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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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系(common law),又称英美法系,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
小结:我们学习了普通法系的概念,需注意,虽然英美国家同属普通法系,但是普通法系实则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而来的,美国法律虽属于普通法法系,但有不同于英国法的特征。英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判例法、成文法和习惯三种。英国法与大陆法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前者是以判例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后者则以成文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上,而且二者在法律的结构、范畴和概念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英国法不像大陆法那样把法律明确地分为公法与私法,而是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