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表述】
为实现按图行车、按列车编组计划编组列车、按运输方案组织运输,完成日(班)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必须加强调度工作计划。该项目是要学生通过对铁路调度日班计划、列车工作计划、货运工作计划、机车车辆工作计划、施工计划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对铁路运输调度工作的认识更加系统化,为后续的课程内容提供保障。
【拟实现的目标】
1. 能力目标
能够描述调度日班计划的内容,懂得编制计划的原则与依据,能简单地对日班计划进行审批和下达。
2. 知识目标
掌握铁路调度日班计划的内容、编制原则与依据,各种工作计划编制的规定以及日班计划的审批与下达;熟知《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等规章的有关规定。
3. 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大局观意识,编制计划的周密性与前瞻性能力,培养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品质,从本项目的学习中学会联劳协作,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1工作任务
任务一:编制某个调度区段列车工作日班计划。
任务二:结合列车工作计划与机车交路形式编制机车运用工作计划。
3.2 任务前准备
完成任务以小组为单位,每个组5~7人为宜,组内进行一定的分工,共同协调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中所需的备品、材料、资料、参考文献等由小组成员提前准备。
3.3 相关知识点
调度日(班)计划是日常运输组织工作的基础,应按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施工计划进行编制,为保证均衡地完成运输生产经营和施工任务,必须加强调度工作计划。
3.3.1 调度日(班)计划
调度日(班)计划应保证均衡地完成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实现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及运输方案。
一、编制调度日(班)计划时应遵守的原则
(1)坚持安全生产的原则。
(2)贯彻国家运输政策,保证重点运输的原则。
(3)坚持一卸、二排、三装的运输组织原则。
(4)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运输生产经营计划组织运输,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组织作业,最大限度地组织直达、成组运输的原则。
(5)按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
(6)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和其他运输设备,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的原则。
(7)组织均衡运输的原则。
二、日(班)计划的内容
日(班)计划包括货运工作计划、列车工作计划和机车工作计划,三者是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有机组成部分。
(1)日计划是从当日18:00至次日18:00一日内的日间运输工作计划。日计划分为两个班计划:当日18:00至次日6:00为第一班计划;次日6:00至18:00为第二班计划。铁路局可根据第一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日计划任务,对第二班计划内容进行部分调整。
(2)日计划的编制,国铁集团由调度处长(副处长)负责;铁路局由调度所主任(副主任)负责。
(3)国铁集团每日应分别在9:00前向铁路局下达次日轮廓计划。
国铁集团轮廓计划内容有:分界站交接列车数、重车数、车种别排空车数、到局别使用车数、通过限制口的装车数和重点要求。
三、铁路局编制日计划的主要依据
(1)国铁集团下达的轮廓计划。
(2)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机车车辆检修计划、站段有关技术作业时间标准。
(3)日请求车(军用应有军运任务通知书,超限超重货物应提出批示电报)和物资部门的要求。
(4)预计当日18:00各类运用车数、车站现在车数(重车分去向,其中到本局和邻局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待卸车、空车分车种)和机车、机车乘务员分布情况。
(5)旅客列车的临时加开、停运、迂回运输、编组、车辆甩挂调度命令。
(6)列车预确报。
(7)分界站协议。
(8)月度施工计划及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
(9)设备维修作业计划。
四、铁路局日计划内容
1. 货运工作计划
(1)各站装车计划(包括发货单位、品类、到站、到局、运费、限制口、车种别装车数)。
(2)各站卸车计划(包括到站、车种、卸车数,整列货物要有收货人)。
(3)“五定”班列、集装箱、企业自备车、战略装车点、路企直通等直达列车和成组装车的列数、组数及辆数。
(4)装卸劳力、机械调配计划。
(5)篷布运用计划。
(6)专用货车的使用计划。
2. 列车工作计划
(1)列车到、发及运行计划,包括列车车次、发站、到站、发到时分、编组内容、特定运行径路,始发列车车辆来源、小运转列车运行计划,机车交路、机车型号及机车号。
(2)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包括列车车次、到开时分、各列车中去向别重车数(到邻局的重车分到站)和车种别空车数。
(3)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各站配空挂运计划和摘挂列车的装卸、甩挂作业计划。
(4)专用货车的调整、挂运计划。
(5)装载超限超重、军运物资(人员)、剧毒品货物车辆,有限制运行条件的机车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挂运和专列开行计划。
(6)旅客列车的临时加开、停运、迂回运输、编组、车辆甩挂计划。
(7)区间装卸作业计划。
(8)路用列车运行计划。
3. 机车车辆工作计划
(1)各区段机车周转图,包括机车交路、机车型号及机车号。
(2)机车沿线走行公里、机车运用台数和机车日车公里。
(3)机车出(入)厂、大、中、辅(小)、临修、回送计划及重点要求。
(4)各车辆检修基地扣修、修竣车辆取送计划。
(5)各沿线车站停留故障车辆检修计划。
(6)跨铁路局及铁路局管内客、货检修车回送计划及重点要求。
4. 施工日计划
(1)施工编号、等级、项目。
(2)施工日期、作业内容、地点(含线别、区间、车站、行别、里程)和时间。
(3)施工限速、行车方式变化及设备变化。
(4)施工单位(含配合单位)、施工负责人。
(5)路用列车进出区间开行方案。
五、日(班)计划编制资料的收集
铁路局各工种调度人员,在每日14:30前向有关站段收集编制日(班)计划的资料,并向调度所主任(副主任)提供。
(1)货运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各站卸车数、装车数和去向别装车数、重点物资装车数,“五定”班列装卸情况,18:00待卸车,有关停、限装命令,卸车单位的卸车能力,次日请求车情况及货运工作轮廓计划。
(2)计划及列车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各站运用车(重车分去向,其中到本局和邻局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待卸车、空车分车种)、备用车等分布情况,在途列车的编组内容和预计到达编组站、区段站、分界站的时分。“五定”班列编组情况和预计到达分界站的时分。预计18:00列尾主机分布情况。
(3)特运调度员:整列和零星军用请求车计划的车种、吨位、辆数、配车时间及挂运要求;装载超限超重、剧毒品货物车辆的分布及挂运条件、车次及挂运通知单;专用货车的备用、解除和调配计划;预计当日18:00行邮、行包列车装卸及编组情况,在途列车的编组内容和预计到达分界站的时分;预计18:00篷布分布情况。
(4)机车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运用机车和机车回送计划,机车检修情况,机车、机车乘务员分布动态情况。铁路局外单位工程机车、企业自备(租用)机车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上线运行等情况。
(5)车辆调度员:预计当日18:00货车扣修、修竣、检修车分布站及回送情况。车辆段结存检修车、扣修、修竣车数及车种,次日检修车计划,检修能力,有限制运行条件故障车辆回送挂运电报和计划申请。
(6)供电调度员: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设备运行、次日维修计划情况。
(7)客运调度员: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中途折返、迂回运输和客车底回送、车辆甩挂等情况。
(8)施工调度员:各站、各区段施工计划。
(9)工务调度员:工务路用列车开行计划、路料装卸作业计划、慢行处所及限速条件。
(10)电务调度员:电务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和维修计划。
(11)其他各工种调度员按职责范围,分别提供有关资料。
六、货运工作计划编制的规定
(1)卸车计划。根据预计当日18:00管内工作车结存和次日产生的有效管内工作车数,确定次日卸车计划;根据18:00实际管内工作车确定次日应卸车数,并以此考核铁路局卸车完成情况;根据“管内工作车去向表”确定各站的卸车任务。
(2)装车计划。必须在保证排空任务的前提下,由调度所主任(副主任)会同货调主任及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国铁集团下达的货运轮廓计划审批各站请求车,确定装车日计划。
(3)第一班装、卸车计划应达到全日计划的45%以上。
七、列车工作计划编制的规定
(1)列车工作计划必须有全日车次和全日编组内容。
编制列车工作计划必须有可靠的资料,禁止编制无车流保证的空头计划。各区段日计划列数,要按列车运行图做到基本均衡。
(2)实行分号列车运行图时,选定列车车次、确定日计划列数应以分号列车运行图为基础,首先保证核心列车开行。当分号列车运行图的列车开满后,可开行基本列车运行图的列车车次;增开的跨铁路局列车车次,由相邻铁路局协商确定,报国铁集团调度批准。
(3)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货物列车是否开满,跨铁路局列车以分界站全日交接列车计算;铁路局管内列车以编组站或区段站全日发出列车计算;干支线衔接的区段,列车对数应分别计算;列车运行图规定在中间站始发和到达的列车未开满,但贯通全区段运行的列车已开满时,可视为列车运行图已开满。
(4)列车工作计划要确保排空列车的开行。第一班计划的排空车数必须达到全日计划的45%以上。
(5)始发列车计划应按列车运行图规定的时分制定;中转列车可按预计到达时分,在分号列车运行图中选定紧密衔接的适当运行线。
图定车次贯通到底的直达货物列车,在接续的区段站或编组站因晚点不能使用原图定运行线,在制定日(班)计划时,准许利用图定的直达或直通列车运行线开车,但必须保持原车次不变。
(6)摘挂列车与其他货物列车运行线不得互相串用。
(7)在中间站始发或终到的列车,如列车运行图规定为通过时分,在编制日(班)计划时,应另加起停车附加时分。
(8)开行临时定点列车的规定:
①基本列车运行图的列车开满后,方准加开临时定点的列车车次。
②始发列车无适当车次使用时,可制定临时定点列车计划,其旅行时间不得超过本区段内同类列车最长旅行时间。跨铁路局运行时,须征得邻局的同意。
③列车运行图中的摘挂列车已开满仍有剩余摘挂车流(有一个区间达到牵引定数70%或满长)时,可加开临时定点的摘挂列车,但跨铁路局的加开列数不得超过1列。
④开行列车运行图以外的阶梯直达列车,只限于作业站间可临时定点。
⑤挂有限制运行条件机车车辆的列车、有时间限制的军用列车和在区间整列装卸的列车,不能利用列车运行图中的运行线时,可开行临时定点列车。
挂有限制运行条件机车车辆的列车,在制定日(班)计划时允许指定始发和到达时分,运行时分可在3~4h列车运行调整计划中确定。
⑥途中停运的列车,恢复运行时应利用空闲运行线。如确无适当运行线可利用时,方准开行临时定点列车到达前方第一个技术作业站。
(9)列车运行图规定18:00后由分界站交出的列车,不准作18:00前的交车计划。
分界站当日未交出的晚点列车,必须纳入次日计划。接近18:00的晚点列车,来不及纳入次日计划时,准许18:00后晚点交出。
(10)原则上不准编制跨铁路局的超重、超长列车计划;必须时,须征得邻局的同意,并经国铁集团调度命令准许。
(11)挂有装载超限超重、剧毒品货物车辆和限制运行条件机车车辆的列车跨铁路局运行时,应向相邻铁路局重点预报。
(12)班计划一经确定,必须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在执行中不准变更列车车次和整列方向别的编组内容;跨铁路局列车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要预先征得相邻铁路局同意,并须报请国铁集团调度批准。
(13)日(班)列车工作计划编制后,相邻铁路局调度所必须主动将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包括车次、时分、编组内容、机车交路)核对一致后,方准上报国铁集团批准。
八、机车工作计划编制的规定
(1)机车工作计划要保证日常运输任务的需要,按列车工作计划供应质量良好的机车。
(2)机车周转图必须根据列车工作计划和规定的技术作业时间、乘务员劳动时间进行编制。不准编制反交路,消除对放单机,减少单机走行。如编有紧交路时,必须制定保证实现的组织措施。
九、施工日计划编制下达规定
(1)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申请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2)施工调度室应将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与月度施工计划进行核对,同时将I级施工和繁忙干线国铁集团管理施工项目的施工计划申请于施工前2日15:00前报国铁集团运输局调度部调度处,经调度处核准后于施工前2日18:00前反馈施工调度室,施工调度室据此编制施工日计划。
(3)因运输原因不能安排施工计划时,须经铁路局分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同意。
(4)编制的施工日计划经铁路局运输处分管调度工作副处长或调度所主任(副主任)审核后,纳入调度日计划。
(5)施工调度室于施工前1日12:00前(其中0:00至4:00执行的施工日计划为前1日8:00前)将施工日计划传(交)主管业务处、列车调度台、计划调度台,有关机务段、运转车长所属单位、车务段(直属站)。主管业务处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含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
(6)I级施工和繁忙干线国铁集团管理施工项目的施工日计划,由铁路局调度所于施工前1日15:00前报国铁集团运输局调度部调度处。
(7)施工日计划下达后,不得取消施工日计划(项目)。因特殊原因临时取消时,须经铁路局分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I级施工和繁忙干线国铁集团管理施工项目还须报国铁集团运输局调度部调度处批准),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后,以调度命令办理取消(含取消或重新发布运行揭示调度命令)。
十、日计划的审批和下达
(1)铁路局日计划,经分管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后,于17:00前报国铁集团,17:30前以调度命令下达站段。
(2)18:00至21:00、6:00至9:00的列车工作计划,应分别提前在16:00、4:00前下达有关站段。对车次的考核,仍以正式下达的日(班)计划为依据。
(3)国铁集团日计划,经调度部主任(副主任)批准后,于17:40前以调度命令下达铁路局。
(4)对上报日计划有调整时,铁路局应按国铁集团调度命令批准的计划,以调度命令更正,并组织实现。
(5)第二班的调整计划,由调度所值班主任负责,各工种调度人员参加,按国铁集团批准的日计划进行调整,铁路局于6:00前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
铁路局各工种的调度员根据各自担当的角色不同,工作之间有着不同的联系。从调度日班计划内容来看,与行车组织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计划、机车和列车调度员,信息交流最广泛的也是这三个工种的调度员。在三者之中计划调度员是处于核心的位置,一天运输任务能否很好的实现,关键在于日班计划安排得是否合理。列车调度员负责全天列车的具体指挥,机车调度员负责提供设备良好的机车,保证日班计划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