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券交易制度
(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
关于交易制度的规定,体现在《证券法》第三章。《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证券法》第36条规定,依法发行的证券,《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证券法》第37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证券交易的操作程序主要包括:(1)开立账户,包括分别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2)委托,即投资者下达买卖证券的委托指令,每次交易都要分别下达指令;(3)成交,即买卖双方的出价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中经过竞价后,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撮合成交;(4)清算与交割;(5)过户。
(二)证券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我国的证券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欺诈客户等行为是参与者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不得从事的,如果违反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内幕交易。内幕交易 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即内幕人员的规定体现在《证券法》第51条。内幕交易有悖于证券活动的公开原则,对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核准制有强烈的破坏力。内幕交易会侵犯投资公众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严重破坏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被法律严令禁止。
2.操纵市场
操纵市场又称操纵行情,指操纵人利用掌握的资金、信息等优势,采用不正当手段,人为地制造证券行情,操纵或影响证券市场价格,以诱导证券投资者盲目进行证券买卖,从而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其严重后果是导致证券供求关系的扭曲和市场机制的失灵,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国家禁止任何操纵市场的行为。
3.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虚假陈述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会导致证券价格无法真实反映上市公司价值,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决策;其次,会形成股价剧烈波动,导致投资者财产损失;再次,侵害信息披露制度的公信力,破坏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因此,虚假陈述行为被法律严令禁止。
4.欺诈客户
所谓欺诈客户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如挪用客户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等。证券欺诈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证券市场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导致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扭曲,严重侵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而被法律严令禁止。
5.其他禁止性行为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2)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禁止投资者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证券。(3)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证券法》第61条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点:违法行为、主观过错、虚假陈述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害后果。
(1)违法行为
虚假陈述主要具体表现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等等虚假陈述行为。
(2)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适用于区分不同虚假陈述行为具体情形概念上,同时,在适用归责原则的时候,主观过错对确定是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有重大作用。
(3)虚假陈述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①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②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
③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4)损害后果
虚假陈述行为确实造成了投资者的实际损失,只有造成实际损失才可以申请民事责任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