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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
【学习指南】
1.教材依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8版)教材第八章第一节
2.主要内容:
(1)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和恢复国民经济
(2)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
2.能力目标: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
3.情感目标: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过程,经验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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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导入】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国际国内形势
(一)国际形势
有利的方面:世界社会主义体系力量得到大大加强。
不利的方面:帝国主义极其仇视中国,从各方面对中国实行封锁包围。
(二)新中国和中共面临的严峻形势
军事上:解放战争还没有完全取得胜利。
经济上:财政经济极其困难
生产凋敝,交通瘫痪,贸易滞塞,物价飞涨
(三)中共的对策
七届三中全会 ~ 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毛泽东在会上作了题为《不要四面出击》的报告:决不可树敌太多,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面进攻。
抗美援朝 ~ 1950年10月至1953年7月
土改运动 ~ 新解放区土改。
镇压反革命运动 ~ (1950、12-1951、10)
没收官僚资本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
稳定物价和调整工商业 ~
三反、五反运动 ~
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以后,到底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是像十月革命那样,革命一胜利就搞社会主义,还是搞一段新民主主义?刘少奇说:“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的政策是要不得的”。“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则要犯‘左’倾的错误”。毛泽东也同意,并补充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年”。那么,新民主主义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插入历史文献片:重整河山⑥百废俱兴)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在局部地区建立起来的,这就是当时的各个解放区。在这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制度被废除,但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完成,这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还不具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即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就已经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了。
(二)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社会主义因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增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
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不仅为中国社会向社会主义转变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基础,同时为这种转变创造了条件。
1、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经济条件
(1)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及现代工业的初步发展为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了物质基础。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实行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把中国的资本主义分为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在节制资本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并对其采取保护的政策,使濒临危机的民族工商业得到新的发展。建国后,经过经济变革和改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2)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壮大为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了重要的经济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连同原革命根据地生长起来的公有经济,就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由于没收官僚资本,(官僚资本,即中国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它在抗日战争胜利后达到最高峰,“集中了价值达一百万万至二百万万美元的巨大财产,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使旧中国工矿企业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成为国营资产,全国银行也基本上由国家经营,国家手中掌握了巨大的经济力量。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营经济的力量有了很大增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使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奠定了经济基础,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同时,也为实现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物质前提。
2、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政治条件
(1)坚持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是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根本政治条件。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毛泽东始终将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同争取社会主义前途紧紧联系起来。由于有了无产阶级的领导,中国的民主革命,就由旧式的变成新式的,由以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为目的,变成以建立工人阶级领导下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为目的;由于有了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新民主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就联结在一起了。所以,中国共产党把实现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作为党的最低纲领。中国革命转变的历史表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程,也就是无产阶级实现领导权的过程。
(2)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和巩固 ,是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根本政治保证。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国初期,随着全国大陆的解放,在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基础上,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成立了地方人民政府。至1952年底,除台湾外,全国所有省、市、县、区、乡都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不仅使人民民主专政获得了日益巩固的群众基础,而且也为正式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了条件。特别是通过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土地制度改革、“三反”、“五反”等各项改革运动,沉重打击了反动势力,使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得到了巩固,这就为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了政治基础。
3、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确立,是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思想基础。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毛泽东特别强调,应该扩大共产主义思想的宣传,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他认为,没有这种宣传和学习,是不可能引导中国革命进入社会主义的。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在局部地区建立起来的,这就是当时的各个解放区。在这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制度被废除,但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完成,这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还不具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即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就已经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了。
(三)中共中央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分析
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所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过分析。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所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过分析。毛泽东指出,把我们社会的经济称作“新资本主义”“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我们的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而新民主主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之下的经济体系”。刘少奇提出,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产生的新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这种斗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两条路线的斗争”。毛泽东赞同刘少奇的这个观点,并且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再次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和基本矛盾。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基本内容
(1)政治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它既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也是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根本政治保证。
(2) 经济上是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决议指出,全国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社会经济中存在着五种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所以,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其中的个体经济是处于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被引导着走向社会主义,也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
(3)文化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土地问题解决之后,国内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国外是中国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这种主要矛盾,特别是在国内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所经营的社会主义性质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将决定新民主主义社会将来的发展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作这样的认定,实际上就是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提出来了。
3、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性认识的深入
中国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另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他们彼此斗争着。但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处于领导地位,是起决定性的因素,这决定了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获得最后胜利。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属于社会主义体系,是过渡性质的社会。中国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转变,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
正因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的性质,因此,毛泽东对“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和“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提法提出过批评。他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要确立是很难的。“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是变动很剧烈很深刻的时期。”“‘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再次作了深入的论证。他说:“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作新民主主义时期,这个时期在经济上的特点,就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相反的生产关系,在一个国家里面互不干扰地平行发展,是不可能的。中国不变成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要它不变,就是要使事物停止不动,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我国只有社会主义这条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而且不能不走,因为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三、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际步骤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为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1950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和《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毛泽东在书面报告中提出了党在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中心任务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并指出,要实现这一任务需要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稳定物价;调整工商业;改革旧有文化教育事;救济失业人员;肃清反革命;开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整党。
毛泽东在讲话中分析了社会各阶级的动态,阐明了党在建国初期的战略策略方针,即:“不要四面出击”。会议强调,必须稳步前进,调节同各方面的关系,团结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以及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了的绝大多数,集中力量向国民党残余势力、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进攻,而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七届三中全会的这些决定是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行动纲领。
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三年,即1949年至1952年期间,在着重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的同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实际上也开始实行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后,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即在全国范围展开,并于1952年基本完成。中国的官僚资本是中国封建的买办的国家垄断资本。到1949年,官僚资本拥有全国工矿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了有色金属和石油的100%,钢产量的90%,电力的67%,水泥的45%,煤炭的33%,还控制了全国的金融、铁路、公路、邮电、航空运输、对外贸易等。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是《共同纲领》规定的一项历史任务。到1950年初,人民政府共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 800余家,金融企业2 400余家,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
没收官僚资本,具有两重性质:从反对外国帝国主义的附庸——中国的买办资产阶级的意义上看,它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从反对中国的大资产阶级的意义上看,它又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通过没收官僚资本,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部分被改造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了,中国的大资产阶级被消灭了。随着没收官僚资本工作的完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确立了自己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这就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第二,开始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新中国在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对它进行适当的限制,并把其中的大部分引上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1952年,私营工业产值的56%,已属于加工、订货、收购、包销部分。私营经济中不利于国计民生的部分被削弱以至淘汰。私营经济在数量上是明显上升的,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却下降了。
第三,引导个体农民在土地改革后逐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插入历史文献片:重整河山②翻天覆地)
1952年,全国已有40%的农户参加了互助组,少数农户还参加了半社会主义及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这些事实表明,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凝固不变、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本身具有过渡性,它是处在很深刻的变动之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