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施方案
调车手信号的显示与识别
一、作业方法、步骤
(一)手信号的显示
在显示手信号时,凡昼间持有手信号旗的人员,应将手信号旗拢起,左手持红旗,右手持绿旗(扳道员右手持黄旗),不持信号旗的 人员徒手按各该规定方式显示信号。
1、调车手信号的显示方式
(1)停车信号
昼间:展开的红色信号旗;
夜间:红色灯光。
昼间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
夜间无红色灯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
(2)减速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
夜间:绿色灯光下压数次。
(3)指挥机车向显示人方向来的(起动)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在下部左右摇动;
夜间:绿色灯光在下部左右摇动。
(4)指挥机车向显示人方向稍行移动的信号。
昼间: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再用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左右小动;
夜间:绿色灯光下压数次后,再左右小动。
(5)指挥机车向显示人反方向去的(起动)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摇动;
夜间:绿色灯光上下摇动。
(6)指挥机车向显示人反方向稍行移动信号
昼间: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再用展开的绿色旗上下小动;
夜间:绿色灯光上下小动。
对显示本条第(2)、(3)、(4)、(5)、(6)项中转信号时,昼间可用单臂,夜间可用白色灯光依转。
2、联系用的手信号的显示方式
(1)道岔开通信号,表示进路道岔准备妥当。
昼间:拢起的黄色信号旗高举头上左右摇动;
夜间:白色灯光高举头上。
机车出入段进路道岔准备妥当后,显示道岔开通信号。
昼间:展开的黄色信号旗高举头上左右摇动;
夜间:黄色灯光高举头上左右摇动。
(2)股道号码信号,要道或回示股道开通号码。
一道:昼间:两臂左右平伸;
夜间:黄色灯光左右摇动。
二道:昼间:右臂向上直伸,左臂下垂;
夜间:白色灯光左右摇动后,从左下方向右上方高举。
三道:昼间:两臂向上直伸;
夜间:白色灯光上下摇动。
四道:昼间:右臂向右上方,左臂向左下方各斜伸45。角;
夜间:白色灯光高举头上左右小动。
五道:昼间:两臂交叉于头上;
夜间: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
六道:昼间:左臂向左下方,右臂向右下方各斜伸45。角;
夜间: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再左右摇动。
七道:昼间:右臂向上直伸,左臂向左平伸;
夜间: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左右摇动,然后再从左下方向右上方高举。
八道:昼间:右臂向右平伸,左臂下垂;
夜间: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再上下摇动。
九道:昼间:右臂向右平伸,左臂向右下斜45。角;
夜间: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再高举头上左右小动。
十道:昼间:左臂向左上方,右臂向右下方各斜伸45。角;
夜间:白色灯光左右摇动后,再上下摇动作成十字形。
十一至十九道,须先显示十道股道号码,再显示所要股道号码的个位数信号。
(3)连结信号,表示连挂作业。
昼间:两臂高举头上,使拢起的手信号旗杆成水平末端相接;
夜间:红、绿色灯光(无绿色灯光的人员,用白色灯光)交互显示数次。
(4)溜放信号,表示溜放作业。
昼间:拢起的手信号旗两臂高举头上交叉后,急向左右摇动数次;
夜间:红色灯光作圆形转动。
(5)停留车位置信号,表示车辆停留地点。
夜间:白色灯光左右小动。
(6)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单臂平伸,夜间绿色灯光,在距离停留车十车(约110m)时连续压三次,五车(约55m)时连续下压两次,三车(约33m)时下压一次。
(7)取消信号,通知将前发信号取消。
昼间:拢起的手信号旗,两臂于前下方交叉后,急向左右摇动数次;
夜间:红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上下摇动。
(8)要求再度显示信号,前发信号不明,要求重新显示。
昼间:拢起的手信号旗右臂向右方上下摇动;
夜间:红色灯光上下摇动。
(9)告知显示错误的信号,告知对方信号显示错误。
昼间:拢起的手信号旗两臂左右平伸同时上下摇动数次;
夜间:红色灯光左右摇动。
(二)显示手信号应克服的问题:
1、缓慢迟延:牵出线调车,停车信号慢,增加调车行程;车列转线,在分歧道岔处停车迟延,空费行程;挂车减速,停车信号慢,失去时机,容易造成撞车。
2、位置不当:调车人员由于选择位置不当,造成了望围难,容易造成中断作业。
3、不观前顾后:发出信号前,须注意周围情况,如线路是否开通正确,连结员是否已将车钩摘开或挂妥。要做到集中看,了望不间断,执行回头了望制,不能盲目显示信号。
4、信号不一致:多人同时作业时,个人处理方法不同,显示信号不一致,造成调车长无所适从。
5、含混不清:姿势不正确,含混不清,难以识别。
6、忽视应答:接受信号人员应严格执行回示制度,司机应鸣笛回示,不回示应再度显示,如再不回示鸣笛,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7、人员不足:推送大列或编组列车,人员不足,显示信号不到位,容易误认造成顶车出档或出现更严重问题。
二、质量标准
1、显示手信号要求位置适当,正确及时,横平竖直、灯正圈圆,角度准确,段落清晰;
2、显示手信号持旗的要求:
(1)在显示手信号时,应将信号旗拢起,左手持红旗,右手持绿旗(扳道员右手持黄旗)。
(2)调车指挥人登乘机车时,应一手扶把手,一手显示展开的绿色或红色信号旗;在显示绿色信号旗时,必须将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置于绿色信号旗对向司机方向的前面,以便能随时展开红色信号旗。
三、安全注意事项
调车作业显示信号不准侵入机车车辆限界,严禁站在道心或枕木头上。
调车指挥人应站在易于了望、确认前方进路又能使司机看见其显示信号的位置,如两者不能兼顾时,调车指挥人应站在能使司机看见其显示信号的位置,车列前部再指派其他调车人员了望,正确及时向调车指挥人员显示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