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和作用
1、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
u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n 1.审计工作底稿形成于审计全过程
n 2.审计工作底稿的形成方式:编制和取得
u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1)总体审计策略;
(2)具体审计计划;
(3)在审计过程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理由
2、审计工作底稿的作用
s 审计工作底稿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s 审计工作底稿是评价、考核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与工作业绩,并解脱其审计责任的重要依据
s 审计工作底稿为审计质量的控制与监督提供了基础
s 审计工作底稿对未来审计业务具有参考作用
s 审计工作底稿是整个审计工作的连接纽带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类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
u 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阶段,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n 主要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总结、未审计会计报表、审计差异调整表、审计报告底稿、管理建议书、被审计单位声明书等。
(二)业务类工作底稿
u 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施阶段执行具体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u 按其性质和内容不同,分为:
n 1.审计日记
注册会计师每天工作的记录
n 2.调查类工作底稿
如:内部控制调查表、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等
n 3.查账类工作底稿
审查会计凭证等所编写的各种工作记录
n 4.盘点类工作底稿
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等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后的记录。如:库存现金盘点表
n 5.专项审计工作底稿
记录其他特殊事项的工作底稿。
(三)备查类工作底稿
u 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对审计工作仅仅具有备查作用的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形成
(一)基本要素
1、形成方式
注册会计师直接编制
取得
2、编制的底稿应包含要素(9项)
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项目名称;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审计过程及其结论的记录;审计标识及说明 ;索引号及页次;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二)编制要求
u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n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u 2.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
(1)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3)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由此得出的结论,以及在得出结论时作出的重大职业判断。
u 3.在记录已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
(1)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2)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3)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u 4.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所讨论的重大事项的性质以及讨论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u 5.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如果在审计报告日后实施了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或者得出新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予以恰当记录。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归整工作后,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
(三)勾稽关系
会计报表项目 审计工作底稿
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工作底稿 试算平衡表
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未审会计报表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1、作用
2、要点
n 所引用的资料是否翔实、可靠;
n 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n 审计判断是否有理有据;
n 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3、基本要求
做好复核记录
复核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书面表示复核意见
督促编制人及时修改、完善审计工作底稿
4、三级复核制度
复核级次 | 复核主体 | 复核性质 | 复核目标 |
第一级 |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详细复核 | 要求项目经理对下属审计助理人员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逐张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注册会计师及时修改完善。 |
第二级 | 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一般复核 | 在项目经理完成了详细复核之后,再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账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复核。这既是对项目经理复核的一种再监督,也是对重要审计事项的重点把关。 |
第三级 | 主任会计师 | 重点复核 | 是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所进行的复核。主任会计师复核既是对前面两级复核的再监督,也是对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和质量的重点把关。 |
五、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与管理
1、审计档案的分类
(1)按照使用期限的长短 — 永久性档案——综合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
—当期档案--业务类工作底稿
2、所有权与保管
(1)所有权
n 属于承接该项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归档
n 审计工作完成 业务报告日后60天内。
n 审计工作中止 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
(3)保管期限
n 对当期档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n 永久性档案应长期保存。
3、保密与调阅
u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严格的审计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落实专人管理。
u 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可以要求查阅审计档案:
①被审计单位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调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档案;
②基于合并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需要,母公司所聘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调阅子公司所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档案;
③联合审计;
④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合理的其他情况。

