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含义
◆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
★不包括前述: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成本确认
一般情况:应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注意:买价中包含股利或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其成本。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账务处理
【例1】 2×17年4月20日,华联公司按每股7.60元的价格购入A公司80 000股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交易费用1 800元。买价中每股包含0.20元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现金股利于同年5月10日发放。
◆付款总额: 7.60 ×80000+1 800=609 800 (元)
◆初始投资成本: (7.60-0.20)×80000+1 800
=593 800(元)
◆应收现金股利: 0.20×80000 =16 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公司股票─ 成本 593 800
应收股利 16 000
贷:银行存款 609800
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6 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6 000
贷:应收股利 16 000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损益确认与账务处理
(一)收益的确认
1.如果持有的是债券,则在期末计算利息收益。
2.如果持有的是股票,则在就取得股利时确认收益。
(二) 核算举例
【例2】华联公司持有 A 公司股票80000股(可供出售)。2×18年4月15日,A 公司宣告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5元,并于2×18年5月15日发放。
4.15日,应收现金股利= 0.25×80000 = 20 000(元)
借:应收股利 2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1.计量的含义
◆在会计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账户。
2.核算举例
【例3】(续例1)华联公司持有A公司股票80000股。2×17年12月31日,每股市价为8.20元。确定其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8.20×80000-593 800 = 62 2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股票
—公允价值变动 62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62 200
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一)投资收益的确认
① 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②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例4】2×19年2月31日,公司将A公司股票售出,实收款650 000元,当日,该股票账面余额为600 000元(其中成本593 800元,公允价值变动6 200元)。
股票处置损益:650 000-600 000=5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65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公司股票
— 成本 593 800
—公允价值变动 6 200
投资收益 50 000
公司还应将“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余额6 200元转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6 200
贷:投资收益 6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