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张玮

目录

  • 1 经济法基础知识
    • 1.1 经济法概述
    • 1.2 经济法律关系
    • 1.3 法律行为与代理
    • 1.4 诉讼时效
    • 1.5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 2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 2.1 个人独资企业法
    • 2.2 合伙企业法
  • 3 公司法
    • 3.1 公司法概述
    • 3.2 公司的一般规定
    • 3.3 有限责任公司
    • 3.4 股份有限公司
  • 4 外商投资企业法
    • 4.1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 4.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4.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4.4 外资企业法
    • 4.5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 5 破产法
    • 5.1 破产法概述
    • 5.2 重整与和解制度
    • 5.3 管理人和破产财产
    • 5.4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 5.5 违反破产法的法律责任
  • 6 竞争法
    • 6.1 竞争法概述
    • 6.2 反不正当竞争法
    • 6.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6.4 产品质量法
    • 6.5 反垄断法
  • 7 合同法律制度
    • 7.1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 7.2 合同的订立
    • 7.3 合同的效力
    • 7.4 合同的履行
    • 7.5 合同的担保
    • 7.6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7.7 违约责任
  • 8 税收法律制度
    • 8.1 税法概述
    • 8.2 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
    • 8.3 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8.4 税收法律责任
  • 9 金融法律制度
    • 9.1 金融法概述
    • 9.2 银行法律制度
    • 9.3 证券法律制度
    • 9.4 票据法律制度
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流转税

流转税是泛指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由于商品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的流转额,因而人们将其称为流转税。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一)增值税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加值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

2、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范围;特殊项目;特殊行为。

4、增值税的税基

增值税的税基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为了加强税收征管的管理,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是采取以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5、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实行比例税率,而且绝大多数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或零税率。

6、增值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应当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7、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二)消费税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2、消费税法的基本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三)营业税

1、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2、营业税的内容 

1)营业税的纳税人。

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3)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4)营业税的计算。

 

二、所得税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所得课税具有税基广泛,税率累进的税制特征,加上对各种宽免(宽指税基宽与容,免指税基范围的免除)与扣除项目的设置,可以有效的促进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

通过对所得课税能实现经济的有效性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效率损失。

 

(一)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又称内资企业所得税。199311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都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的内容

1)纳税义务人。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所得额,即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财产税

(一)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四、行为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

1、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二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

2、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二)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采用比例税率

 

五、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