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时 取送爆炸品的规定 取送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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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取送有
等爆炸易燃品的规定
注有
的车辆:指装载特种装备、特种材料、精密仪器和尖端保密产品的车辆。
注有
、 “140 产品”的车辆调车作业方法及要求:
a) 注有
、 “140 产品 ” 的车辆调车作业时不允许溜放,设有调车指导的车站应在调车指导监督下进行作业,未设有调车指导的车站应派业务熟练的干部监督作业。
b) 编组和编挂注有
的车辆,机车与编挂的车辆应连接制动软管,接制动软管的车数与所牵车数的比例不少于 1:5,即 5 辆车内至少有 1 辆接制动软管。
c) 在接近、连挂注
的车辆以及带有这种车辆连挂其他车辆时,要在十车处一度停车后,再行连挂作业。
d) 其他车辆向停
车辆的线路溜放或送车时,应与
车辆(组)留有 10m安全距离,不允许溜放连挂。


作业:
9、取送调车对调车长有何技术要求?
10、取送调车对连结员有何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