒 品的渴求(诊断标准4),可能在任何时候出现,但更可能出现在曾经获得或使用过毒品的环境中。渴求出现在包括经典条件反射的情形中,并与大脑特定犒赏结构的激活有关。询问渴求可以通过提问:是否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们摄入毒品的要 求如此迫切以至于他们无法思考其他任何事情。目前的渴求通常被用来作为治疗结果的测量,因为它可能是立即复发的信号。

  2. 社会损害是第二组诊断标准(诊断标准5—7)。反复的物质使用可能导致不 能履行在工作、学校或家庭中主要角色的义务(诊断标准5)。尽管物质的效应引 起或加重持久的或反复的社会或人际交往问题,个体可能仍然继续使用物质(诊断 标准6)。因为物质使用而放弃或减少重要的社交、职业或娱乐活动(诊断标准7)。 个体可能为了使用物质而从家庭活动和兴趣爱好中退出。

  3. 物质的使用风险是第三组诊断标准(诊断标准8—9)。这可能表现为在对躯 体有害的情况下,反复使用物质(诊断标准8)。尽管认识到使用物质可能引起或 加重持久的或反复的生理或心理问题,但个体仍然继续使用物质(诊断标准9)。 评估这一诊断标准的关键并非存在的问题,而是尽管使用物质造成许多困难,个体仍然无法戒断。

  4. 药理学的诊断标准是最后一组(诊断标准10和11)。耐受(诊断标准10)的标 志是,需要显著增加物质的剂量以达到预期的效应,或使用通常剂量的物质会显著 降低效应。耐受的程度因不同个体和不同物质而大不相同,并且涉及了多种中枢 神经系统的效应。例如,基于使用的物质,呼吸抑制的耐受与镇静和运动协调的耐 受可能以不同的速度发展。单纯依据病史可能难以确定耐受,实验室测试可能有 用(例如,血液中高水平的物质伴较少的中毒迹象,提示可能为耐受)。耐受必须与 个体对特定物质效应的初始敏感度的差异相区分。例如,一些第一次饮酒的个体 在喝了三四杯后儿乎没有中毒迹象,而体重与饮酒史相似的其他个体已经口齿不 清和共济失调了。 戒断(诊断标准11)是长期大量使用物质的个体,当其血液或组织中的物质浓 度下降时,发生的一种综合征。当戒断症状出现后,个体很有可能使用该物质来缓 解症状。戒断症状因不同类别的物质而变化很大,并且为毒品类别分别提供了戒 断的诊断标准。酒精、阿片类物质以及镇静剂、催眠药和抗焦虑药的戒断是显著 的,其生理体征是易于测量的。兴奋剂(苯丙胺和可卡因)以及烟草和大麻的戒断 体征和症状,经常存在但较不明显。人类反复使用苯环利定、其他致幻剂和吸入剂 后的显著戒断症状尚无记录,所以本章不包含这些物质戒断的诊断标准。耐受与 戒断都不是物质使用障碍诊断的必要条件。然而,对大多数类别的物质而言,戒断 的既往史与更严重的临床病程(例如,更早的物质使用障碍的发生,更高水平的物 质摄入,以及更多的与物质相关的问题)有关。


  • 诊断物质使用障碍时,不包括出现在恰当的处方药(例如,阿片类镇痛剂、镇静 剂、兴奋剂)治疗期间的耐受和戒断症状。在医学治疗期间出现正常的预期的药理 上的耐受和戒断,学界已知可能会导致“成瘾”的错误诊断,特别当这些是仅有的症 状表现时。当症状仅仅作为医学治疗的结果(例如,当服用处方药时,耐受和戒断 是作为医疗服务的一部分)时,这些个体不能基于这些症状被诊断。然而,处方药 也可能被不当地使用,当存在其他冲动性的寻求毒品的行为症状时,可以做出物质 使用障碍的诊断。



DSM-5确定了10种可能出现物质使用障碍的物质,主要分为五类:

  1.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酒精、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和吸入剂 等。

  2. 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可卡因、苯丙胺、尼古丁、咖啡因 等。

  3. 阿片类物质:海洛因和吗啡 等。

  4. 致幻剂

  5. 大麻


其中

抑制剂(depressants):会减缓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在一定剂量使用,会使人感到放松和昏昏欲睡,注意力减退,损害思维、判断和运动能力。大量使用可造成昏迷死亡。


兴奋剂(stimulants):刺激中枢神经系统,让人感到精力充沛、快乐和有力,减少睡眠和减低食欲。常见的为可卡因(古柯碱),冰毒(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尼古丁。

  • 可卡因:是一种白色粉末,是已知最容易成瘾的物质之一。摄入方式有嗅吸或静脉注射。摄入产生瞬间强烈的欣快感,随后感到自尊、警觉性和精力的提升,并使使用者主观感到富有能力和创造力。容易造成强烈的心理和生理依赖,并且渴求的量会越来越大。反复使用或剂量过大,可导致自尊膨胀、冲动、性欲亢进、强迫行为、激越、焦虑,并有惊恐发作和妄想偏执。作用消失快,停用则会导致精力耗竭、抑郁。其生理功能与阻断多巴胺的重摄取有关。

  • 苯丙胺类:部分是用于治疗注意缺陷、嗜睡症的处方药。这类物质会释放多巴胺和NE,并阻断其重摄取。其中毒症状类似于可卡因。


阿片类(opioids):从罂粟中提取,与体内天然存在的阿片类物质类似(内啡肽、脑啡肽)。包括有吗啡、海洛因、可待因、美沙酮。使用该类物质,最初症状是欣快,类似于性高潮的感觉,之后使用者感到麻刺温暖,进入昏昏欲睡状态,有气无力、言语含混、头脑混乱。严重中毒则意识丧失、昏迷、痉挛。具有抑制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作用,能够直接导致死亡。戒断症状包括烦躁不安、背部腿部疼痛、对痛觉敏感、恶心、呕吐、大量出汗、起鸡皮疙瘩、腹泻、发烧等。停用8-16小时即可出现,2-3天内达到顶峰,并继续持续。

致幻剂(hallucinogens):用量较小即可改变人的知觉。如 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SD),一次典型剂量只有100微克,仅相当于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LSD能造成使用者4到12小时的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的强烈化与变化。

大麻(cannabis):最终产品国外称为marijuana/weed/pot/grass/reeger等,是西方国家使用最广泛的违禁药物。中毒表现为幸福感、放松感,会有眩晕、嗜睡、恍惚等体验,个体对于周围环境的意识变得更加清楚,一切都看起来“有趣”。自我感觉自尊膨胀或昏沉。但也会使本存在的焦虑、抑郁、愤怒加重。大麻影响认知和运动功能,短期记忆损害,反应迟缓,专注力和判断力下降。较大剂量会导致知觉扭曲,人格解体,偏执想法,幻觉体验。一些使用者会出现惊恐发作。研究显示,大麻明显增加精神病性障碍的患病风险。7%-10%的美国人符合大麻使用障碍的诊断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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