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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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所以也叫罗马法系,该法系首先是在欧洲大陆出现和形成,它具有法典的特征,因此,大陆法系又称为法典法系。
小结:我们学习了大陆法系的概念,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概念中大家需要注意为什么大陆法系又被称为罗马法系、法典法系和民法法系。
大陆法系的四个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制定法,不是判例,法官审案只能依据法律,不能“遵循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