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势的内涵与特征
形势是指国际国内时事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态势。按照不同的标准,形势可以抽象地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按空间划分,可分为国际形势与国内形势;按时间划分,可分为过去形势、当前形势和未来形势;按内容划分,可分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形势;按层次划分,可分为主要形势和非主要形势。形势观是人们对社会发展一定历史阶段中的本质、特征与矛盾所持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因此,要分析和判断形势,主要是弄清时代的主题及基本特征,抓住最突出的矛盾和最根本的变化。形势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客观性与可知性相统一
形势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可以推进或阻碍形势的发展,但无法改变社会形势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总趋势。同时,形势又是可以被人们所认识、预见和驾驭的。人们可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认清形势,把握其发展变化规律,使形势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2.静态性与动态性相统一
在社会的每一历史阶段,形势作为社会客观存在的反映,必然呈现出特定的稳定状态,这是形势的静态发展。这种静态发展不是绝对静止不变的,而是相对稳定地、平衡地向前发展。而社会发展是处于永不停止的变化之中的,作为社会发展客观反映的社会形势,自然也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呈现出动态发展甚至是剧变的特性。因此,形势是静态形象和动态趋势的统一,如果把“形”和“势”关联起来,就是“形”中有“势”、“势”寓于“形”。
3.规律性与复杂性相统一
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方面,形势的变化与发展必然有其内在的规律,反映事物发展状态的单一性、有序性、必然性、稳定性和确定性的一面。同时,由于物质世界既具有统一性,又具有多样性,物质世界及其万事万物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由此构成世界的历史演化过程。因此,形势的变化与发展同时也呈现出复杂性,即多样性、无序性、偶然性、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一面。
4.全局性与局部性相统一
形势有全局与局部之分。全局形势规定、制约和影响局部的形势。局部形势既有受到全局性形势的规定、制约和影响的一面,也有制约和影响全局的一面。因此,我们在观察、分析形势时必须有全局观念,注意长远,这样才能对形势作出准确的判断。同时,也要兼顾局部利益,努力实现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良性互动。
(二)政策的内涵与特征
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属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范畴。按不同的标准,政策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按影响范围分,可分为对外政策和对内政策;按内容分,可分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宗教等政策;按制定机关不同,可分为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按内在层次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国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1.层次性与关联性相统一
政策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由各个方面的内容组成的。政策体系是多层次的,有总政策、具体政策和基本政策之分。总政策是实现党和国家一定历史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是指导全局、统管方向路线和大政方针的,是指导和制定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的依据。具体政策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不同情况所规定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具体行为准则。基本政策介于总政策和具体政策二者之间,是在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的带有根本性质的行为准则。不同地区、不同界别、不同时期的政策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关联性。
2.阶级性和人民性相统一
阶级社会中,不论什么政策,都是从一定的阶级利益出发,为维护、发展本阶级利益服务的。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既体现了鲜明的党性,也维护和发展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者是统一的。党的政策的人民性既体现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又体现在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3.公共性与权威性相统一
政策总是以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解决民众最关心的公共问题为制定和执行的方向与准则,带有明显的公共性。政策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它的有效运行必须依赖于自身的权威性,即政策一旦制定和执行,对全社会来说,便成为一种有约束力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
4.稳定性与变动性相统一
每一项政策在其各自存在和发生作用的领域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政策的稳定性是由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事物的规定性所决定的,它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由于客观事物总是在发展变化的,因此政策除了具有稳定性的特点之外,还具有可变性的特点。政策必须随着客观形势的重大变化进行相应的变动和调整。
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
政策作为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准则,反映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具有高度的原则性,特别是高、中层次的政策。政策有原则性,但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也具有灵活性。在贯彻、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应因时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三)形势与政策的关系
1.形势是制定政策的客观依据
形势是客观的,而政策是我们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的行为准则,是对客观事物的规律的主观认识。从现象看,虽然政策是人为制定出来的,但绝不是人们凭空臆造的。制定政策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现实依据或客观依据,包括国内外环境、条件,历史阶段和时代特征;二是理论依据,即现代科学成果,执政党的纲领、路线等。政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一成不变的政策是不可能存在的。从社会历史现实出发,既不落后于也不超越于一定客观历史条件的政策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政策务必在形势的变化发展中不断地调整、补充和完善。
2.政策是促进形势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策是促进形势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发展有利形势的重要推动力量,是我们能动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对制定政策的领导机关来说,要在基本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的基础上制定政策,在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认识和统一行动。而对于广大群众来说,主要是在政策的指导下统一认识和统一行动。事实上,只有依靠政策,才能把人们的理想和切身利益具体地统一起来,才能推动人们为之奋斗。政策制定之后,就要按照政策的要求去行动、去贯彻执行,从而兴利除弊,发展有利的形势,达到预期的目标。
3.检验政策的标准是客观形势的发展
政策的正确或失误,不能靠主观的认识或推论,而是要经受客观实践即客观存在的形势的检验,要看政策的运行结果是发展了有利的形势,还是削弱了有利的形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