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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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公司已成为社会经济最主要的主体和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类型,体现了法人的最本质特征。
2、以营利为目的
设立公司的目的及公司的运作都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
3、公司是社团组织
公司的社团性表现为它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构成。
(三)公司的分类
在大陆法系国家,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学理的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不同的种类。
1、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方式分类;
2、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分类;
3、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分类;
4、以公司国籍为标准分类;
5、以公司组织机构和经营活动是否局限于一国为标准分类;
6、以公司股份是否允许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为标准的分类。
二、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
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