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人工智能史上的“三国演义”
    • 1.1 人工智能的历史
    • 1.2 符号人工智能
    • 1.3 人工神经元网络
    • 1.4 框架问题
    • 1.5 顺便聊聊五代计算机泡沫
  • 2 “超级人工智能”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 2.1 专用人工智能与通用人工智能
    • 2.2 深度学习能够升级为通用人工智能系统吗?
    • 2.3 向自然智能学习(上)
    • 2.4 向自然智能学习(下)
    • 2.5 再论“强人工智能”与“超级人工智能”
  • 3 “大数据技术“真的智能吗
    • 3.1 大数据的优点
    • 3.2 大数据的缺点
    • 3.3 节俭性理性
    • 3.4 对绿色人工智能的展望
  • 4 人工智能与自然语言处理
    • 4.1 自然语言处理理论概论
    • 4.2 行为主义的自然语言处理路径
    • 4.3 外在主义的语义建模
    • 4.4 基于理想语设想的语义建模
    • 4.5 统计学进路的语义处理方式
    • 4.6 混合式进路
    • 4.7 基于实际语例的进路
  • 5 计算机能够懂汉语吗?——汉字屋论证
    • 5.1 再谈强人工智能与弱人工智能
    • 5.2 塞尔论证的前身
    • 5.3 塞尔的反证法
    • 5.4 重要的反驳
  • 6 从认知语言学角度看机器翻译问题
    • 6.1 机器翻译进路产生的问题(上)
    • 6.2 机器翻译进路产生的问题(下)
    • 6.3 认知语言学关于翻译的洞见
    • 6.4 认知语言学技术刻画的“不可计算性”
  • 7 计算机能够懂得“一个帅哥”和“一枚帅哥”的区别吗?
    • 7.1 隐蔽在计算机工业的“中立”面相之后的英语霸权
    • 7.2 被西语思维扭曲的汉语量词现象
    • 7.3 一种基于汉语演化史与认知语言学的复合式解释
    • 7.4 以人工智能为武器来反抗地球的扁平化
  • 8 英语算啥?搞懂日语才是对于计算机的挑战
    • 8.1 从“中文屋”到“日语屋”
    • 8.2 日语言说者对于具身性的敏感性
    • 8.3 “日语屋”给塞尔造成的麻烦
    • 8.4 主流人工智能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为何处理不了具身性?
  • 9 从说人话到办人事——论具有道德意识的机器人设计
    • 9.1 机器人伦理学概述
    • 9.2 从伦理学的“具身性”说起
    • 9.3 认知语言学的“具身性”对于人工智能伦理学的启示
  • 10 如何建造儒家机器人
    • 10.1 德性伦理学与儒家哲学的结合
    • 10.2 击靶德性论及其与儒家学说中的关系
    • 10.3 从神经计算模型看德性熏养
    • 10.4 通过基于“儒家德性样板库”的隐喻性投射来获取德性
    • 10.5 课程总结
  • 11 阅读
    • 11.1 阅读
  • 12 直播
    • 12.1 第一次直播
    • 12.2 第二次直播
  • 13 问卷调查
    • 13.1 问卷调查
击靶德性论及其与儒家学说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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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章节测验



击靶德性论及其与儒家学说中的关系

不过,从学理上看,若真按照儒家史学传统的评价实践去衡量,扎格泽布斯基的行为者德性论依然还不够精致,因为此论更为关心的是有德者在特定环境下所会给出的道德动机,而在儒家的人物品评实践中,特定行为所导致的结果也会成为德性评估的参照指标。以范晔在《后汉书·虞傅盖臧列传第四十八》中对于东汉末年的人物臧洪(160-195年)的评价为例。在这则案例中,臧洪因为袁绍没有发兵去救其好友张超而在东武阳起兵反袁,后因城困粮尽,兵败被杀。范晔一方面以“洪怀偏节,力屈志扬”这样的评价来表扬臧洪,又批评他不懂“忿悁之师,兵家所忌”的军事常识,甚至嘲讽他想学当年申包胥搬秦兵救楚而不得。

若范晔能够学会英美伦理学的“行话”的话,他或许也会这么来重新组织他的评价修辞:臧洪反袁的动机固然出于为友人复仇的良好动机,但他却没有以恰当的方式实现相关目标的其它德性——比如军事上的审慎与政治上的判断力。因此,至少臧洪的悲剧足以说明,过分看重“良好动机”的行动者德性论并不足以构成对于行为规范的完整说明。

不过,“行动者德性论无力说明臧洪案例”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德性论的整体框架的失败,也并不意味着后果论理论的某种胜出——因为德性论完全可以通过升级自己的理论框架,而将某些后果论的因素包容于自身。这就引出了最后一种德性论类型:击靶德性论(target-centered virtue ethics),提出人为美国奥克兰大学的女哲学家思汪敦 (Christine Swanton)。

Christine Swanton

与前几种德性论不同,击靶德性论者并不喜欢抽象地谈论“德性”概念,更不喜欢引入“幸福”、“善”这些更抽象的概念,而是致力于将“德性”兑换成平时我们所经常用到的“德性”名目,而“勇敢”、“诚实”,等等。与重视动机反省机制的行为者德性论尤其不同的是,击靶德性论特别看重德性价值的实现(故此才有“击靶”一说)。譬如,“勇气”这一德目之标靶如果说是“克制愤怒、正面危险”的话,那么,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相关德性才能够得到实现,“击靶”活动也才算真正完成。正是基于这种观察,按照击靶德性论,一个行为是否在伦理上可被赋予正面价值,将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击中了自己的道德标靶,而不像行为者伦理学家所说的那样,主要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在意向中瞄准了相关的道德标靶。

此外,由于“德性”一开始就是作为一个复数概念进行击靶德性论的词汇的,因此,如何对多重德性同时提出的“击靶要求”进行全盘考量,也一直是击靶德性论者所关心的问题。在他们看来,在特定的环境下由于某项更重要的“击靶要求”而放弃某些可能会与之发生冲突的次要“击靶要求”,不仅在道德上是可以被允许的,甚至在实践中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个体的时间与资源是无法同时满足那么多的“击靶要求”的。因此,一个行为的德性属性,最终也将取决于上述这种通盘考虑的恰当性,尤其是其与特定语境的适切性。

不难看出,击靶德性论在很多方面都与儒家伦理学高度契合。第一,作为复数概念的“德性”对于儒家来说毫不陌生,“四维”(礼、义、廉、耻)、“五德”(智、信、仁、勇、严,或:温、良、恭、俭、让)、“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样的说法都是广为中华文化圈所知的。第二,在范晔对于臧洪的评价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儒家对于德性的实现——或“击靶”——有着独特的兴趣。此外,范晔之前的叔孙豹早就将“立功、立德、立言”视为“三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而更往后看,范晔之后的孔颖达又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将“立功”进一步界定为“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可见对于事功之成败的关注,无论在叔孙、范、孔那里,还是在思汪敦那里,都别无二致。其三,儒家对于特定语境中问题解决资源的有限以及不同德目之间的内在冲突,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所以儒家才特别关注“如何在这些价值目标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这一问题。《论语》本身就提供了不少这样的平衡式案例,譬如:对于“照顾父母”与“切实的出游需求”这对矛盾来说,“游必有方”就是这样的平衡点(《里仁》);而对于在动荡政治语境中“全身”与“善道”的平衡问题,孔子开出的折衷性药方则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等到政局安定后再“有道则见”(《泰伯》),等等。此外,也正是按照类似的标准,范晔才在《后汉书》中对臧洪反袁行为的不审慎作出了批评——或改用击靶德性论的话语来说,范晔笔下的臧洪,缺失了“对多种复杂因素进行全盘统筹”这一与“击靶”密切相关的德性。

从本节的分析来看,扎格泽布斯基(以下简称“扎”)的行为者德性论也好,思汪敦(以下简称“思”)的击靶德性论也罢,它们要么诉诸历史上积累的道德样板资源对于个体德性的熏养机制,要么诉诸有德性的个体的内部道德决策机制——总之,它们既没有像柏拉图式德性论那样求助于超自然概念,也没有像幸福式德性论那样求助于“Eudaimonia”之类的语义模糊的概念。这些特征,无疑使得扎、思之论具有了非常明显的自然主义面相,并由此使得它们有资格进一步成为使得“儒家资源之自然主义化”这一议题得以展开的备选元叙述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