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从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征表现为: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具有特殊性,它只调整消费法律关系;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典型的向弱者倾斜的法律。
二、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指的是消费者在消费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确认消费者权利,是制定和完善保护消费者立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环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九大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三、经营者的义务
1、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
2、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3、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4、提供真实信息;
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志;
6、出具凭证、单据;
7、保证质量;
8、履行“三包”义务;
9、不得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10、禁止侵犯人格权。
四、消费者的求偿对象和消费争议的解决
(一)消费者求偿对象的法律规定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接受服务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经营者发生变更后,由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者对消费者的损害给予赔偿。
5、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该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二)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