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结构
1、基本工资:以员工所在的部门、岗位、职务以及员工个体间的劳动差异为基准。占50—60%。可分为:最低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等几块。
2、奖励工资:由经常性工作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特殊贡献奖等组成,一般占工资的20—30%。
3、各种工作性津贴:根据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一般占5—10%。
4、地区性津贴:根据地区生活指数和物价指数确定,一般占5—10%。
二、职务工资制
1、依据:根据员工现在所担任的职务的工作内容(价值)发放职务工资。根据工作价值确定每个职务的职务工资等级的范围;根据个人能力确定范围内的具体等级。
2、特点:
(1)职务工资要求对职务必需有严格的客观的分析,并且 在对每一职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分级,即划分职务等级;
(2)每一个职务有一个职务工资等级的下限和上限。
3、优点:担任什么样的工作就给付什么样的工资,因而能够比较准确的反映劳动的质与量,体现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4、缺点:
(1)在员工的职务工资达到本职务的最上限时,如果员工的职务不进行提升,那么员工的职务工资就不能晋升,会影响薪酬的激励效果。
(2)如果员工的工作能力超过所从事工作的难易水平,也只能得到与工作内容相称的工资水平。
三、职能工资制
1、依据:根据工作完成能力来决定工作承担者的职能工资。
2、特点:
(1)根据公司员工的构成特点不同,可将相类似职务进行归类,划分出几个大类。每个大类设计出10到20个工资等级。
(2)与职务工资相比,不必对每个职务进行范围划分。但每个大类的等级数较多。
3、优点:突出工作能力对个人工资的重要作用,鼓励个人能力的提高。个人的能力是决定工资的最主要因素,所以即使不担任某一职务,但其能力经考核评定被认为已有资格担任此项业务,则就可以支付与这一职务相对应的工资。就排除了因客观上职务无空缺而使员工失去发展动力的情况。
4、缺点:员工本身的工作能力不好测量。
四、结构工资制
结构工资制将职务工资制和职能工资制的优点相综合,同时从工作内容和工作能力两个方面对工资等级进行划分。结构工资制目前被许多企业所采用。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结构工资制中的工资项目和比例也不尽相同。大体上讲,结构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等四个工资项目组成。
◆基础工资是指用来维持员工基本生活的那部分工资。
◆工龄工资也称资历工资,它则根据员工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量,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调整,它的目的是用来加强员工的稳定性,促使员工更长时间的为企业服务。
◆技能工资部分由员工的工作能力而确定。
◆岗位工资则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工作内容)来确定的,有的企业为了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则取消了岗位工资。
五、薪点工资制
1、含义:在岗位劳动评价上,用点数和点值来确定职工的工资。点值与公司和专业厂、部门效益实绩挂钩,通过量化考核确定职工实际劳动报酬。
2、特点:
◆工资标准用薪点数表示
◆点值取决于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