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调车工作

戚伟文

目录

  • 1 第一单元调车工作认知 调车工作基本要求
    • 1.1 第一课时调车工作基本知识
    • 1.2 第二课时调车人员基本要求
    • 1.3 第三课时调车岗位职责
    • 1.4 第四课时调车工作制度
    • 1.5 第五课时调车工作概述
    • 1.6 第六课时调车工作概述
  • 2 第二单元调车工作认知 调车工作技术要求
    • 2.1 第一课时 联系应答
    • 2.2 第二课时准备进路
    • 2.3 第三课时正线、到发线调车规定
    • 2.4 第四课时接发旅客列车对调车作业的限制
    • 2.5 第五课时调车灯显设备
    • 2.6 第六课时调车技术标准、调车作业通知单
  • 3 第三单元调车工作认知 调车信号的显示
    • 3.1 第一课时调车信号机显示的规定
    • 3.2 第二课时表示器显示的规定
    • 3.3 第三课时手信号显示的规定
    • 3.4 第四课时调车、联系手信号
    • 3.5 第五课时调车听觉信号
    • 3.6 第六课时信号机的设置
  • 4 第四单元中间站调车 列车摘挂作业
    • 4.1 第一课时 调车领导及指挥
    • 4.2 第二课时 中间站摘挂调车作业
    • 4.3 第三课时 摘挂调车作业方法
    • 4.4 第四课时 出站(跟踪)调车
    • 4.5 第五课时 电气化铁路中间站调车
    • 4.6 第六课时 调车技能一(手信号、听觉信号)
  • 5 第五单元中间站调车 取送车辆作业
    • 5.1 第一课时 调车进路确认 试拉规定
    • 5.2 第二课时  调车速度的规定
    • 5.3 第三课时 要道还道制度
    • 5.4 第四课时 取送爆炸品的规定 取送车程序
    • 5.5 第五课时 调车技能二(手摇道岔,简易制动阀)
    • 5.6 第六课时 调车工作制度
  • 6 第六单元中间站调车 停留车作业
    • 6.1 第一课时 车辆停留规定
    • 6.2 第二课时 车辆停留规定
    • 6.3 第三课时 车辆停留道岔处理
    • 6.4 第四课时 手推调车规定
    • 6.5 第五课时 调车技能三(钩锁器,人力制动紧固器)
    • 6.6 第六课时 车辆防溜
  • 7 第七单元技术站调车作业 准备作业 平面牵出线作业
    • 7.1 第一课时 调车准备作业
    • 7.2 第二课时 调车作业计划
    • 7.3 第三课时 调车技能四(排风、摘管,选闸、试闸,铁鞋)
    • 7.4 第四课时 调车事故处理
    • 7.5 第五课时 平面牵出线调车
    • 7.6 第六课时 车辆l溜放规定
  • 8 第八单元技术站调车作业 简易驼峰作业
    • 8.1 第一课时 调车技能五(人力制动机,观速观距,上下车)
    • 8.2 第二课时 简易驼峰调车
    • 8.3 第三课时 驼峰调车技能(提钩,推峰)
    • 8.4 第四课时 调车技能六(铁鞋制动)
    • 8.5 第五课时 驼峰调车程序
    • 8.6 第六课时  调车安全
  • 9 第九单元 技术站调车作业 编组列车作业
    • 9.1 第一课时  列车重量和长度、禁止编入列车的车辆
    • 9.2 第二课时  关门车规定 车辆隔离
    • 9.3 第三课时 列尾装置, 越区、转场作业的规定
    • 9.4 第四课时  超过千分之2.5坡度的调车规定
    • 9.5 第五课时 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
    • 9.6 第六课时 调车技能七(编组列车复检)
  • 10 第十单元 技术站调车作业 半自动化、自动化驼峰作业
    • 10.1 第一课时 半自动化驼峰
    • 10.2 第二课时 半自动化驼峰作业程序
    • 10.3 第三课时 调车技能八(车辆减速器,溜放进路)
    • 10.4 第四课时 自动化驼峰
    • 10.5 第五课时 自动化驼峰作业程序
    • 10.6 第六课时 调车突发情况处理、调车安全
第二课时  关门车规定 车辆隔离

关门车,危险货物隔离的规定



列车中关门车的编挂

技规第262  列车中的机车和车辆的自动制动机,均应加入全列车的制动系统。

货物列车中因装载的货物规定需停止制动作用的车辆,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车辆,准许关闭截断塞门(简称关门车),但列检作业场所在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中,不得有制动故障关门车。编入列车的关门车数不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一辆按四舍五入计算)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按第261条规定计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与司机。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三辆车之内;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两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对于不适于连挂在列车中部但走行部良好的车辆,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可挂于列车尾部,以一辆为限,如该车辆的自动制动机不起作用时,须由车辆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不致脱钩。

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不准编挂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包括在站折返)如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一辆,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120km/h速度等级及编组小于8辆的140km/h、160km/h速度等级列车按规定关门时需限速运行,车辆乘务员须向司机递交限速证明书。

编有货车的军用列车、路用列车编挂关门车时,除有特殊规定外,执行货物列车的规定。

263  列车在任何线路上的紧急制动距离限值按第27表规定。

第27表 列车紧急制动距离限值表

                                                      

 

列车类型

 
 

最高运行速度(km/h)

 
 

紧急制动距离限值(m)

 
 

旅客列车(动车组列车除外)

 
 

120

 
 

800

 
 

140

 
 

1 100

 
 

160

 
 

1 400

 
 

特快货物班列

 
 

160

 
 

1 400

 
 

快速货物班列

 
 

120

 
 

1 100

 
 

货物列车(货车轴重<25 t,快速货物班列除外 )

 
 

90

 
 

800

 
 

120

 
 

1 400

 
 

货物列车(货车轴重≥25 t )

 
 

100

 
 

1 400

 


“关门车”是指关闭制动支管上的截断塞门,停止自动制动机作用的车辆。包括因装载货物的要求,须停止自动制动机作用的车辆和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车辆。

1、货物列车中关门车的编挂

为保证列车在施行制动时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列车中机车、车辆的自动制动机,均应加入全列车的自动制动系统。列车中编挂“关门车”时,应满足货物列车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最小不低于280kN

货物列车中,因装载货物的要求,须停止制动作用的车辆以及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车辆,准许关闭截断塞门,但主要列检所所在站编组的始发列车中,不得有制动机故障的车辆。

1)货物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数量

编入列车的关门车数不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一辆按四舍五人计算)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按《技规》第201条规定计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与司机。

制动效能证明书,在有列检所的车站由列检负责计算和填写;无列检所的车站,由车站或运转车长负责计算和填写。

2)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位置

为保证列车在紧急制动时,能确保列车及时紧急制动,对“关门车”编挂位置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3辆车之内;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2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列车最后第23辆不得为连续关门车。对于不适于连挂在列车中部但走行部良好的车辆,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可挂于列车尾部,以l辆为限,如该车辆的自动制动机不起作用时,须由车辆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不致脱钩。

旅客列车不准编挂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如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l辆,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



装载危险、易燃货物车辆编入列车的隔离

技规第250  装载危险、易燃等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的隔离限制,按《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表》(附件10)执行。编挂超限货物车辆或特种车辆时,按国家及铁路总公司规定或临时指示办理。

251  旅客列车、回送客车底不准编挂货车,编入的客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等级必须符合该列车规定的速度要求。

旅客列车中,与机车相连接的客车端门及编挂在列车尾部的客车后端门须加锁。动车组列车驾驶室与旅客乘坐席间的门须锁闭。

252  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回送时,客车编挂辆数不得超过20辆,应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

装有密接式车钩的客车原则上应附挂旅客列车回送。需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不得超过10辆,其后编挂的其他车辆不得超过1辆。

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以外的货车连挂时,不得与货车有人力制动机端连挂;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人力制动机端连挂时,平车、平集共用车的人力制动机不得使用,处于非工作状态。

机械冷藏车组应尽量挂于货物列车中部或后部。

军用及其他对编挂位置有特殊要求的客车按有关规定办理。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等性质,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意外身伤亡,使人民财产受到毁损的物质。

    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性和运输要求分为九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品;

第九类  杂类。

有些货物虽不同上述危险货物,但容易引起燃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防火措施,局易燃货物。易燃货物品名见下表。

                                                   

 

顺号

 
 

       

 
 

1

 
 

《品名表》规定之外的籽棉,棉花(皮棉),木棉,黄棉花,废棉,飞花,破籽花

 
 

2

 
 

《品名表》规定之外的各种麻类和麻屑

 
 

3

 
 

麻袋(包括废、破麻袋),各种破布,碎布,线屑,乱线,化学纤维

 
 

4

 
 

牧草,谷草,油草,蒲草,羊草,芦苇,荻苇,玉米棒(去掉玉米的)。玉蜀黍秸,豆秸,秫秸,麦秸,薄叶,烟秸,甘蔗渣,薄棒,薄棒绒,芒杆,亚麻草,烤烟叶,晒烟叶,棕叶以及其它草秸类

 
 

5

 
 

葵扇(芭蕉扇),薄扇,草扇,棕扇,草帽辫,草席,草帘,草包,草袋,蒲包,草绳,芦席,芦苇帘子,笤帚以及其它芦苇、草秸的制品

 
 

6

 
 

干树皮,干树枝,干树条,树枝(经脱叶加工),带叶的竹枝,薪柴(劈柴除外),松明子,腐朽木材(喷涂化学防火剂的除外)

 
 

7

 
 

刨花,木屑,锯末

 
 

8

 
 

纸屑,废纸,纸浆,柏油纸,油毡纸

 
 

9

 
 

炭黑,煤粉

 
 

10

 
 

粮谷壳,花生壳,笋壳

 
 

11

 
 

羊毛,驼毛,马毛,羽毛,猪鬃以及其它禽兽毛绒

 
 

12

 
 

麻黄,甘草

 

注: 1、用敞、平、砂石车装运易燃普通货物时,应用篷布苫盖严密,在调车或编入列车时,应进行隔离。但对干树皮,干树枝,干树条和带叶的竹枝,由于干湿程度、带叶多少不同,应否苫盖篷布,由发站根据气温和运输距离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负责确定。 

   2、腐朽木材喷防火涂料或采取其它防火措施后,可不苫盖篷布。 

   3、本表未列的品名,是否也属于易燃货物,由发站报铁路局确定。 

   4、以易燃材料作包装、捆扎、填塞物,以竹席、芦席、棉被等苫盖的非易燃货物,以及用木箱,木桶、铁桶包装的易燃货物,均按普通货物运输。以敞车装运时,是否应苫盖篷布,由托运人根据货物的运输安全情况负责确定。并在运单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

由于危险货物具有遇高温、摩擦、撞车、火花或与其他货物接触而引起燃烧、爆炸等剧烈反映,或侵入人体后造成中毒、死亡等危害,所以装载危险及易燃货物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隔离措施,编入列车的隔离办法,按铁道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规定办理。

隔离的作用,一是使易燃、易爆物品与火源隔离,二是万一发生意外时,能尽量减少和避免扩大损失,如爆炸品与机车、乘坐旅客的车辆实行隔离,爆炸品与放射性物品不被编入同一列车等,都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军用列车(车辆)的编组与隔离

军用列车(车辆)的编组与隔离,包括整列和零星车辆两种情形。

1、整列军用列车的编组与隔离

1)军用人员列车

①军用人员列车的编组,由军交部门和部队根据安全要求,本着便于装卸和部队指挥的原则确定。冬季使用蒸汽机车取暖时,客车应编于蒸汽机车次位,可不受隔离限制。

②军用人员列车中装载弹药、油料的车辆(包括装在汽车上加盖篷布的弹药、油料)与机车的隔离,本列有条件的按铁路规定隔离;如本列条件不足时,至少隔离一辆。弹药、油料车辆间以及与其他车辆间可不隔离。途中列车转向的隔离,亦按上述原则办理。

③在军用列车(车组)中,带风挡的客车(含自备客车)不得与货车有手制动机台的一端直接连挂(50t棚车及已改为小手制动机台的60t棚车除外)。

2)军用物资列车

军用物资列车的编组与隔离,无特殊规定时,按铁路货物运输中的现行编组隔离规定办理。

2、零星车辆的编挂与隔离

在军事运输中,不足开行军用列车条件,l车以上的运输称为军事零星运输。军事零星运输中装载人员、物资的车辆的编组与隔离,按军运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对人员运输、特殊运输、危险品运输和有特殊要求的运输,车站应根据日班计划确定的车次,按编组计划规定优先挂运,不得积压。编挂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

1)军用零星人员车

军用零星人员车辆主要有军用零星客车、军用零星自备车、军用零星代客车三种情形。行车工作中,车站值班员主要接触到的为后两种情况。

军用零星自备客车需附挂于旅客列车时,应先请示客运调度员准许。一般情况下,一律不得加挂旅客快车。特殊情况必须加挂时,须经铁道部客调批准。挂运前,须经铁路车辆部门检查确认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提出“车辆技术状态证明书”,方可挂运。军用零星代客车编人列车时与其他车辆的隔离,按铁路《危规》车辆编组隔离表办理。但同一军运号码的,不足整列的人员运输、乘坐人员的车辆与危险货物车辆,如无同车组的物资车隔离时,可不隔离。

2)军用零星货车

军用零星货车的编挂隔离,按铁路列车编组计划和车辆编组隔离表执行。但有特殊规定时除外。

 ①对重点的军用零星货车,由局特调按局军代处提供的到站(方向)及要求,用命令向车站布置挂运。在中间站甩挂作业的车辆,局特调以“通知单”通知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通知中间站,没有局特调甩挂命令的,车站不得擅自进行甩挂。

 ②同一个军运号码的车组为一批运输,应一次挂运。如因车辆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分批挂运时。须向局特调请示,由局特调与局军代处同意后,将军运号码分为甲、乙使用,并由局特调以命令布置,方可分批挂运。组织分批挂运时,车站应依据局特调命令拆封分票,并重新填制封套。

③在特殊情况下,军用零星货车(含军用代客车)需附挂于旅客列车上时亦应按铁路货车附挂旅客列车的有关规定办理。如加挂前,车站须事先通知列检,做好加挂车辆的技术检查;加挂时,局管内列车由铁路局准许,跨局列车由铁道部准许,可在列车后部加挂,加挂货车最多不能超过5辆,装有危险货物的车辆一律不得附挂于旅客列车上等。具体加挂要求,执行《技规》有关规定。

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

253  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应安装列尾装置。特殊情况下,无法安装或使用列尾装置时,应制定具体办法。

半自动闭塞区段货物列车尾部须挂列尾装置,其他区段货物列车尾部宜挂列尾装置。货物列车尾部未挂列尾装置时应以吊起尾部车辆软管代替尾部标志。尾部车辆软管的吊起,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责。

254  旅客列车列尾装置尾部主机的安装与摘解、风管及电源的连结与摘解,由车辆部门负责。

货物列车列尾装置尾部主机的安装与摘解,由车务人员负责。软管连结,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责。特殊情况,由铁路局规定。

255 列尾装置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用。



作业:

1、列车重量和长度有什么规定?

2、.哪些车辆禁止编入列车?

3、编组列车对“关门车”有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